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台湾,正确来说,是台湾北部,华丽也腐败的那个城市,宛如一幅绚丽却已长出霉的风景画,它叫台北,我的故乡。
曾经,我也有过属于这里的名字,不过,对于我母亲的娘家而言,那似乎是禁忌的咒语般,是不被允许的,所以,我是神山映月,连拥有自己的名字的自由,都註定失去了。
在我死亡的那一刻,说不定,我其实是松一口气的。
就好像三流电影的慢动作片,我一步一步的想飞奔阻止库洛洛按电铃的手,只是,制式的门铃声已响起,栖息在电线桿上的一对对鸟儿居然扑扑翅膀飞往别处了。
她们似乎太久没在这个地方听见铃声,大概已经遗忘那种声音了吧,那种曾经代表嘈杂喧闹的声音。
“拎老师,库洛洛你在做什么缺德事啊!”
他很是无辜的转过头,淡淡回答,“替你按铃,我想,你应该很迫不及待吧,嗯?”
“……有一句成语,叫近乡情怯,意思是呢,越靠近故乡,反而更加害怕,害怕见到自己思念的人,我在吃面,你就不用替我喊烫了。”
我以为他至少会露个微笑什么的,毕竟他平常说话的时候都是这样,出乎意料,他的语气就像打水漂时轻轻滑过水面的石头那样的淡:
“你只有三天,别忘了,要把握时间,拎老师,这是什么?”
“……那是一种语助词,还是不要学起来比较好。”
念这个单字其实要有点台腔,库洛洛的口音算是字正腔圆的那种,这样的脏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有种好笑的味道。
我把自己的身子挪到比较高大的西索后面,透过他手臂与身体间的缝隙,看见了一些熟悉的东西。
是那道木头材质的门打开,是那走三步右脚会不自觉踱一下的脚步声,是那永远都是带有那么一点孩子气的声音,儘管他今年已经大四,还是个经济学的高材生,跟他的个性甚至外表都乱不搭一把的。
这一切,幌如我刚睡一觉醒来的昨日,是那么清晰,因为,就算脑袋不去想,身体却已经自动记忆了一切,每天在耳边做着无声的催眠。
“这个……是动漫展COS猎人的活动?还真是逼真……道具哪里买的啊?”
说话有点无厘头,平常有事没事喜欢讲个冷笑话,我的青梅竹马。
“咳咳……您好,我们是月氏快递公司有您的包裹请签收主要是您好久不见的青梅竹马一个,另外还有四个赠品您可以选择要或不要。”
几乎是一口气的把这串话念完,我才把头探出来,他一双手指着飞坦,又指着侠客,如果可以,我猜他的双脚一定也想对着库洛洛跟西索行礼。
可是,即使是这样,他可爱的单眼皮眼睛,却是看着我,很认真很认真的。
“……呵,呵呵,我就说,才一台卡车而已,你怎么可能就这样死了。”
“什么阿,不要讲的我好像无敌铁金刚一样,而且,我真的死了。”
“少来,我一直在找我送你的那个耳环,却怎么也找不到,我就想,应该是你拿走了,那尸体其实不是你吧?”
“真是不幸,那句倒楣的尸体千真万确的是我没错,再说,那个你说在路边一对299的耳环,除了我,还有谁稀罕?”
“不然你是鬼阿,还有,那对耳环,其实不是299……”
“What?难不成是199?你也太抠了吧?。”
他挠头,报了个数字,然后,我喷了:“什么?你……你让我把一台、一台野狼125挂在耳朵上?姓季的,你、你……”也太腐败了吧?
