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或许本就不适合恋爱,本就不知道初恋的滋味,本就应该孤独,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等到有一天,我坐在摇椅上,开始慢慢回味的时候,突然发现,长大以后的事,已经很少记得了,唯一还记得的,只是我曾经的童年。
以前,在一个贫穷的小山村中,这里的人民安居乐业,每家每户都是在忙碌之中度过的。
其中有一个小家庭之中。有着一对新婚夫妇。
男人是个石匠,早在十二岁的时候,就开始独自一个人生活。那时候条件艰苦,连吃饭都成为了,十二岁的他为了能够养活自己,不得不到处采摘一些别人家里的东西来吃。
男人的父亲是大队干部,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那时候的大队干部,官职是非常大的,可能决定队里面的任何一个人的去留问题。官职大的责任通常也大,在那个时代,当官的人不怕农民,但每一个当官的人,都是正直不屈的。
男人的父亲扶持了一个又一个大队中的青年走上了修学的道路,却没有扶持自己的儿子。在男人十岁那年,男人的母亲去世了。而男人的父亲在男人十二岁那年,又娶了一个新老婆。刚进门没多久,有一个小孩子诞生了。
这个男人姓王,大家都喜欢叫他王狗子。那时候还很穷,为了能够将孩子养活,所以通常都会给孩子取一些莫名其妙的名字。王狗子十二岁开始独立。他的父亲分家的时候,就给了他一间房子。
由于从小到大缺少家长的管教,男人有点无法无天,没少干一些危害村民的事,恶名昭著的他成为了村里最让人厌恶的小孩子。
由于王狗子的名声实在是太差了,小学只上了一年的他开始到处奔波,为了生活,胆子大的他跟谁着一群小混混去做了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于是吃了牢饭。
在法律还没有健全的时候,只要没有犯下什么通天大罪,通常都会允许保释的。王狗子的父亲将王狗子保释出来以后,就彻底和王狗子断绝了父子关系。
没有了父亲的王狗子胆子更大了,但同时也知道了钱的重要性。他开始跟随着一个石匠学习如何打石头。
在水泥砖还没有被普及的时候,石头盖房子是乡村人民最常用的手段。乡村人民盖房子,都是采用的最古老的模式,首先将大小均匀的石头放到地下面,然后上面用木板构成一个框架,再涂上一层泥巴,简单的房子就造成了。
石匠在那个时候是一个抢手的行业,脏活累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干下来的,但是王狗子坚持下来了。那时候的工价并没有用钱来计算,而是用米来计算,干一天农活,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大米。在大米紧缺的年代里,大米的重要性就等同于人们的生命。
王狗子的技术并不是很好,但是他是过着一个人吃饱全家爱不饿的生活,所以也不用担心被饿死。有了一门技术,吃饭就不成问题了。
吃饭有了着落,并不等于家里就有钱。那个时代每家每户都是穷人,没有绝对的有钱人,大家每个月也就那么点钱而已。王狗子的家里就更加穷得离谱。除了勉强可以温饱以外,家里没有任何东西。
如此贫穷的家庭,是很难找到老婆的。在王狗子的父亲离开人世以后,王狗子就彻底失去亲人,变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整个大队上得人都知道王狗子家里什么都没有,所以王狗子就更没指望能够讨到老婆了。
婚姻在那个时候,不会看重对方的家事,不会看重对方的学历和工作岗位,只会看能不能吃苦。男方选择女方,主要是看女方的身体条件是否有利于生育,除此之外,还要看看对方的发育是否健全。能否遗传后代之类的。
而女方选择男方,主要是看男方能不能吃苦,身体是否健康,下苦力是否得力等等。
王狗子从小一个人长大,不怕吃苦,但是碍于家庭实在是太穷了,所以直到二十七岁还没能讨到老婆。在他都快以为要单身一辈子的时候,媒婆终于找到了他,给他介绍了一门亲事。
和王狗子相比,女方的家事明显要好很多,起初女方是没有同意的。为了能够娶到老婆,王狗子也算是用尽了所有心思,小学才上了一学期的他拿出笔墨,佯装着一副有学问的样子抄写做一本小字书。
为了体现体格的健壮,他开始在女方家里住下,然后每天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时间久了,女方不熟悉王狗子的家事,更不知道王狗子的为人,自然也就答应了。
