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春天,是国民党司法机关审判汪伪汉奸的高潮时期。伪府头头都关在苏州道前街高等法院看守所里。古城苏州,一下子特别热闹起来,旅社、茶馆生意格外兴隆。
在押犯人的家属除探监外,免不了要进行各种花样的幕后活动,走门路,拉关系,送礼钱,说人情,请律师……忙得不亦乐乎。
各地新闻记者云集,报纸天天有特大新闻。对汪精卫、陈璧君的揭发更是连篇累牍,很多罪行,鲜为外人所知。
各大报纸公布了高等法院对陈璧君的起诉书:
被告陈璧君是已故汪逆兆铭之妻,曾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中日战争发生后,随同汪逆前往重庆,民国二十七年秋间,汪逆勾结日酋近卫文秘密主和,与汪逆潜离重庆前往河内,派陈逆公博至香港发表艳电,响应近卫主张之和平三原则,旋与汪逆由河内经香港转往上海,至二十九年三月间在南京组织伪政府公然反抗中央。其时汪逆任伪主席,被告任伪中央党部执行委员、伪中决政治委员会委员,终汪逆之年被告无不从旁赞助。观于其组用“明’’(指汪)、”崖”(指被告密码)字样为与各方通讯暗号,是其与汪逆并肩主持,把握实权,声势煊赫,至为明显。即至汪逆已死,陈逆公博继任伪主席时,被告以一未亡人之身,尤复往来沪粤汉等地谬倡全国和平之谈,以欺骗民众,献媚敌人,更密布特工机构,惨害地下工作同志,使我数千年文化古国沦于倭夷而不知耻,卖国求荣,至死不悟,其通谋敌国反抗本国之罪行,实属无可宥怒……
法庭宣判时,昔日那些趾高气扬的汪府大员,一个个垂头丧气,唯陈璧君硬着头皮,拒不承认是汉奸,还厉声质问众位法官:
“日寇侵略,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这是蒋介石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若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东北、华北、华东沦入日本人之手,还不是蒋委员长拱手相让的!当初日本人进攻广东,国府大员闻风而逃,你们何曾尽过守土之责,这难道也是汪先生的责任?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还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倡导和平运动,赤手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汪精卫投靠日本是汉奸,蒋介石投靠美国英国是不是汉奸?”此言一出,法庭大哗
4月22日,陈璧君、褚民谊同日宣判,开庭30分钟,褚民谊被判处死刑,陈璧君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财产除了留家属生活必须外,全部没收。陈璧君罪名为“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当庭宣判时,她大声抗辩道:“本人有受死的勇气,而无坐牢的耐性,所以希望法庭改判死刑!”
老百姓议论纷纷:“陈璧君是傀儡政府的‘慈禧太后’,罪不容赦,怎么只判了个无期徒刑,想必是蒋介石念旧情了……
“上次在法庭上,陈璧君说她没有什么财产,是个穷人,没收财产,没收个屁!”
过了几天,苏州高等法院派人来封汪公馆调查财产,除陈璧君在法庭上供出的几处房屋外,须填报其他财产,包括存款、贵重物品及书籍、细软,不得隐瞒。如果填报不实,一经查出,罪上加罪。汪文恂将表格接下,答应一星期内据实具报。
这时,南京局势表面是稳定了,日本军队集中缴械,分批遣送,国民政府还都金陵,市面上也繁荣起来。只是物价飞涨,法币贬值。
不久前的党政军特相互争夺接收的混乱局面,已是日渐平息。当局为了统一办理接受逆产,成立了苏、浙、皖敌伪产业处理局。各市县设分局。南京则特设一个敌伪产业处理局办事处,委派一个姓高的主任负责这个办事处。分设侦察,调查、执行、审讯、保管等几个股,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还配备有一定的武装力量。
敌伪产业的接收处理,顾名思义必是一个肥缺,主任以下的股长一级和工作人员,少不了有军统分子,他们以特务手段开展工作。
这天高主任召集秘书、股长等开会,说:“奉命处理南京地区的敌伪产业是一件大事,南京被汪伪占了五年多作为首都,很多大汉奸在此活动,日寇也把南京作为军事大本营。他们的公私财产庞大得难以统计。抗战胜利后除日寇军方已将军用物资造册子缴械时接收外,日本人在工商企业方面前财产,还未彻底查清。此外是汪伪政府大小汉奸的财产,更是心中无数……”
于是大家进行讨论,定出措施。第二天贴出了布告,内容是:准许人民检举,一经查实,起出财物,检举人提成奖赏。凡按惩治汉奸条例立案审讯者,其所有财产不得隐匿,听候判决处理,如有藏匿转移者,查实后罪上加罪……
这张布告贴出后,南京城里议谂纷纷,传扬开来。汪文恂得到这个捎息,吓得脸如土,暗中刭观音堂去打探,净安说:“小姐,你放心,庵堂是佛门之地,偏僻清静,谁会怀疑到这个地方,一定平安无事。”
汪文恂仔细一想,事情做得早,做得秘密。母亲判的是无期徒刑,保住了命,就是不幸中的大幸,只要混过难关,有了这批财产就有办法。
已是4月下旬,南京处理敌伪产业办事处,自成立以来,已查获了一些汉奸藏匿的财产,和日本商人隐匿在中国企业中的资金及物资,特别是查抄周佛海的公馆,抄出许多金银财宝。
大汉奸周佛海自以为与重庆国民党政府暗中早有往来,便有恃无恐,公馆中的财宝便没转移匿藏。在全国人民的唾骂声中,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将他关押,他的逆产也被查抄。他公馆中的金银珠宝,不仅品种多,数量也十分惊人。主要有黄金91条,每条重10两;金花瓶一对,金寿星一个,计重65两;金锁片一块,金链条一条,金耳环一对,金盒子两只,金钮扣一对,金表两只,计黄金30两;各种金戒指(钻石金戒、红宝石金戒,翡翠金戒)52只,值黄金335两。翡翠项链两串附翡翠秋叶,翡翠古钱,大号珍珠、散珠、翠镯等,估值黄金418两;白钻石石圈14对,值黄金50两……另有美金8万元。
但在汪精卫全家却没有查到一点金银珠宝!
于是,高主任召集部属分析研究,把伪府中的主要汉奸陈公博、陈璧君,诸民谊,周佛海,林柏生、梅思平、李圣五等在职对的情况和估计他们可能弄得的财产,包括房屋、地皮及企业的投资,家庭的设备和妻妾儿女的服装首饰,存款等进一步琛入侦查。同对研究到这些人可能将能够转移的细软财产藏匿的地方和串联的人、亲戚、朋友甚至曾在他们手下当过差妁下属人员,男仆女婢等等,设想不可谓不细了。办事处的骨干人员都是军统特务,都是侦探、调查的能手,他们查来查去,却始终没有查到观音庵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