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俄亥俄,季节更替富于戏剧性。每一个季节出场时都像个女主角,自以为它的表演是人们在这世界上生息的缘由。当保罗D被迫从124号搬到后面的棚子里去的时候,夏已经被嘘下台,秋带着它那血与金的瓶子引起了大家的瞩目。甚至在夜晚,本该有个安闲的间歇,却仍没有,因为风景隐去的声音依旧动人而嘹亮。保罗D把报纸垫在身下、盖在身上,给他的薄毯子帮点忙。可是他一心想着的并不是寒冷的夜晚。当他听见背后的开门声时,他拒绝转身去看。
“你到这儿来要什么?你要什么?”他本来应该能听见她的喘息。
“我要你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还要你叫我的名字。”
保罗D再也不用操心他的小烟草罐了。它锈死了。因此,当她撩起裙子、像那两只乌龟一样把头扭过肩膀的时候,他只是看着月光下银光闪闪的猪油罐头,平静地说话。
“好心人收留你、好好待你的时候,你应该想着报答才是。你不该……塞丝爱你,就像爱她自己的女儿。这你知道。”
他说话的时候,宠儿撂下裙子,用空荡的眼睛望着他。她悄没声息地迈了一步,紧挨在他身后站着。
“她不像我爱她那样爱我。我除了她谁也不爱。”
“那你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要你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
“回屋睡觉去。”
“你必须抚摸我。进到我身体里。你必须叫我的名字。”
只要他的眼睛定在猪油罐头的银光上,他就是安全的。可是一旦他像罗得①的老婆那样发抖,娘们似的想回头看看身后罪恶的实体;一旦他对该诅咒的作祟者心生同情;一旦顾及到他们之间的交情,想要把它搂进怀里,那么,他同样也会迷失。
“叫我的名字。”
“不。”
“求求你。你叫了我就走。”
“宠儿。”他叫了,可她没走。他没听见她又挪近了一步,他也没听见锈屑从烟草罐接缝处散落时发出的沙沙声。所以盖子松动的时候,他没有察觉。他只知道自己进入她的体内时,说着:“红心。红心。”一遍又一遍。先是轻轻地,而后响亮得吵醒了丹芙,也吵醒了保罗D自己。“红心。红心。红心。”
回复最初的饥饿是不可能的。丹芙很幸运,光是看着别人就能顶饭吃。可是反过来被别人回看,却不是她的胃口承受得住的;它会穿透她的皮肤,直达一个饥饿尚未被发现的地方。这种事不必经常发生,因为宠儿很少正眼瞧她,即便瞧上一眼,丹芙看得出,自己的脸也不过是她眼睛略停一停的地方,眼睛后面的头脑仍在继续漫游。可有的时候———这种时刻丹芙既无法预料也无法创造———宠儿用指节拄着腮,关注地端详着丹芙。
那真可爱。不是被盯视,也不是仅仅被看见,而是被另一个人兴致勃勃、不加评点的眼睛拉进视野。把她的头发当做她自身的一部分,而不是当做一种材料或者一种样式,加以审视。让她的嘴唇、鼻子、下巴得到爱抚,就仿佛她是一朵让园丁流连不已的毛萼洋蔷薇。丹芙的皮肤在她的注视下溶解,变得像搂住她妈妈腰身的那件莱尔裙一般柔软、光艳。她在自己的躯体之外漂游,感到恍惚,同时也觉得紧张。别无他求。听之任之。
这种时候倒是宠儿看起来有所需要———有所要求。在她漆黑的大眼睛深处,在面无表情背后,有一只手掌平摊出来,在讨要着一个铜子儿;丹芙当然乐于施与,只要她知道如何给她,或者对她有足够的了解。但这了解并不得自宠儿对那些问题所作的回答,那些塞丝偶尔向她提出的问题:“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么?我也一直不认识我的妈妈,可我见过她两回。你从来没见过你的妈妈么?他们是哪种白人?你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宠儿会挠着手背,说她记得一个属于她的女人,还记得自己从她身边被人抢走。除此以外,她记得最清楚的、不断重复的,是那座桥———站在桥上往下看。另外,她还记得一个白人。
塞丝认为这一点值得注意,也发现了更多的证据,支持着她曾经向丹芙透露过的结论。
“你是从哪儿弄到那条裙子和那双鞋的?”
宠儿说是她拿的。
“从谁那儿?”
