两个月后,“千式花坊”开张了。
花坊开业后,嘉华收到他母亲的急召,必须赶回纽约去,为期七天。
时至今天,我离开澳门,来到台湾已经刚好一年,岁数中的个位跳了一级,刚好十七岁。
嘉华走后的第二个晚上,他帮我准备好的食物就被“解决”了,冰箱空空的。从被窝里爬出来,打算上街去补充存货。
若说台湾有甚么让我痛恨的,就是那个鬼天气。八,九月天,太阳仍然傲得要命,高高的挂在天空,誓死要把人们烧成烤鸭才罢休。到了冬天寒流一个接一个,让人只想抱着绵被不放。
披了件大羽绒,再套上一条厚牛仔裤,我不甘不愿的出门去。
走在寂静无人的巷子中,感觉分外阴森恐怖。而好死不死地,连街灯也坏掉了。
突然,我感到有一双手抓住了我的左脚。
不会…这么“邪”吧?
我不断在劝着自己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但我的同情心不允许。终于,我决定张眼低头查看那是甚么“东东”。
不得了了!那不是鬼,也不是“怪物”,而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先生,先生!你醒醒!”
“快…走吧!我不该…”
内心一番交战,我仍是把他扶起来了。实因他一身的鲜血,背上有两道血痕,左脚一拐一拐的,额上还开了个血口。
“别管我!”
男子努力的支起自己庞大的身躯,大概不想把我给压垮。
“先生!如果我不救你,你想你会有甚么结局?流血至死!”
男子一愣,只好妥协。但还是不忘加一句:
“你在惹祸上身。”
我连吃奶的气力都使出来了,才把男子连拖带拉的扶进了花坊的主屋。
已经很夜了,晚上十二点,不能惊动了其他人。所以我把他拉进了自己的房间。
“喂——喂——先生,你醒醒呀!你还没死吧?我去叫救护车?”
男子摇摇头,指指被我拿下搁在一旁的行动电话:
“打开通讯录,找一个叫Yves的人…然后说出这里的地址,告诉他,东方曦受伤了。”
我依命行事,在对方才刚说了声“Yves”的时候,就报上了一大堆的话,立刻收线。
“为甚么不能报警?”我盯着他。
男子冷笑:
“警察?你以为警方真的就能保我安全?何况,我也不是甚么好人。这显然是枪弹造成的伤口,你认为我真的该报警?”
我听出他嘲弄的语气,不自觉的擡高了下巴:
“没有甚么。而且我也相当明白,一个在半夜三更受伤躺在小巷中的人绝对不是甚么“良好市民”。不过,既然我们每年都要纳税,不讨回点就未免太阔绰了,也太笨。”
男子听完,又呆了。好半天,才笑笑:
“看来,你还是一只小豹呢,不怎么好惹。对了,我叫东方曦。你呢?”
“我?邵净寒。记住呀,这是恩人的名字。”
那个东方曦像是对“恩人”这二字十分不满似的,索性不管我。而我见他沈默了,也懒得说话。
不到十分钟,门铃声响了。我连忙拿起遥控把园中的大门打开,免得吵醒一屋子的人。
一群人走了进来,见了我就问:
“少爷呢?他伤成怎么样?”
态度不善!我最痛恨这种人,所以只是站起身走向房间,话也不说。
他们到底是甚么人呢?来头应该不小。刚进门的那些人擡了一大堆的医药用品进来,我立即就明白,他们原来是来替里面那个东方曦治伤的。
不出半小时,那些人出来了。唯一说过话的那个向我招招手:
“小姐,我们少爷要见你。”
我气得脸都白了,双手叉腰走了过去,但并未进房门。
“这位先生,我想你们弄错了一些事情。诸位脚下的是“千式花坊”,也就是我的地方。我有权告你们擅闯民居。我才是这里的主人,这里的老大。阁下刚才的手势实在有点像是在“召唤”你的宠物,又或是你的下属。很不巧地,我两样都不是。所以,请你给我尊重一点的态度,因为我有十足的权力去把你们通通赶出这座庄园。再有,你说“你们少爷要见我”,他是“你”的少爷,与我无关。我见不见他,也是我的自由,阁下无权干预。最后,清洁费自付,这是我的房间,我的床,而我不想睡一张带血的床。我请清洁公司来弄乾净后,帐单自会寄到阁下的信箱。”
那人显然被我的连珠炮炸呆了,久久不能成言。
“好了好了,我进去找他了。你快快安排你要忙的事,记住别吵醒了屋子的人。否则后果自负哦。”
话毕,我走进我的房间。
“好点了没有?小心调养哦。”那么他就可以快快离去。
谁知这人也不笨,没好气的回我一句:
“想赶我走?行。等我的伤全好了再说吧,好久没遇过你这样好玩的人了。而看来,你的确十分讨厌没礼貌的人。看Yves,被你骂得哑口无言,怪可怜的。别怪他了,他就是这样死脑筋。”
“或许…可能你说对了。我有一个朋友,初见面时也被我踹了一脚,痛得他眼泪也差点流下了。”
那个东方曦似乎在研究我的表情。
“心上人?”
“心上人的哥哥。那天是我自己跑上他家去找人,结果他来开门。他以为我也是他大哥的仰慕者,说了一句“不见”就要甩上门,被我踹了一脚。他是个赛车手,那天刚从日本比赛回来,连身上的赛车服都还未换下。而很不幸地,我也看那些把马路当赛道的小混混很不顺眼。”
东方曦细细地观察着我的神情,小心翼翼的试探:
“那个心上人…对你很重要?”
我一愣。
“你何以见得?”
他摇摇头,十分不赞同。
“你表现得太明显了。单是那人的哥哥已会让你痛苦,那他在你心中的地位必定高得惊人…呃!他伤过你?”
我垂下头,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别问了,好不好?既然你自己已猜得出,又何必多此一举的向我求证?别问了,我不想失去你这个刚得到的朋友,因为我从小就没甚么人缘…对了,看你的伤还是不要乱动的好,你就在这儿待几天吧。你睡我的房间,我到隔壁我朋友的房间。还有,你有多高呀?”
“一米八四。”
“那么,你和我的朋友是差不多的身材。这样吧,我现在过去他房间找些衣服先给你穿。”
走到嘉华的房间,我有点犹豫。
嘉华对衣服的要求一向不高,平日穿的都是衬衫和西裤。但那个东方曦全身名牌,身份一定不简单。他会不会嫌弃这些衣服?还有,嘉华回来发现我竟收留了一个男人,说不定会气得把东方曦杀了。
算了算了,明天的事明天再说吧。
于是,我从嘉华的衣橱里抱出一大堆的衣物,走回自己的房间。
“那,这些衣服是我朋友的,希望你会合穿。都是些衬衫和西裤,还有两件毛衣。记好别弄脏了那两件白色的手织毛衣,他回来会杀了我的。好了,你给我说说,你的医生要你留多少天?我不想有人死在我的花坊内。”
只见那东方曦一脸的奇怪:
“我有一个问题。为甚么你要让我睡在你的房间,而你睡隔壁?我看这里的房子很大呀!”
我没好气的反反白眼:
“是的,这里的确不小,总共有十二个房间。我睡一间,我的朋友一间,还有两个花坊的工人和三个佣人,他们各住一间,剩下五间。可是,我没有料到会有个“不速之客”跑来,所以没有都没有收拾过,那些灰尘厚得可以呛死人。那么,对于你这个“病人”来说,已经是最好的安排了。算你好运,我朋友要离开台湾一阵子,这才空出了一个房间来。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不过无论怎样,奉劝你在五天内离开,我朋友回来可能会气得把你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