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倾醉阁不但提供酒水饭菜并且还提供了住宿,在二楼上总共有八间房,除了最里面的那间仅供何美丽自己休息外,其他房间都是对外开放着的。
  白天的时候,那间房间的大门上总是会上着把大锁,只有等到星月都出来的时候何美丽才会拖着有些疲惫的步子上了楼,那串叮当作响的钥匙总是会挂在她的腰间,她“咯噔”打开锁,却只是拉开一条小缝,仅容下她的身段,小心地四下扫视一眼后,确定无人这才闪身滑入门里,轻轻地关好了门,这才背贴着门长长吁了一口气出来,所以每当这时店里的人总会听到一声叹息就是她所发出来的。
  对于她这一连串警惕而又怪异的举动,有人会笑她太过于小家子气,可伙计们却早已经见怪不怪了,这是何美丽的习惯,因为酒楼里人多眼杂,什么样人都有,而且心怀叵测的者占得居多,这样的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在最繁华的街道上开了一家酒楼又岂会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呢?
  不过这些人都只能够望梅止渴,多天下来连何美丽的衣角都没有沾到,有些人不免沮丧地离去,有些人却依旧厚着脸皮在此坐等着,他们觉得酒中观美人即便上不了手,看看也好,也是独有一番特色,生意人当然不会嫌钱多,何美丽当然也是个生意人,所以她对于自己的外表感到很满意无需再多加进行雕琢,于是只是对卖的酒的方面下起了很大的工夫。
  开酒楼的自然最重要就是少不了酒水。
  她的酒正如她的相貌一样出众,可以达到一种甘甜、清凉、去乏、解疲、忘忧的效果,据说只要喝上一口便会飘飘欲仙,让人有一种“不羡鸳鸯,只羡仙。”独特感觉。
  据店里面的伙计们回忆到:何美丽是从来都不会花大把银子上外面进酒的,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外面卖的那些酒水,表面上好像是酒,可是实际上坛里面却有一半多以上是水,真正的酒却很少,这样子卖给客人们是对待客人们很是不负责的,因为客人们花钱买的是酒,而不是水。
  因此她决定要自己亲手酿出坛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酒来供给前来捧场的客人们。
  为了能够酿出独特,甘甜,香美的酒水,何美丽竟无情地将自己锁在地窖里七天七夜,七天之后,她才拖着瘦弱的身子,抱着坛酒摇晃着从地窖里走了出来。
  之后又宝贝似地将酒坛子放在了桌子上。
  表面上看去人显得很疲惫倦怠,面上更是苍白无色,但是精神上却是很好,眸子中闪烁着兴奋的光泽,她将大家召集在一起,用手掌往下用力一切,封泥碎裂,立即有一股子清香自缝隙中飘了出来,拂过在场的每个人的鼻子,有人当即口水便流了下来,抢先拿起勺子就舀了一勺喂在嘴里,便不做声了,半瞌着眼,懂得这其中滋味的人都明白他这是在这品着味呢,这些人都在旁边等着,时间不大,忽见那人猛张开眼睛,目中是大放出精光,大赞了一声:“好酒!”
  其他人一听也赶紧争抢着去喝,很快一坛子酒便见了底,众人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口里面却仍然留有着余香。
  何美丽看到他们这副样子,冷淡的面上棱唇微微划成弧度便从怀里面掏出一张方方正正的纸来自灯盏下燃成灰烬,然后这才转身走上楼去,从此倾醉楼的招牌便打了出去,来此的人们是络绎不绝,到此的理由无疑只有一个就是吃酒,可是大多数人心里面都很是明白,实际上更是为了完成自己无法满足的某种欲望。
  那些酒现在就摆在柜台的后面一个十几米来高的酒架子上,这是何美丽专门请最好的木匠师傅为那些馋酒鬼给订做的,上面涂上红漆,酒自然也分三六九等,最底层的是比较劣质的酒,这是给流浪,乞丐的人准备的,中层的是味道适中,这些自然是为江湖客,浪子准备的;顶层上的那是极品,只有那些达官贵人才能够喝得起。
  每天都会有伙计从地窖上抬上来一些酒坛来将架子上的空缺处给填满,可是就是这个样子补空缺,架子上的酒依旧是供不应求,何美丽只好限了量,每个人每天只提供两壶酒,即便是再加几倍的银两也休想买到第三壶,为此这些人只能够慢慢地去饮,这样一来两壶见底的时间就是整整的一天,不过依旧会有纨绔子弟来此品酒不惜花大量银子来此买酒,以此用来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
  司马修阁现在在床上实在有些躺不住了,是翻来倒去,弄得床板不时地吱嘎作响着,这时阳光更是无忌惮地大步闯了进来,将他这间有些昏暗潮湿的屋子照得通亮刷白,他眯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昨夜他和自己的两个手下带了一些富门庭生前的衣服到冷街找到了那条狗,希望能够通过上面的气味找到点儿杀手的线索,可是没有想到现在凶手非但没有捉住,却无辜地搭上一条狗命,富家那边又当该如何作出交代?
