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王府有位桃花夫人,是长宁王的第一个女人,这个女子二十年前闻名宁州,诗词歌赋堪称一流。‘似曾相识花重放,无可奈何水东流’就是她的佳作之一。当年她生下的乃是一对孪生姐妹……”
“玉功!”胡妃有些不耐烦,还真要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吗?当英王府是自己家里吗。英王可是皇上经亲弟弟,万一这些话传到秀妃那儿吃不了兜着走,那可是眼里容不得沙子的女人。
“什么嘛?不光是我,连皇上和韩瑁都怀疑呢?”“那日从宁州得回消息,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是真的……”
“玉功,不许胡说!”胡妃没被这二哥气死,胡玉功是胡妃同父异母的兄长,只比她大半岁的样子,她只在高兴的时候唤二哥,更多时候都直呼其名,“越说越不像话了。”
胡玉功一再被妹子喝住,只好忍气吞声,一顿家宴不欢而散。临离开,英王将他拉至一边,细细询问起来,到底是个怎样的传言,该不会认为圆圆与秀妃是孪生姐妹吧,她们都是长宁王府的郡主。堂堂郡主嫁自己为侧妃,确实屈才。
圆圆在韩府小坐了一会儿,吃了顿午饭,把礼物分派给各人,看近黄昏,便携两个丫头回王府。虽然没与英王拜堂,也未洞房花烛,正因为没有这些年,圆房就成了仪式。当然她不希望发生此事,他们彼此另有所爱。
刚回王府,还没进门就收到小乞丐的纸条,是西金国文字:桃花林一见。学过两年西金文,这几字还认得。她倒吸一口气,倘若被人发现确实不妥,身上又没笔墨。附在小乞丐耳边,要他告诉金乙烈:一个时辰后,龙门茶楼见,要他订好雅间。
圆圆的生活极有规律:上餐是稀粥、小菜,中餐是些清淡菜品,晚上通常是银耳粥、红枣莲子粥之类。
天气一天天闷热起来,香汤后,换了件浅蓝色纱衣,携上小翠去雪锦铺。
雪锦铺绸缎店已经关门,唯有裁缝店这边还开着,她搬了只凳子,翻看着簿子,猛然抬头,门口处站着名彪形大汉,金乙烈已经提前到了。
“小翠,我们走!”“张师傅,你先忙,我带小翠去茶楼里见位客商。”
彪形大汉用西金国语告诉圆圆雅间的名字:天字九号。
步上楼,天字九号共是里外两间的高等雅间,将小翠留在外间,西金国男子推开里屋:金乙烈起身含笑。
“狂子哥哥,这么晚你要见我是有什么大事吗?”圆圆切入主题。
金乙烈从怀中掏出一叠纸:“你自己看看!”
“地契!”共有五张,每张从五十亩到二百亩不等,共有五百余亩良田。
“哭儿的事,我可是一点也不敢怠慢,这是我托朝中朋友花重金买下的。至于那三百间茅屋,因为时间有限,加上近日又忙着与南木国大臣会谈,还要准备敬献南木国皇帝的礼物,只好由你自己去建……”“听人说,为了发粮济灾你连自己的嫁妆都典卖了?”金乙烈没想到,自幼受尽贫寒的她竟然会如此慷慨,分别的八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怎么会离开西金国来南木,还成为韩家的表侄女,又助韩峰织成雪锦,太多的疑惑,太多好奇。
“狂子哥哥,让你破费了。这共需多少银子,改日我凑足了还你。”她实在不想再欠金乙烈任何的情与恩。
“不用了,我想哭儿不会让我为难。既然答应帮西金国织锦造布,应该不会返悔吧?”圆圆并没有反驳,也没有解释自己的苦衷:“哭儿,这八年你是怎么过来的。袁姨呢?她好吗?”
“我娘……”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本想抑住还是倾泄而下:“她在五年前就病故了……”“直到九岁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根本不是西金人,而是南木人,娘之所以带我远离故土,就是为了躲我父王。”这天大的秘密她想找个人倾诉,她可以骗所有人,唯独不想骗金乙烈,无论他怎么做。
“父王?”
