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紫是个文静漂亮的女孩子,学习成绩一直排在沈陌和白桐之前,可是从初二那年开始,两个男生似乎浪子回头,不再像以前那样贪玩,一下子变得勤奋起来,成绩也超越了她。不是因为蓝紫不努力,而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生了病,很长时间的一段时间里上课都打不起精神,即便沈陌经常给自己补习,却还是没有把脱节的功课补回来,中考时自己卯足了劲儿,成绩还是没赶上沈陌。高中报名的那一天,蓝紫哭了,因为没有分到相同的班级,虽然只隔了一堵墙,虽然下课就能看到他,虽然两个班一起上体育课,虽然……自己还是离他远了,咫尺天涯的感觉。
从幼儿园开始到高一,沈陌和白桐还曾经没到过同一个班,可是蓝紫却是整整十年都是沈陌的同班同学,其中有四年都是同桌,每次蓝紫拿第一,沈陌拿第二,当然偶尔也会被沈陌翻盘,如果他不贪玩儿。本想着会这样一直到高中,到大学的,可现在却有了分离的伤感,还有一种从此沈陌将要远离自己的隐忧。
并不是因为学校宿舍条件不好,自己身娇体贵才走读,而是因为要吃药,而是因为不想让沈陌知道自己生病。出于安全考虑,校方允许走读生不上晚自习,所以每天下午六点钟蓝紫就可以离开学校,但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三个人一起骑自行车回家了,夕阳还是初中时候的那个夕阳,只是马路上却再也没有三个人的欢笑,晚风还是那样轻柔的吹着,从绿荫间传来的却总是逼人的寒意。
蓝紫想起上初中时每个下午回家的路上,白桐总是在后面双手丢开车把,然后大声唱歌,一首歌还没唱完,就在那里喘气,而沈陌每次都和自己并行,骑在靠近机动车道的那一侧。
早上起来已经得穿上厚厚的外套了,潮湿的空气在路中间绿化带里的三叶草上液化,不时凝成一大颗,然后悄悄地滑到根部。路边悬铃木的叶子开始变黄,青的,绿的,深绿的,浅黄的,金黄的,色彩不一的落了一地,本来单调的大马路在这些叶子的装点下向远处延伸,像是一幅刚刚风干的油画。昨晚肯定又刮大风了,不然怎么连绿色的叶子都落下来了呢?生命在风雨的摧残之下,变得那么苍白和无力,无论青色还是黄色,无论年长还是年幼,想必人也是这样的吧。突然又悲伤起来,勉强没让眼泪流下来,蓝紫松开一只手,摸摸怀里的牛奶,温度已经没有刚才那么高了,于是脚下加快了速度,向着朝阳的方向驶去。
一直以为自己是沈陌世界里的唯一,也将永远会是他生命中的唯一,直到那个叫蒋瑶的女子出现时,直到自己在教室外面听到她如同人鱼一样优美的嗓音时,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蓝紫开始有了危机感,开始惴惴不安,开始害怕失去沈陌。可这一切开始变成了现实,他几乎每天都去艺术楼看她,每晚和她一起散步。曾经和沈陌朝夕相处的那个角色自己再也没有机会扮演,有时候觉得可笑,十年感情筑起的城墙在半个月的甜言蜜语攻击下,坍塌的仅剩下断壁残垣,一个满目荒凉的女子站在那片废墟之上,一边流泪,一边怀念旧日的时光。
在沈陌正式介绍蒋瑶给蓝紫那天的晚上,蓝紫整整哭了一宿,但最终还是想通了,不要吃醋,也不能吃醋,即使没有蒋瑶,也还是会有其他女孩取代自己的位置的,只不过是迟早问题而已。如果按照医生所说,自己估计是活不到二十岁的,那么自己不在,沈陌二十岁以后的时光将怎样度过,他将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那么怕孤单的一个人,想起来都让人觉得心酸。
虽然和自己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虽然他的身边总是跟着蒋瑶,虽然其他人那个所谓的郎才女貌的主人已经不是自己,虽然,虽然这一切的一切都发生在眼前,但每天早上蓝紫依然会把牛奶揣进自己怀里,晚上也依然会给沈陌发发短信,即便隔很长时间沈陌才回复过来。
