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新语22
余,优诏令副李峤使蜀。峤喜,召璟曰:“叨奉渥恩,与公同谢。”璟曰:“恩制示礼数,不以礼遣璟,璟不当行,谨不谢”。乃上言曰:“臣以宪司,位居独坐。今陇蜀无变,不测圣意令臣副峤何也恐乖朝庭故事,请不奉制。”易之等冀璟出使,当别以事诛之。既不果,伺璟家有婚礼,将刺杀之。有密以告者,璟乘事舍于他所,乃免。易之寻伏诛。
薛怀义承宠遇,则天俾之改姓,云是驸马薛绍再从叔。或俗人号为“薛师”,猖狂恃势,多度膂力者为僧,潜图不轨。
殿中侍御史周矩奏请按之。则天曰:“不可。”矩固请,则天曰:“卿去矣,朕即遣来。”矩至台,薛师亦至,踏阶下马,但坦腹于床。将按之,薛师跃马而去,遽以闻则天。则天曰:“此道人患风,不须苦问。所度僧,任卿穷按其事。”诸僧流远恶州。矩后竟为薛师之所构,下狱死。
则天朝,契丹寇河北,武懿宗将兵讨之,畏懦不进。比贼退散后,乃奏沧瀛等州诖误者数百家。左拾遗王永礼廷折之曰:“素无良吏教习,城池又不完固,遇贼畏惧,苟从之以求生,岂其素有背叛之心耶懿宗拥兵数万,闻贼辄退走,失城邑,罪当诛戮。今乃移祸草泽诖误之人以自解,岂为臣之道。请斩懿宗,以谢河北百姓。”懿宗惶惧。诸诖误者悉免。
中宗朝,郑普思承恩宠而潜图不轨。苏瑰奏请按之,以司直范献忠为判官。环奏收曾思。曾思妻得幸于韦庶人,持敕于御前对。中宗屡抑瑰而理普思,应对颇不中。献忠历阶而进曰:“臣请先斩苏瑰”。中宗问其故,对曰:“苏瑰,国之大臣,荷荣贵久矣,不能先斩逆贼,而后闻。今使其眩惑天听,摇动刑柄,而普思反状昭露,陛下为其申理,此其反者不死。今圣躬万福,岂有天耶臣请死,终不能事普思。”狱乃定,朝廷咸壮之。
大唐新语23
中宗反才月余,而武三思居中用事,皇后韦氏颇干朝政,如则天故事。桓彦范奏曰:“伏见陛下每临朝听政,皇后必施帷幔,坐于殿上,参闻政事。愚臣历选列辟,详求往代帝王有与妇人谋及政事者,无不破国亡家,倾朝继路。以阴干阳,违天也:以妇凌夫,违人也。违天不祥,违人不义。《书》称“牝鸡之晨,唯家之索”。《易》曰“无攸遂,在中馈”。言妇人不得干政也。伏愿陛下览古人之言,以苍生为念,不宜令皇后往正殿干外朝,专在中宫,聿修阴教,则坤仪式叙,鼎命惟新矣。”疏奏不纳。又有故僧惠范、山人郑普思、叶静能等,并挟左道,出入宫禁。彦范等切谏,并不从。后彦范等反及祸。
桓彦范等,既匡复帝室,勋烈冠古,武三思害其公忠,将诬以不轨诛之。大理丞李朝隐请闻明状。卿裴谭附会三思,异朝隐判,竟坐诛。谭迁刑部尚书,侍御史李祥弹之曰:“异李朝隐一判,破桓敬等五家。附会三思,状验斯在,天下闻者,莫不寒心。刑部尚书,从此而得。”略无回避,朝庭壮之。祥解褐监亭尉,因校考为录事参军所挤排。祥趋入,谓刺史曰:“录事恃纠曹之权,祥当要居之地,为其妄褒贬耳。使祥秉笔,颇亦有词。”刺史曰:“公试论录事状。”遂授笔曰:“怯断大案,好勾小稽。隐自不清,疑他总浊。阶前两竞,斗困方休。
狱里囚徒,非赦不出。”天下以为谭笑之最矣。
宗楚客与弟晋卿及纪处讷等恃权势,朝野岳牧除拜多出其门。百寮惕惧,莫敢言者。监察御史崔琬不平之,乃具法冠,陈其罪状,请收案问。中宗不许。明日,又进密状,乃降敕曰:“卿列霜简,忠在触邪,遂能不惧权豪,便有弹射。眷言称职,深领乃诚。然楚客等大臣,须存礼度。朕识卿姓名,知卿鲠直,但守至公,勿有回避。”自此朝廷相谓曰:“仁者必有勇,其崔公之谓欤!”累迁刑部郎中。琬兄璆,以孝友称,历
大唐新语24
刑部员外、扬州司马。丁母忧,昼夜哀号,水浆不于口。不胜丧而卒。
陆大同为雍州司田,时安乐公主、韦温等侵百姓田业,大同尽断还之。长吏惧势,谋出大同。会将有事南郊,时已十月,长吏乃举牒令大同巡县劝田畴,冀他判司摇动其按也。大同判云:“南郊有事,北陆已寒;丁不在田,人皆入室。此时劝课,切恐烦劳。”长吏益不悦,乃奏大同为河东令,寻复为雍州司田。长吏新兴王晋,附会太平公主,故多阿党。大同终不从。
因谓大同曰:“雍州判佐,不是公官,公何为不别求好官?”
大同曰:“某无身材,但守公直,素无廊庙之望,唯以雍州判佐为好官。”晋不能屈。大同阖门雍睦,四从同居。法言即大同伯祖也。
李令质为万年令,有富人同行盗,系而按之。驸马韦擢策马入县救盗者,令质不从。擢乃谮之于中宗。中宗怒,临轩召见,举朝为之恐惧。令质奏曰:“臣必以韦擢与盗非亲非故,故当以货求耳。臣岂不惧擢之势,但申陛下法,死无所恨。”
中宗怒解,乃释之。朝列贺之,曰:“设以获谴,流于岭南,亦为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