“以前所有人都叫我娘袁大嫂、袁姨,直到回南木国我才知道娘叫袁桃花。宁州出名的才女,也突然明白,为什么她要逼我写那方块字,教我说南木国话……”“最初娘只是想为我治病才回来,在我十一岁那年,她患了咳疾,自知活不了多久,就将我带回宁州。在娘临终之前,我才知道自己是长宁王罗承天的女儿。”
圆圆的声音开始抽泣:“娘死之后,我吃了很多苦,父王整日忙着军中事务,一个月在府里呆不了几日。王妃还有那几位夫人变着方儿折磨我、刁难我……”她努力压抑心中的痛苦,那段记忆就像一场恶梦,孪生姐姐也处处为难她,拿她当眼中钉,诗词作好了被她仇视,作差了又会招到辱骂,说自己是猪头、笨蛋。
“哭儿……”他说不出的心痛,八年见她,她已经不是那个爱哭的小女孩,她学会了坚强,更懂得自己的头脑来保护自己,轻轻地抚摸着她的纤手。
“十一岁、十二岁那两年,我曾经先后自杀过两次都被人制止。”“再大些,我发现了娘在老屋留下我的信:她要我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从那以后,我拼命地学习,跳舞、弹琴、丹青、书法……样样都要最好。不是为别的,只为自己不再受别人刁难,不给他们刁难我的借口。”“豪门自古多阴谋,步步危机,暗藏杀气。十四岁那年发生了很多事,我如履薄冰处处小心应付,可还是逃不了恶运。十五岁那年我设法逃离长宁王府,并发誓今生不入豪门。”“世间所有的苦难、磨练都有它存在的意义,长宁王府的四年多日子,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畏缩,胆怯都不能保护自己。唯一的法子就是向世人证明自己的实力。我娘善织布、会刺绣,还能填词作赋,我从她那里学会了许多,所以才能帮韩峰织雪锦。”
到底是怎样的经历,竟令她成熟、坚强,还学得一身的本领。
“那天舅父凯旋回蝶城,还带来母亲的赦令圣旨。家里有拾不完的东西,母亲不许我出去。五日后,我想与你告别,才听花泉寨的人说,你们母女在一日前就离开了。他们说你病得很严重,就快要死了。你母亲变卖家里所有的东西,带着你求访名医去了。”金乙烈浅笑着,“这八年我过得很好,母亲从大妃到皇后,舅父也成为西金国的元帅。可我这八年并不快活,时常想起你的笑颜,你哭泣的样子,还有你的调皮,你的温柔、善良……我以为如果你病好了,一定会回蝶城,找了一次又一次,我甚至还托人在全西金国找你,依旧没有消息。”“原来……你竟是南木人,还是郡主……”
这是八年来金乙烈说得最多的一次,面前的少女楚楚怜人,他与她是有缘的,竟全在南木国重逢,在京城相遇相识,热血沸腾,真想再拥她入怀。刚才她哭泣的样子与小时候一般模样,还是令人心痛。
“狂子哥哥,要不你向皇上提出送百名织锦工到南木求艺,最后能指名让我来教。你看如何?”如果这样自己也算还了幼年时金乙烈的照顾、呵护之恩。
第一次听韩峻说保护她竟感动得流泪,小时候金乙烈可经常讲这种话。那年她四岁,第一次从花泉寨出去迷了路,在山林里遇到了十一岁的金乙烈,他把她扶上马背抱在怀里:小丫头别害怕,我会保护你。从此后,保护二字就时常出现在他的嘴巴,每当她伤心的时候总会找狂子哥哥,直到长大了她才弄明白,当日是她听错了:把皇子听成了狂子。因为她喊狂子哥哥,他一生气就叫她哭儿,说她太爱哭,却又喜欢她的哭与撒娇。
最后一次见面,金乙烈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只银蝶钗,还费尽力气将它弄面两段,放在柴火里灸烤:哭儿,阿娘说我就要离开了。我怕找不到,来我们打个记号,将来看到那半只蝶印,我就认出你。
那年他十五岁,练就了一身的好本事,也知道儿女之事。他要等哭儿长大,所有见过哭儿的人都说,她长大了会是个难得的美人。他自己也是这么想的,狠狠心先在自己的胳膊上烙下蝶印。还笑着告诉哭儿:一点儿也不疼,就是,就是有点烫。他趁她不备,将烙印贴在她的胳膊上,她尖叫起来,手臂本能一缩,竟在右臂划下一串长长的水泡。
“哭儿,能让我看看那半只蝶印吗?”