于是才有了刚开始的一幕。这对新人在结婚的时候,除了女方那点陪嫁以外,男方什么东西都没有置办。甚至连王狗子身上穿的衣服,都是花钱租来的。他当然后没有钱去租衣服,周围的人也没有人愿意给他借钱,他的钱,还是去银行贷款来得。
娶到了新娘的王狗子也算是有家室的人了,一间茅草房,两个人,就组成了一个简单的家庭。刚结婚的时候,两个人过得还算甜蜜。贷款来得钱花光以后,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就彻底走上了末路。
为了养活家人,王狗子开始出远门,开始四处打拼。从小就一个人生活习惯的他不怕吃苦,所以也挣到了不少钱。能挣到钱和能存到钱不是一回事。王狗子虽然挣到了不少钱,但是却没有存到一分钱。
每次春节回家,交给妻子的永远只是那么为数不多的几毛钱,有时候只有几分钱。当妻子为他生下第一个孩子的时候,他在外面打工,听说妻子生孩子以后,就给家里寄了一小碗大米。
他那可怜的妻子就凭借着一碗大米硬生生地把孩子给生了下来,孩子还小的时候,王狗子回家几次,但每次都嫌带孩子麻烦,所以不愿意呆在家里,每次回家,总是象征性地在家里逛一圈,然后就去别人家里混饭吃,留下一个苦命的妻子独自照顾孩子。
在王狗子外出打工几年以后,妻子再次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个男孩,所以王狗子特意寄了五块钱回家。他的妻子再次凭借着五块钱将孩子生了下来,然后含辛茹苦地将小孩子再次养大。
孩子大了,就该上学了。从小没有读过书的王狗子知道知识的重要性,在外面打拼了那么多年,也明白什么是养儿不读书就当养条猪。
为了不至于让孩子的将来也穷,王狗子这才开始安下心来存点小钱,虽然每个月的收入依旧会用去大半,不过至少也知道该存钱了。那时候孩子上学一学期也就十来块钱而已,对于普通的家庭来说,十来块钱根本就不算是个事。但惟独王狗子是个例外。
王狗子家的孩子上学,是必须要分好几次才能将学费给清的。一学期往往要到期末的时候,学费才算真正的理清了。很显然,他家是整个乡镇里面最穷的家庭。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王狗子虽然没存多少钱,但是也知道必须要送孩子去上学的道理。
每个年寄得的钱虽然少,但是孩子教书费之类的,也不用他操心,就算学校要得紧,也要不到他的头上。反正他在外面,又不是在家里。得罪人的事,自然有他那个命苦的妻子去摆平。
王狗子为他的儿子命名为我,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只会写这几个字,太复杂的字他不会写,太拗口得字,他不会念。他只知道,大毛这个名字,是他会的,也是他亲自给他儿子取的。
有了儿子以后,王狗子开始更加努力地挣钱了,每天起早摸黑,每天任劳任怨,开始奔波在每一个有可能挣到钱的地方,做最下等的体力活。因为有了这些工作,所以他变得漫漫苍老起来,头发已经开始有些花白了。
等到春节临近的时候,他回到那个所谓的小家之中,看到妻子那布满皱纹的脸以后,他发誓他一定要出人头地,为了将来不至于给儿子拖累债务,必须要开始存钱。送儿子进最好的学校,考最好的大学。
这是王狗子唯一的心愿,也是他平生唯一的愿望了。冬季是一个寒冷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里,他总是穿着破旧的衣裤行走在水田之中,就为了那几块钱的苦力钱。
他抗着一个六十公斤的东西,足足走了几十里路,就为了能够有钱给儿子买一只钢笔。在这个还算保守的年代之中,他的思想总是被社会所牵制。重男轻女,他变现的淋漓尽致。
至于他那个可怜的妻子,每天同样起早抹黑,每天同样任劳任怨,凭借着她那瘦弱的肩膀,行走在乡村的田野之中,就为了能够获得每年的那点收成,为了养活那个小家中的几口人。长时间的疲劳,让她的脾气变得暴躁起来,很多邻居都不愿意和她交往,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很少和她说话。
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中,这对朴实的夫妻,都在为了能够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努力。他们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身上。这或许就是所有家长的共同点,他们都累了大半辈子了,一切,都只是为了家里的那个孩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