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在多少年之后,有一位女公子说了这样一句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句话后来不知被多少善男信女奉为爱情的圭臬,然而其实是这个女公子自身完美逞强,孤独终老,婚姻不幸,所以说出来的话总是偏于消极,事实上,除了在对她认定的天下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的信念之外,这世上终归也是存在着好男人的,他们或偏爱朱砂痣,或偏爱白月光,娶了朱砂痣,那就是长长久久的心上人,纵然见海上明月,也压根不会变。
譬如少年的赵修元,也委实是一个长情之人,自打经历一场乌龙后相中了他的朱砂痣后,就毅然决然一根筋到死。
他后来仍旧动不动去找韶华,青楼几乎成了他的第二个家,只是那些荒唐的事情倒是再也没敢过,因为他问了身边有些文化水准的同僚,说是姑娘家都喜欢文艺青年,尤其是青楼里的姑娘们,所以一定不能硬来,一定要懂得迂回战术。
然而事实证明,他的那些同僚都不过是些酒肉同僚,泡妞的功夫也都是青楼里练出来的,屡屡成功而得来的自信都是白搭。因为当赵修元从这位同僚那里花了半个月的陪练代价而借来的一本《玉台新咏》上翻了整整三天,才终于找到一首漂亮的诗誊抄在绢帕上并送到了韶华眼前,他得到的回应显然远远超出了他的美好想象。
“北窗聊就枕,南檐日未斜。攀钩落绮障,插捩举琵琶。梦笑开娇靥,眠鬓压落花。簟文生玉腕,香汗浸红纱。夫婿恒相伴,莫误是倡家。”
韶华很是平静地念着赵修元献上来的绢帕上的诗句,然而越是念下去,任凭是她那样冷寂的模样也不由得变得越来越愠怒。
那题了一首歪歪扭扭的香艳诗的绢帕就这么很是可怜地被韶华一把扔到了地上,委委屈屈地打了几个转才软软趴趴地扑到地上,而赵修元的心也如这块他在摊子上挑了好久的帕子一样,纷纷扬扬地愁肠百转。
“你这是……”
小赵副将俏丽的小脸沉下去,很是惋惜地看着他不知道写坏了多少绢帕才择出来最好的一方,越看就觉得前人真是有文化,这么好的诗他定是这辈子都写不出来了,越想也就越替自己感动。可是韶华为什么不高兴,反而突然就生气了?
难不成这么好的诗她还觉得不好?
还来不及赵修元感叹一声真不愧是他看上的姑娘,文化水平远超他那些同僚攻略过的,他就听见自己相中的朱砂痣冷笑了一声,在偌大的屋子里犹显凄清冷峻。
“真是个土匪。”
赵修元这下方明白过来了,好像自己和她之间的文化差距真的是挺大的,他认为好的,她却认为不好。他不计较,弯腰拾起了帕子,反正他早就认了,如果她们之间有什么沟通问题,一定全当是自己眼光差,不过只有在一点上,他是绝对坚信自己的眼光的。
就是他一眼便相中了韶华。
掸掸绢帕上的细灰,实际上屋子很干净,又哪里有什么灰?只是他不忍心让自己这份有关于她的心蒙尘,一向粗心到极致的男子一旦细心起来,竟也令人敬佩。
韶华眼见着他也不无有一点恼怒,就连自己回想起来都有些觉得微微抱歉,他倒是连半点反应都无,原本是他冒犯了自己,可是他似乎真的并非有意为之,自己再何必抓着不放?倒像是很是在意旁人怎么看自己似的,这么一想,也就再也没什么气,反倒觉得自己刚才竟然会动怒,实在是一件反常之事。
赵修元将绢帕放回到了自己的衣中,还十分妥当地看了好几次,然而才朝韶华很是自责地欠了欠身:
“我实在是不善言辞,倘若有什么地方唐突了,还望你见谅。”也不知是什么情绪地微笑,轻朗道,“虽然有一句话,你不知道已经听了多少遍,从我这里,或是从别人那里,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要对你说,实在是抱歉……我喜欢你。”
因为喜欢而道歉,赵修元想来想去自己实在可以算是古今第一人,可是他也前前后后不知道多少次推敲过他对韶华的心思,好像的确是因为自己的喜欢,所以第一眼,她没能见到她心中的世子,之后,又屡屡饱受自己叨扰,所以自己的这份喜欢,对她除了抱歉,竟也没有别的话可说。
韶华蓦然叹了一口气,不细听根本听不出来,赵修元仍旧以为是自己的唐突令她心中愤愤,很是愧疚地低头站在她身边。
这在战场上连敌人的尖刀划过眼前都不曾低头的少年将军,就这么在一个青楼女子面前轻而易举地低下了头,倘若被那些被赵修元打得落花流水的敌军看到了,还不知道要怎么狂笑不止,以此安慰自己受伤的心灵。
但赵修元仍浑然不觉,便听得韶华有些无奈地说起来:
“你可知这诗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赵修元诚实道,其实,他也只是挑了一首不认识的字不多不少,不至于显得浅淡,也不至于自己抄得太辛苦诗。
“是南朝梁简文帝萧纲所作的《咏内人昼眠》,是写妻子午睡的情景,将帷帐勾好,琵琶安放,梦中含笑,乌发如云,香汗浸衣,而她的丈夫连妻子午睡都始终守候在旁,不令人误以为她是娼家女。”
韶华淡淡地讲,赵修元的心情却一点点振奋气来。看吧,自己眼光其实真的还没那么差,随便挑中的诗,竟然就真的和他们自身有所相似,尤其是当听到最后两句,赵修元心中一番话,差点就要不等她说完而脱口而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