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明白,付凝怎么会和刘晨扬走到一起。记得上大学的时候,付凝曾谈过一场恋爱。因为这个时候我还没和付凝混成好姐妹,所以我并没有机会见一见这个把付凝收了的男人。
我见过的,付凝的男朋友只有刘晨扬。我问过他为什么愿意空窗那么多年,又为什么愿意和刘晨扬在一起。
那个时候的付凝,漂亮而修长的手指上夹着一支点燃的,但是并没有吸的香烟。她涂着鲜红的口红,高傲的像个女王。她用寡淡的语气对我说:“愿意空窗那么多年,是因为那些时光我不需要男人。接受刘晨扬是因为我需要男人了。而刘晨扬长得够帅,家里够有钱,我为什么要拒绝呢?”
那个时候我觉得付凝就像是大S,都是恨嫁的女人。但是都匆忙得让人觉得是那么的不幸福。
不过我看得出,刘晨扬这小子是真的爱付凝。所以我看了眼吕轶峰,示意他让他松手。说到底,这也是他们小两口的事情。原不原谅的也得他们两个内部解决,和我没多大关系,我不能瞎掺合。
“你小子要是敢对不起付凝,我就先灭了你!”我咬牙切齿地对刘晨扬说,我觉得我不说点什么狠话,我很不开心。
刘晨扬重重地点了下头,然后轻柔地对我说了声好。
我忽然就有了恍惚,甚至有那么几秒特别没出息的把刘晨扬误认成了林之夕。是啊,他也是这样宠过我,爱过我,关心过我,把我捧在手心里的。可是现在呢?一切都不在了。我还是我,一千年一万年不变的傻。而林之夕呢,他早已不再是当年爱我时的那个模样。他已走远,与我再无交集可寻。
刘晨扬一把将付凝横着抱起来,也是要潇洒要潇洒,要气魄有气魄的。
可是帅哥又怎么样呢?林之夕也是帅哥,还不照样把我给甩了?刘晨扬也是帅哥,可自己女朋友被欺负了,他还不是连个屁都不该放?!帅哥就是祸害,纯祸害!
“走吧,我送你回家。”吕轶峰适时地打断我的愤青思想。
“不用了,我打车就行,今天已经很麻烦你了。”
“我还是送佛送到西吧。现在都十二点了,我就这么让你走了,我也不放心。”吕轶峰坚持着。
“大半夜的,我一个小女孩跟着你走岂不是更危险吗?”
“呵,人小鬼大的,思想还挺复杂。”吕轶峰揶揄我。
“你少跟我倚老卖老,本姑娘二十四了!马上就要工作了!”我最讨厌别人看不起我,尤其是自以为是的男人!
“你让我想起了一个小品。”吕轶峰并没有那个闲情逸致跟我卖关子,索性痛痛快快地对我说,“里面有一句话叫做大人就干不出来这种事,我觉得挺适合你的。”
“哦,我也知道一句特别流行的话,叫做你是想死呢?还是不想活了?”
介于他是一个心智正常的男人,所以和我开的玩笑便适可而止。他对我说:“好了,我送你回家吧,真的太晚了,你父母该担心你了。”
我退后一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对吕轶峰说:“今天你送我朋友回家,真的很感谢你。但是我不能再麻烦你了,这是我做人的原则。我自己打车回去就好了。”
“感谢什么的就免了吧,我就是觉得你这个人挺好的我才帮你的。”
“哦,我也觉得我人挺好的。”说完我吐了吐舌头,好像自恋成我这种程度实在是人间的奇葩。
吕轶峰伸过手,很是亲昵而自然地拍了拍我的头,对我说:“好了,今天太晚了,不和你闹着玩了。既然你不让我送你回家,那我就不勉为其难了。这样吧,我给你打个车,我看着你走,总行了吧。”
那晚吕轶峰是站在原地,看着我的车子消失才转身离开的。而我却固执得没有回头。人生就是这样的吧,会有无数次的相遇和无数次的分离。无因无果,转瞬即逝。那些从我生命中走过的人,注定不能与我走很远很远的路。我注定是要忘记他们,或者被他们忘记的。被别人忘记是一件十分难过的事情,所以我选择忘记别人。我是小人,好吧,我承认。
太阳快把我浑身烤焦了的时候,我才勉强从床上爬起来。腰酸背痛的,极不舒服,我记得我没喝多少酒啊,真是够神奇。
我穿着维尼熊的吊带小睡衣下楼找水喝,在餐厅里看见了正在准备不知道是早饭还是午饭的童姗。她穿了一件水蓝色的吊带短裙,像美人鱼似的,靓丽得不得了。所以说迷倒何向楚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何悦,赶快把衣服换好,过来吃饭了。”童姗对我说。
我当然不想听她的话。我觉得这里就算不是我何悦的家,可也不是你童姗的家啊!你在这里像个女主人似的,耀武扬威什么?但是我饿了,确实饿了。我不能委屈自己的肚子。呃,这也是我的原则。
“来,喝点醒酒汤。你爸爸特意让我给你做的。”说着,童姗把盛好的汤端到我的面前,笑得跟朵牵牛花似的。
“我喝酒?我爸知道?!”我还真不是一般的诧异。
童姗倒是很正常。她说:“你爸爸睡觉特别轻,有一点声音就醒了。不过昨天你还真是喝多了,我给你换睡衣的时候,你都没被我吵醒。还有哦,以后别那么晚出去了,还喝那么多酒。你都不知道你爸爸有多担心你。“
怪不得我穿着睡衣呢,原来是童姗给我换的,我还以为我得了梦游这种高级的病症呢。真是白诧异了,真没劲。不过何向楚知道我去酒吧这件事,经过我短暂的消化就彻底坦然了。何向楚从来不管我,只要我玩得不太出格,他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我哪天把他的别墅拆了,他就顶多就甩给我一句话:丫头,咱这个积木太不结实了,改天爸给你换个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