沉默。更快地挠手。她不知道;她看见了,就拿了。
“哦。”塞丝应道,然后告诉丹芙,她相信宠儿曾经被某个白人关了起来,以满足他的私欲,从来不让出门。她肯定是逃到了一座桥之类的地方,将其余的一切从记忆中洗去。有点像艾拉的故事,不过那是两个男人———父子俩———而且艾拉记得一清二楚。有一年多,他们为了满足自己,一直把她锁在一间屋子里。
“你想象不出来,”艾拉说过,“他们俩对我干了些什么。”
塞丝认为这就能说得通宠儿在保罗D周围的表现了,她是那么讨厌他。
丹芙不相信塞丝的推测,也不表态,她垂下眼帘,只字不提冷藏室的事。她敢肯定,宠儿就是起居室里和她妈妈跪在一起的白裙子,是伴她度过大半生的那个婴儿以真身出场了。能够得到她哪怕短暂的注视,即使在其余时间里只当个注视者,也让丹芙感激涕零。再说,她有她自己的一系列与过去无关的问题要问。只有现在,才让丹芙感兴趣,可是她小心谨慎地不表露出想问宠儿那些事情的强烈欲望,因为如果她逼得太紧,她就可能失去那枚伸出的手掌讨要的铜子儿,因而失去那超越食欲的地方。最好去大吃大喝,去保留做一个注视者的权利,因为原来的饥饿———宠儿之前的饥饿,驱使她进入黄杨树丛和香水之中,只为尝尝一种生活的味道,品味它的坎坷与不平———已不在考虑之列了。宠儿的注视已将它置于绝境。
所以她没有问宠儿她是怎么知道耳环的,没有问冷藏室的夜行,还有宠儿躺下或解衣睡觉时她看见的那东西的一端。那注视,它来临的时候,往往正是丹芙专心致志的时候,她不是在解释事情,就是在参与做事情,要么就是当塞丝去餐馆时,她正在给宠儿讲故事打发时光。任何分派的家务活都不能扑灭仿佛时时刻刻在她心中燃烧的烈火。她们使劲拧床单、水顺着胳膊直流的时候不能;她们将积雪从小路上铲到厕所里的时候不能;砸碎雨水桶里三英寸厚的冰层时也不能;擦洗和烧煮去年夏天的罐头瓶子、往鸡窝的裂缝上抹泥和用裙子暖和鸡雏的时候还是不能;丹芙被迫一刻不停地说着她们正在做的事情———怎么做,为什么做。说着她从前认识和见过的人,讲得栩栩如生,比真人还真:送给她橙子、香水和上好的羊毛裙的香喷喷的白女人;教他们唱字母歌、数字歌的琼斯女士;跟她一样聪明、脸蛋上有块五分钢镚似的胎记的漂亮男孩;塞丝削着土豆而贝比奶奶奄奄一息时为她们的灵魂祈祷的白人牧师。她还给她讲了霍华德和巴格勒:床上属于他们的地盘(他们把上铺留给她);还有,在她搬到贝比萨格斯的床上之前,她从没见过他们不手拉着手睡觉。她慢条斯理地向宠儿描述他们,吊她的胃口,翻来覆去地讲他们的习惯、他们教她的游戏,却没有讲那将他们逼出家门的恐惧———随便去哪儿———和最终的远走高飞。
这一天,她们待在外面。天很冷,积雪就像夯实的土地一样硬。丹芙已经唱完了琼斯女士教给她的学生们的数字歌。丹芙从绳子上解下冻僵的内衣和毛巾,宠儿伸手接着。她把它们一件一件放到宠儿怀里,直到它们像一沓巨型扑克牌一样挨到了她的下巴。剩下的围裙和棕色袜子,丹芙自己拿着。她们冻得头晕眼花,赶紧回到屋里。衣物会慢慢地溶化、变潮,正好适于烙铁熨烫,熨衣的味道闻起来就像热雨。宠儿系着塞丝的围裙满屋跳舞,想知道黑暗里是否有花儿。丹芙往炉火里添着劈柴,向她肯定说,有。宠儿的脸上缠着领巾,腰里系着围裙带,她一边转圈一边说她渴了。
丹芙建议热点苹果汁,同时急忙寻思能做点什么或说点什么,好让这个舞星感兴趣和快活。丹芙现在是个阴谋家了,想方设法把宠儿留在身边,从塞丝离家上班一直到她该回来的钟点。到了这个钟点,宠儿就开始在窗前徘徊,接着开门出去,走下台阶,走到大路旁。阴谋明显地改变了丹芙。她原来什么活计都懒得做、讨厌干,现在则是又麻利又能干,甚至自觉增加塞丝留给她们的任务。什么都可以说成是“我们非干不可”和“太太说了让我们干”。否则宠儿会变得孤僻、恍惚,或者沉默寡言乃至闷闷不乐,而这样下去丹芙被注视的机会就要减少到零。她控制不了晚上的局面。只要她妈妈在周围的什么地方活动,宠儿的眼睛就只盯着塞丝一个人。到了夜里,在床上,什么都可能发生。在黑暗中,丹芙看不见她时,她可能想听个故事。要么她可能起来到保罗D已经开始在里面睡觉的冷藏室去。她还可能默默地哭泣。她甚至可能睡得像块砖头,由于用手指吃糖浆和甜饼干渣,她的呼吸变得甜丝丝的。丹芙愿意转向她,如果宠儿脸朝她睡,她就能深深地吸进她嘴里甜甜的气息。否则,她就必须每隔一会儿爬起一次,越过她的身体去嗅上一鼻子。因为什么都比最初的饥饿要好———那个时期,在整整一年美妙的小写i、馅饼面团一样滚出来的句子以及同其他孩子的相伴之后,就再没有声音了。什么都比寂静好;那个时期,她只能回答别人的手势,面对嘴唇的动作却毫无反应。那个时期,她能看到每一样细小的东西和色彩燃烧着跳进视野。而今,她情愿放弃最热烈的落日、盘子一般硕大的星星和秋天的全部血液,而满足于最暗淡的黄色,只要那黄色来自她的宠儿。
苹果汁罐子很沉,不过它从来就是那样,甚至空的时候也是。丹芙其实能够轻易地提起它,可她还是请宠儿来帮忙。罐子在冷藏室里,挨着糖浆和六磅像石头一样硬的切达干酪。地板中央有一张草荐床,床脚盖着报纸和一条毯子。它被睡了将近一个月了,尽管严冬早已随冰雪一道降临。
正是中午,外面相当亮;屋里却不然。几丝阳光从屋顶和墙壁挤进来,可是进来后就太微弱了,都不能单独成束。强大的黑暗将它们像小鱼一样吞噬。
门砰地合上。丹芙拿不准宠儿站在哪里。
“你在哪儿?”她似笑非笑地悄声问道。
“在这儿呢。”宠儿道。
“哪儿?”
“来找我吧。”宠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