“如果不说个便宜的数字,你会把它戴上去吗?还有,可不可以不要用那么没有美感的譬喻,这样你的国文教授会哭的,啊、不对,他上个月就在你的丧礼上哭惨了。”
难怪,我一直觉得这耳环上面的碎钻仿冒的特别有质感有光泽,原来是真的。
“原来他也会有眼泪阿,那个以点名三次不到就死当人家而闻名的恶魔教授……”
“……真的是你,月儿。”
到此刻,他其实有点紧绷的身体才放松下来,黑色的防风外套里,被风灌进去的空隙不是普通的一点点,若之前是竹竿,那他现在就是脱了皮的竹节了。
“你有没有照三餐吃饭?不知情的人看了还以为你刚从家暴的阴影里走出来而已。”
“真是的,连嘴贱也一模一样,不对,应该是变本加厉了。”
伸出手,他本来是想像以前一样揉揉我的头的,但,季影似乎很怕,他的手会穿透过我的身体,而显的有点退缩。
拍拍他的肩,我直接脱了鞋进屋,“我是活物,有体温,OK?但,只有三天的时间,请你记住,过了三个半夜十二点,灰姑娘就要回去当她的璧花,不会让王子找到了。”
身后四个,不用说,自动自发的跟上了,季影傻傻的关门,傻傻的进屋,傻傻的随我们来到客厅,傻傻的在沙发上坐下。
“那个……我先介绍,虽然你都认识,从左到右,团长,飞坦,变态果农,狐狸。”
“……给你一分钟,解释这一切。”
“我只用十秒钟,我死了,我穿了,穿到猎人,过了一年,但对这里而言是一个月,托锁链手的福,我又穿越时空回来,但只有三天,这个四个人是不小心蹦出来的赠品,这样。”
我和他,有很多地方是相似的,包括对新奇事物的接受能力,当初我花了几天的时间来适应这一切,他几乎只花了三秒钟不到,便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奶奶的真BT,明明它比我还适合穿越。
“那个,久仰大名,我是季影。”
他眼里的那份崇拜之情,希望不是我看错,我真的深怕他下一秒会抄起纸跟笔请他们签名。
众人都只是微微点个头,只有侠客还勉强伸出手跟他招呼,来到这里后,不只是库洛洛,大家的反应都挺冷淡的,连表面功夫都懒的做的那种冷。
“我死了之后,大家有表示什么吗?”
“这个么……因为月儿你除了嘴贱这点之外,做人还蛮成功的,很多人都哭的要死要活的,还有,你母亲娘家那里,也来了几个人,你表姊她们,也挺难过的。”
“其他人我不在乎,那你呢?”
“我吗?”他习惯性的点头,这是他思考的惯性动作,“其实,我一直不太相信,总觉得,你应该会在某个地方,过的很好,所以,没有很难过。”
“呿,真无情,对了,我想去我的房间看看,天知道我有多久没悠閒悠閒的睡一觉了。”
“那,他们……?”他还有些担心,毕竟,对他而言,幻影旅团比希特勒的尸体还难得一见。
我倒是不在乎,反正,在别人家里自动自发他们也肯定是老手了:
“厨房右转,厕所是倒数第二间,我的房间是二楼最后那个,有事上来找我,先这样啦,遥控器在电视机上。”
几乎是用拖的,我把季影拉上楼,用力的关上房门。
“先别急,你知道我们的规矩的。”他放缓脚步,不疾不徐。
“啊,对,好久不见的老规矩。”
房间的摆设没有任何更动,连棉被依旧也是那样小混乱的跟枕头喇在一起,仿佛我还是一如往常,只是走出房门刷牙洗脸而已。
从角落抱出一把吉他,我们一个靠在床边,一个坐在床上,他弹,他听,我负责说就好,我们的老规矩。
因为有太多的话挤在喉咙想要同时出去,反而造成字句之间的断断续续,旁人大概听不太懂吧,我那有点像极短篇小说的陈述方式。
可是,他不是别人,他是季影,就算不用派克牌FBI也没问题的那个季影,所以,他安静的听我说完,一个问号都没发出过。
用了十几首曲子的时间,才把我想告诉他的说完,还是经过删节的版本。
“你不知道,派克死的时候,我也多想自杀算了。”
“嗯,我知道。”
“你知道吗,当我丢硬币的那刻,我心都凉了,他们都只是一昧的要我做出选择,从来没人问过我心里的想法。”
“嗯,我知道。”
“我想要离开旅团,完全远离好好的过完下半辈子,觉得呢?”
刷着和弦的手停下,他长着薄茧的修长手指滑过我的眼角,“不知道,但,想做什么,你就去做就好了,不论你想成为A级通缉犯或是路边摊的老板。”
我需要的,就只是这样的安慰而已,在那里,却不知道找谁讨。
“人亏天不亏,世道有轮迴,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在遇到他们之前,我一直是这样相信着的,可是,当他们连神都能毫不犹豫的弒杀,我却迷惑了,到底,有什么是让他们恐惧的呢?”
没有谁是被神饶恕的,但,若真的是这样,像是来自地狱的幻影旅团,又该怎么说?