  要说这富家在金谷镇也是所大户人家,那钱自然是有的是,也算是金谷城里面的首富,富家老爷富程有一妻一妾,膝下有两子,长子富长明,次子富长贵,这个富长明长得还算是俊朗,只是从小体弱多病,全靠他爹从西域花高价购买的长参维持这些年生命,脸色却终年都蜡黄带着病态,身材很是消瘦,总是喜欢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青长衫,看上去就是一副文人的样子。
  而次子富长贵却是一副痞子样,他不过比这个哥哥小了几岁,是富程小妾所生,人打小便油嘴滑舌加之是庶出更得父母疼爱,做起事来更是霸道嚣张为此也给富程惹了不少祸端,他不仅毛病一堆,同时也继承了男人们特有的通病就是好色,十岁就逛窑子,十二岁便已经留恋花丛,经常造成经夜不回家,现在已经满十五岁便又染上了赌瘾,这下可好是一发不可收拾,将富程的家产几乎给输掉了一半。
  富程气得胡子乱颤命人将这个败家子硬从赌场拖回家中反锁在屋中,如今已囚禁了大半个月有余。
  富程平时和知府范大人相交甚好,经常带着家眷上府衙与范大人唠些家常,这样一来二往双方便已经熟络了。
  可是事实上这富家老爷富程的钱可不是白白就能花了的,他自心中早已打好了算盘,他是看上范知县的千金范小路了,他想让自己的长子与范小路成亲,两家成为亲家,这样子一来他们富家便在金谷镇有了更加稳固的地位。
  范知县自然知道他的心思,他心中也早已打起了算盘,觉得两家结为亲家也蛮不错的,至少女儿这辈子不会缺金少银,吃穿不愁,不必再继续混迹江湖,有了家,有了丈夫,有了自已的孩子,她的心就会慢慢地被收回来,再也不会要到外面去野了,从此就可以隐退江湖,过着相夫教子的舒服的日子,再也不用去担心会被仇家给追杀了。
  而且自己也可以捞得一大笔钱以后就可以不用再这样为衙门里的锁事操劳了,自已也有了本钱作为自已养老钱,自己将来可以到乡下去浇浇花,养养花,过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自在潇遥的幸福生活。
  就在他和富家暗中张罗亲事到时候富家却突然出了件大事,富长贵死了。
  最先发现富长贵的尸体的人是富家的管家程谢,程谢从年轻时便入了富家当起了管家,一晃已过了二十年,如今他人已有三十岁,眼角处也冒出了根根皱纹,鬓角上也掺进了几根白发,背微驮着,但他的精神始终很饱满,对那两位从小看到大的少爷都倍加疼爱,由其是大少爷富长贵从小身体就不好,经常咳嗽,程谢对他照顾得更加地无微不至,简直比自己的亲子还要亲切。
  可是最近几天程谢却生了一场大病,仅仅几天他人便消瘦得只剩下一把老骨头,头发都花白了,眼角鱼尾纹更加地深了,他刚喝完丫鬟送来的一碗苦药,看着空空的药碗,他的手不自主地颤抖起来,眼角又淌下浊泪来,身子往后一仰,又不禁回想起那天富长贵惨死的模样。
  他斜歪着脑袋,脸白得已似死鱼肉,脖颈上暴突的青筋已被人用利刃给硬生生地挑断,当他端着参汤走进去的时候,他就那样仰靠在椅子上,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天花板,血还在不停地往下滴,昏暗的书房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那种冰冷黏稠的气息简直是令人感到有些作呕。
  程谢看到这一幕当时就瘫坐在地上,手中的汤碗也落在地上跌了个粉碎,他双腿开始不停地往后蹬着,好不容易出了书房,他却连从地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够干瞪着眼,嘴微微张着,用手指指着书房的方向,这时有家人听到动静也都赶来了,见到他这副样子也都大惊失色,急忙上前用力地一拍打程谢的后背,程谢这口气才算是吐了出来,赶紧叫道:“快,快去救大少爷…他…他”
  他怎么样了,程谢却已说不下去了只是不停地哭,家人们知道定是出了什么大事,不然程谢不会这样失常的,他们赶紧往里面进便看见了富长贵的死态,顿时家丁们全都倒吸一口冷气,丫鬟们则掩面大叫起来。
  有人这时已经去通知了老爷夫人,大夫人一听当时就晕过去了,富程也浑身发抖,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过了好半天才由家人搀扶着勉强到了书房去见到了富长贵的死尸,是再也控制不住扑到富长贵的尸体上放声大哭,嚎了一阵子这才抬起头来忍着痛让人赶紧去报官。
  范知县听了这个消息也感到很是震惊立即派司马修阁前去察看情况,司马修阁也不敢怠慢急忙领着自己的两个手下赶去,见到死尸后他就感到有些奇怪可是却也说不出来到底是哪儿里古怪。
  后来他才明白问题出现在富长贵那双瞪得如同铜铃般的眼睛上,他的这双眼睛始终都瞪在天花板上,合了几次也合不上,似乎在告诉自己这上面藏有着什么猫腻,他不由得沿着富长贵的目光望了过去果真发现天花板上划出一条细小的裂缝,不仔细看还真是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