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汗之不解而烦,太阳证仍在者,是表邪盛也;有阳明证者,是里热盛也。然亦
有欲自解而未解先烦者,则又为邪正相争,作汗之兆也。当其烦时,解与不解,固不可定,
但诊其六脉俱浮,则知邪欲还表,当汗出而解矣。
【集注】程知曰∶天地郁蒸而雨作,人身烦闷而汗作,当以脉浮决之。设脉不浮则烦,
又为入里之候矣。
程应旄曰∶如诊得脉浮,即是邪还于表之兆,切勿妄治其烦,使汗却而当解者反不解也。
沈明宗曰∶夫自解证,有从衄解,有从下血而解,有从下利而解,有从小便暗除而
解者。此即太阳战汗之一端,或从脉辨,或从证参。仲景妙义,散见诸篇,务必合参则备。
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脉皆至,大烦而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扰者,必欲解也。
【注】病至六七日,手足阴阳三部脉皆至而浮,忽然大烦,口噤不能言,躁扰不宁者,
此邪正俱实,争胜作汗之象。故曰∶必欲解也。
【集注】成无己曰∶手足三部脉皆至,为正气盛,邪气虽甚,必欲解也。
着脉和,其人大烦,目重脸,内际黄者,此欲解也。
【按】脸字当是“睑”字。睑,眼弦也。作脸字,非。
【注】脉和而大烦者,其解未可卜也。若其人目重睑者,是睑覆下垂目欲合也,为阴
来济阳之兆。内际黄者,为胃气来复之征,故曰∶此欲解也。
问曰∶脉病欲知愈未愈者,何以别之?答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
数同等,虽有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注】脉偏胜则病,脉和平则愈。今寸口、关上、尺中三部脉,俱见浮沉、迟数、大小
同等,阴阳和平之象,即有寒热不解之病,虽剧亦当愈也。
【集注】《内经》曰∶寸口、人迎两者相应若引绳,大小齐等者,名曰平人。
程知曰∶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谓三部九候无相失也。盖大不甚大,小不甚小,浮
不甚浮,沉不甚沉,迟不甚迟,数不甚数,为冲和平等之象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
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注】病谓中风、伤寒也。有初病即发热而恶寒者,是谓中风之病,发于卫阳者也。有
初病不发热而恶寒者,是谓伤寒之病,发于荣阴者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
愈,以阳合七数,阴合六数也。
【集注】方有执曰∶此推原中风、伤寒之所以始,以要其所以终之意。凡在太阳皆恶
寒也。发,起也。愈,瘳也。
程知曰∶此辨太阳病有发热有不发热之故也。风,阳也;卫,亦阳也。寒,阴也;荣,
亦阴也。中风、伤寒均为表证。而风入卫,则邪发于阳而为热;寒入荣,则邪发于阴而不
即热。阳行速,故常过经而迟愈一日;阴行迟,故常循经而早愈一日。观此,则风寒之辨了然矣。
魏荔彤曰∶风伤卫,寒伤荣,既在太阳,则未有不发热者,但迟速有间耳。至于恶寒
则同也。发于阳、发于阴之义,不过就风为阳卫亦阳、寒为阴荣亦阴而言,殊未及于三阴也。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
夜半愈。何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也。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注】凡病之起,不外乎阴阳以为病,非阳胜阴,即阴胜阳。凡病之愈,亦不外乎阴
阳以为和,非阳得阴解,即阴得阳解。阳得阴解者,谓日中得病,今日夜半愈也。阴得
阳解者,谓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也。
【集注】方有执曰∶日中、夜半以大略言,余时可仿此意而推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注】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
以行其经尽故也,谓太阳受病,其邪传行六日,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以上,三阳、三
阴之病日衰,大邪皆去,此不作再经,故自愈也。再者,再传阳明经也,谓其邪已传经
尽,热盛不衰,欲再转属阳明故也。针足阳明,以泄其热,使其邪不再传,则愈矣。
【集注】方有执曰∶七日以上者,该六日而言也。
魏荔彤曰∶方有执谓针以遏其邪,喻昌谓针以竭其邪,言遏、言竭,皆言泄之也。凡
针刺者,泄其盛气也。故前言刺风池、风府,亦主泄其风邪暴甚之意。因刺法乃治热之善
策,不欲人妄施汗、下、温三法也。言足阳明,自是胃之经穴,必有实欲再传之势,方可刺之。
闵芝庆曰∶太阳受病,以次而终于厥阴为传经尽。诸经受病,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为
行其经尽故也。今有自太阳再传之说,若果传遍六经,厥阴再传太阳,太阳再传阳明,则
何不于厥阴未传太阳之前,预针太阳;而必待传阳明,然后针阳明哉!于此可知三阴从
无再传太阳之病,但转属阳明耳。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注】风家,谓太阳中风也。表解,谓用桂枝汤病已解也。不了了者,不清楚也。言
用桂枝汤其表已解而犹不清楚者,在经余邪未尽耳。十二日经尽之时,余邪尽,自然愈也。
【集注】魏荔彤曰∶此条申明太阳中风病愈后,风邪留滞之证,应听其自愈也。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重出,衍文。)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
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注】夫桂枝汤本为解肌,中风表虚之药也。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乃伤
寒表实之病,不可与也。常须识此为麻黄汤证,勿令误与桂枝汤也。
【集注】程应旄曰∶可与不可与,在毫厘疑似之间。误多失之于仓卒,须常将营卫之
分别处,两两互勘,阴阳不悖,虚实了然。不以桂枝误治脉浮紧汗不出之伤寒,自不致以
麻黄误治脉浮缓汗自出之中风矣。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注】酒客,谓好饮之人也。酒客病,谓过饮而病也。其病之状∶头痛、发热、汗出、
呕吐,乃湿热熏蒸使然,非风邪也。若误与桂枝汤服之,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集注】成无己曰∶酒客内热,喜辛而恶甘。桂枝汤甘,酒客得之,则中烦而呕。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注】凡酒客得桂枝汤而呕者,以辛甘之品能动热助涌故也。若其人内热素盛,服桂
枝汤又不实时呕出,则益助其热,所以其后必吐脓血也。然亦有不吐脓血者,则是所伤
者轻,而热不甚也。
【集注】刘宏璧曰∶桂枝气味甚薄,酒客不可与者,举一以例其余也。庸工不得其解,
每遇热盛之人,但去桂枝,于甘辛极热之类,全无顾忌。仲景岂意后人如此之愚哉!即如
产后不宜寒冷,所以举一白芍之味酸微寒者以示戒。今只知除去白芍,于三黄寒凉等药,
反恣用无忌。殊不知圣人一语,该括无穷。味薄者尚不可与,其味浓者可知;微寒者既在
宜禁,而大寒者尤所当戒。世俗不能引伸触类,徒以卤莽灭裂为事。可见上古医书,非
精详玩味,乌能有得耶!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注】太阳中风,本当解肌,若大发其汗,如水流漓,因而遂漏不止。其人必腠理大开,
表阳不固,故恶风也。液伤于内,膀胱津少,故小便难也。液伤于外,复加风袭,故四肢
微急,难以屈伸也。宜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服根据桂枝汤法者,是于固阳敛液中,和营卫解风邪也。
【集注】方有执曰∶此太阳中风误汗之变证。小便难者,以汗漏不止,必亡阳、亡津
液。亡阳则气不足,亡津液则水道枯竭。且小便者,膀胱所司也。膀胱本太阳经,而为诸阳主气,
气不足则化不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