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玄珠有象逐陽生,陽極陰消漸剝形。十月霜飛丹始熟,想時神鬼也須驚。
葉士表曰:玄珠者,汞也,隨陽熙而生,如月假日而明也。陽盛則陰熙剝滅。十月者,言丹藥在鼎,如子在胞,待其數足,熟則體化純·陽,鬼神驚伏。《參同契》曰:類如雞子,黑白相扶,縱橫一寸,以為始初,四支五臟,筋骨乃相,涉歷十月,脫出其胞。
三十二
前弦之後後弦前,藥味平平氣象全。採得歸來鑪裹鍛,鍛成溫養似烹鮮。
葉士表曰:前弦之後,後弦之前,桂魄澄滿之時也,當此時,藥熙平和,氣象全足,下工探鍊,而後溫養。烹鮮者,言如治小魚也,進火不可有太過不及之息,亦不可撓之,當任其自然而熟。老子曰:治大國,若烹小鮮是也。○袁公輔曰:前弦之後,後弦之前,乃十五也,此時桂魄澄滿,氣象全足,若人能依法太陰,自立神鼎修鍊一體無異也。蓋太陰自坤變震兌而至乾陽,亦是溫養而來,自柔至剛也。進火之法,如煮小魚相似,苟或火盛,則太剛而易炊,火緩則太柔而不能熟。溫養者,火力有節也。○無名子曰:初八日二陽生,名兌卦,此時魄中魂半,其平如繩,故日上弦。前屬陽,其後屬陰,陰中半陽,得水中之金八兩,其味平平,其氣象全。至十五日三湯以備,象乾卦,此時陰魄之水消盡,陽魂之金盈輪,是以團圓,純陽無陰,故曰望也。夫陽極則生陰,故十六日純陽輪中生一陰,象巽卦,漸漸缺,至二十三日二陰生,象艮卦,此時魂中魄半,其平如繩,故日下弦。此弦之前屬陰,其後屬陽,陽中陰半,得金中之水半斤,其味平平,其氣象全。故聖人喻此二八,歸造化鑪中烹鍛,真一之炁,變成一粒吞歸五內,又別運既望之火,烹煎而成金液還
絕句下
三十三
長男乍飲西方水,少女初開北地花。若使青娥相見後,一時關鎖住黃家。
葉士表曰:此論火侯也。震為長男,兌為少女。巽為長女,屬木,日青娥,艮坤屬土,為黃家也。言震一變為兌,神水生也,兌一變為乾,金花凝也,乾一變為巽,自巽一陰生其藥,皆含護於中宮也。○《參同契》曰:三日震動,八日兌行,三五德就,乾體乃成。巽繼其統,固濟探時,艮生進止,不得喻時。六五坤承,清恬終始,輕春眾子,世為類母。○袁公輔曰:長男,震卯也,為太陽。少女,兌酉也,為太陰。乍與初,皆始也,太陽自初一日入酉,初三日太陰便生纖魄。北地花者,乃自陰而生陽也,震一變為兌,二變為乾,兌乾皆屬金,故三日為金花初開。青娥,木汞也,至十五圓照甲方,若太陰與甲相見之後,自此從乾變巽,復歸坤位也。真人以此喻鼎中當金水壯盛之時,正陰陽兩停之際,便宜則而象之關防羅網,使真汞無所逃遺,一時之內可立就也。正如上文云:便好用工修二八,一時辰內管丹成。
三十四
兔雞之月及其時,刑德臨門藥象之。到此金砂須沐浴,若還加火必傾危。
葉士表曰:卯酉,二八門,日月出沒之所。卯為刑,刑主殺,蓋四陽之位,陰不勝陽,陰道將離,故陽道隨陰而落,象金砂落在胞中也。酉為德,二主生,蓋四陰之位陽不勝陰,陽道將離,故陰氣隨陽而落,象金水滋液於鼎內,故《參同契》曰:二月榆死,八月麥生,當此之時,住火忽符也。○袁公輔曰:日月至卯酉二月,正刑德臨門之時,卯酉為日月出入之門,謂至本位也。豈非及時乎?日主刑殺,月主德生,二月榆死,陽中有陰,八月麥生,陰中有陽。故太陰之魄象之。謂上下兩弦,金水炁停,到此金砂陰汞居三陰三陽之際,故沐浴也,如人休沐。火主動,倘有所動,叉致傾危矣。○無名子曰:兔二月為德,雞八月為刑,此兩月號.為沐浴,當罷火,若進加火,爻反政傾危矣。魏真人《鼎器歌》曰:首尾武,中問文。言火侯首尾也,當晦朔用武火,中問當月望金水逾盈之際,須防變護失,故用文火也。
三十五
日月三旬一遇逢,以時易日法神功。
葉士表曰:一年有三百六十日,一月有三百六十時,真人以時易日,法天地之神功也。日月一月一交會,此則一日一交會也,蓋神也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無名子日:太陰太陽一日一次相交,聖人則之,故移一月之侯在一日之中,又移一日之候分在一時辰之內,般運符火,守城則沐浴罷功,野戰則龍虎交合,抽添進退,知吉知凶,慮險防危,無忽無怠,故得靈砂凝結也。
守城野戰知凶吉,增和靈砂滿鼎紅。
葉士表曰:守城者,退火守藥也。野戰者,進火探藥也。修丹之士能審察進退,知其吉凶,則丹熙不耗,日盛一日也。○袁公輔曰:守城者,靜也,野戰者,動也。故吉凶常存於動靜之問。運符火之士,能知吉凶動靜之理,則鼎內靈砂安得不成丹哉?○無名子曰:苟或陰陽‘錯亂,日月垂戾,外火雖動而行,內符閉息不應。有道之士進火退火,知吉知凶,旋斗歷箕,暗合天度,自然靈胎密運,神鼎增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