吉他轻快的节奏在空中悠扬,慢板的《夜访吸血鬼》,几乎是想也不想,他说:
“既然他们不畏惧神的话,那,你就成为超越神的存在吧,这并不是指实力,一山还有一山高,强大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个人的魅力才是致胜的关键点,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无法对你下手的那种魅力,这种魅力,是无法抗拒的。”
“你觉得,我有这种魅力么?”
飞坦都能若无其事折断我的手,他们对于我,不论我做了什么,始终就只是旁观。
不知道是天生的冷血,或是后天的性格压抑。
单眼皮的眼睛几乎瞇成一条线,好像很熟悉,侠客也经常这样笑的,在他算计事情的时候。
“你说,易绝尘有给你炼心蛊对吧,给了几个?”
“啊,我看看喔……五个。”
我从『异』幻化出来的个人空间里翻找,明明『念』都彻底消失了,这个能力却依然能使用。
“五个,还差一个……应该是他才对……库洛洛和揍敌客家族关係如何?”
“嗯……还行,对了,他跟伊耳谜最近处于一种狼狈为奸的状态里。”
“这样就行了,”他最后一个和弦的音刷的特别用力和震撼,“把那五个炼心蛊都给我。”
“你想自己拿去吃吗?”
“嗯,加糖还是加奶精味道比较好?”
“……拿去吧,其实是要加辣椒。”
虽然我根本不知道他要干麻,但我还是这么说,就只是出于纯粹的相信而已。
如果连纯粹的相信都无法拥有,我想,人应该会活的很痛苦吧。
我把嘴凑过去他耳边,小小声说出了我的计画,季影一副祈求赶快被雷打到的样子:
“不是吧,依你那远大的开店计划,就算我不是修经济学的,我也能篤定告诉你,稳赔,你被锁鍊打中的,不是脑袋吧?”
我踹他、拿PICK戳他鼻孔:
“喂、你是哪只耳朵听到我要管帐了,又不是脑子浸水,比起管帐,我还寧愿把硫酸跟盐酸混在一起喝下去算了。”
“也是,幸好你还有点自知之明,”拿出张纸,他一一替我表列:“如果草案订好了,那得打包的东西可多了。”
列举了几样,明明就只是还很模糊的一个概念,在他手里,什么都能变成活的。
“这些家里都不缺……还有CD,你知道,我最饮恨的事情就是我死的隔天就是SHINee发专辑的日子,丫的!”
他走近我放CD的书柜,把一叠叠成堆的专辑抱过来,“抒情的话,有梁静茹,张惠妹,孙燕姿,这些骗眼泪都骗不用钱的;至于摇滚路线,国内外加一起,选择就更多了,五月天,联合公园、东京饭店,生物股长……”
我打开电脑,百度一下,什么都知道:
“不要只是流行偶像吧,如果真要骗眼泪,林忆莲,王菲,齐豫跟齐秦,还有江蕙的《家后》,我觉得都挺好的,你不是有一张少女时代?《OH!》的那张。”
“不行,那张我去韩国签过名,我再去买一张新的,不要抢走我的蒂芬妮。”
“唷,听你这样的语气,我跟蒂芬妮,谁比较重要?”
“还用说,当然是你。”
……
这样的话一出口,我们都同时愣住了,季影大概也没想过我会问这种问题吧。
我们都被自己成功的催眠,以为现在还是从前。
我跟他,从一开始就避免提到有关感情方面的任何问题,就像事先约好那样,不说HELLO,也不说离别,寧愿当一头埋在沙坑里的鸵鸟,毕竟,把三天浪费在眼泪里,不划算。
“……单子都写好了吧,我去买,你晚餐吃什么?”
“呃,大致都好了,我有打勾的多买两张,我要吃咸酥鸡、臭豆腐、小笼包、珍珠奶茶,四神汤,你也顺便帮他们买一份回来好了。”
“嗯。”
“嗯。”
走到门口,他突然又回头,目光柔和的说:
“我把你的名字写在沙滩上,但被海水冲走了,我把你的名字写在天空里,但被风给吹走了,我把你的名字写在世界每个角落,干!我被警察抓走了。”
“……”
“如果你也出专辑,我一定买个一百张收藏,就别跟几百公里外的韩国人吃醋了,我都因为你被警察抓走了。”
“……真是唬烂。”
“欸、我很认真的说。”
“快一点滚啦!”
……
听脚步声远去,而我蹲在地上收拾残局,没有他,我也能过的很幸福,我只能这么想。
悲伤,我努力的把它覆盖,就只剩眼泪,它还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