和白桐呆在一起的时间倒是多了起来,最近两个人每到周末就背着一把吉他去上课,音乐真是让人着迷的好东西,有时候听听白桐弹着吉他唱的歌,也就忘了那些伤心事,觉得一切都随风而逝吧,做好朋友,做知己,做他的好妹妹,无论以什么身份,只要还可以在他身边就行。
那年秋天,沈陌和蒋瑶恋爱了,无论什么场合,总是可以看到两个人手拉着手走在一起。蒋瑶不再像初次见面时那么霸道,那么任性,再要强的女生在恋爱时也是温柔的吧。从书上看到恋爱中的女生是最美的,因为在恋爱时体内的某种激素会大量分泌,而本性中的温情也会渗漏出来,沈陌感觉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蒋瑶现在是那么温柔,那么小鸟依人,和最初认识的那个口若悬河,舌灿莲花的小魔女天壤之别,还时常脸上出现一坨红晕,羞涩的像是做了错事的小姑娘。
到了饭点,沈陌总以最快的速度跑到饭堂,买到之后便端着饭菜到他们的二人世界,然后“共享盛宴”。
“这样很公平”蒋瑶说,“你要多吃点肉,变得壮一点,这样我就有安全感了。”于是把所有肥肉统统放到了沈陌碗里。
“是吗?你是怕变胖吧,放心,就算变胖了我也要,我要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这样别的男生就不会再打你注意了。”说着又把几片肉放了回去。
“怎么,有危机感了吧,你吃醋了?嘻嘻……”蒋瑶笑着把沈陌夹过来的几片肥肉放到嘴里,油从嘴角一点一点渗了出来。
蒋瑶的教室在顶层,不方便,于是沈陌总是帮着打水、买饭,这已成为他每天的必修课了。沈陌帮她温习文化课时,她认真地听每一个字眼,但又仿佛什么都没听进去。
秋天的午后是安静的,校园里一点响声都没有,同学们都在教室自习或宿舍休息。而这时蒋瑶和沈陌会悄悄走入花园的最深处,有时还要和政教处老师玩“躲猫猫”的游戏。听流行的甜蜜歌曲,看连载的言情小说,或是看着蓝色的天空,只是静静的看着,也不用说很多的话。蒋瑶轻轻的靠在沈陌的肩上,然后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到上课铃响。有时蒋瑶会在沈陌的怀里睡着,任时光在白色的云端静静流淌。
周末沈陌会骑着单车带蒋瑶去兜风,他们坐在视域开阔的地方看夕阳,在广袤的田野里吹晚风,在琳琅的商店里穿梭,在口味最地道的面馆里吃拉面,在爱尚喝奶茶……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们,又仿佛他们拥有了整个世界。
小山坡上那颗枫树的叶子从绿变成浅黄,再变成金黄,然后又悄然的变成红色,终于十一月底的时候所有枫叶都变成了鲜血一般的深红色,美丽而妖娆的伫立在学校的最高处。每天白桐醒来之前沈陌都会去小山坡山采集枫叶,再把那些红色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等干了以后,就时不时的在叶片上抄一首情诗,徐志摩,戴望舒,叶芝……有时候自己瞬间来了灵感,也会附庸风雅一回,然后在给蒋瑶温习功课时趁她不注意悄悄地夹在课本中间。白桐看见台灯下面小心翼翼在叶子上抄诗时,总说他抄诗老土,写诗肉麻,沈陌倒是从来没这样想过,老土?肉麻?这两个词加起来是不是就等于浪漫呢?他要用一切优美的语言去表达自己心中的情感,他要用最华丽的词藻去美化他所痴迷的女孩,这是他的方式,不过分,真的一点都不过分,他觉得。
其中有一首诗有是这样的写的:
时光荏苒,不诉流年,缘分带我们来到十六岁的雨天。遇见,遇见,那是一生的怀念。
你整齐的刘海,你浅浅的酒窝,你如瀑的长发,你人鱼的歌喉,还有,你多情迷离的眼。
或许上帝悲悯我的孤单,才让你这天使坠入凡间,我的世界就此改变,每个都是艳阳天。
是情的呼唤,是爱的呢喃,是丘比特手中的箭矢,是相思树下缠绕的红线,携子之手,生死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