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微初为蒲田尉,署县事,县有诵仲微于当路,而密授以荐牍者。仲微受而藏之。逾年,其家负县租,竟逮其奴。是人有怨言,仲微还其牍,缄封如故,是人惭谢。
【译文】南宋年间,陈仲微在初任蒲田尉时,代理县令的职务。县中有一个人赞诵仲微的名字,此人在半路上拦住仲微,并将一封自荐信暗自交给他。仲微接收后便隐藏起来。一年后,此人家中拖欠了县衙的租税,仲微便派人抓捕了他家中的奴仆。那个人还怒气十足,仲微便把他的自荐信退还给他,那人一看信从未开启过,就惭愧地向陈仲微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