圆圆轻轻地撩开右臂,一条长约五寸且难看的疤痕,肩下二寸的地方有半只清晰的蝶印。“当年整条胳膊都肿了,还散发恶臭。有好几个郎中都说胳膊保不住了,可是我娘就是不信,说什么也要找最好的郎中。”“那七日她整天痴癫般背我四处求医,在玉城有位宫里出来的老太医,看我娘可怜又只有一个女儿,便破例替我免费医治。时间拖得太久,虽然保住胳膊却留下这些疤痕。”
金乙烈说不出的愧意,都怪自己太鲁莽在小姑娘的胳膊烙什么印,差点就害死她,害她丢一条胳膊。
“哭儿,我听南木宫里有一种玉颜复肌膏可以消除疤痕,待我见到南木皇帝替你弄来。”
“不用了。”她放下衣袖,浅饮两口清茶:“狂子哥哥,我该回去了。”
看着柔弱的她:“让我保护你!”
又是这句话,遥远又熟悉,还很亲切。无数次梦里,曾有这个一个男人在她的耳边重复。是狂子哥哥还是韩峻,连她自己都已经糊涂。
“姜羲迅没欺负你吧?”
“没有。我对他只是另一个人的影子和替身。”圆圆浅饮一口。
圆圆已经出了里屋门,金乙烈捧着那支血玉钗:“哭儿,这个收下吧?”
“狂子哥哥,不用了。你已经帮我太多,给我太多,这个你自己留下吧。”那天她明明丢了,可如今又捏在他手里,“我现在是英王府的袁妃,不能收你这样的礼物。”“小翠,我们走!”
她再次拒绝:第一次,她说那只是块石头;第二次,她说自己是袁妃,不能收他的礼物。哭儿,你可曾知道我是真的爱你,小时候就喜欢你,真想永远那样保护你。脑海中浮现那道长约五寸宽约二三寸的疤痕,仿佛是白皙胳膊的污垢,惊心夺目。一股莫名的愧意袭上心头,站在窗前还望着她的倩影,她走近雪锦庄,上了英王府家轿。
“殿下!”
“齐龙,哭儿是不是很美?”他问随从。
齐龙脸色一沉,怪不得这两日皇子殿魂不守舍,这几年他总提起的哭儿竟然是这个女子。大伙一直都以为哭儿在西金,今日才知道,她在南木。
今夜,金乙烈辗转难眠,总浮现那片疤痕,还有她清澈透明的眼泪。他愿醉在她的眼中,他愿迷离在她的裙下,童时的脸、少女的脸交替出现,瓷娃娃、清丽佳人不安飘过。
“小姐,他为什么叫你哭儿?”小翠一边往桶里加热水,一边不解地问。
浴桶里飘浮着鲜艳的花瓣:“我四岁的时候就认识他了,那时候家里很穷,靠母亲帮人浆洗、缝衣为生。我很喜欢上学,时常扒在私塾门口张望里面的孩子,满脸的羡慕。是狂子帮我交了一整年的学费,无论吹风下雨,他都会骑马来接我上学……”“母亲过意不去,就常到他们家帮忙干些家务活,譬如烧菜、做饭。狂子的母亲是个热心人,每到过节还专为我们家送些粮食菜肉……”
“哦——那狂子公子与小姐算是青梅竹马罗。”
圆圆浅笑,她一直以为没有这样的机会,不曾想自己的生命还真有这么一个人:“算是吧。”“我们分别的时候,他已经十五岁了,那时候没有现在这么高,身体很瘦又是一张长脸,皮肤很白净,真没想到,八年后竟变成另一种模样。若不是他先把我认出来,我都不敢相信居然与他重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