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记
(一)御览卷六八十引作“止人,先置索室清宫而后往”。又孙星衍辑本前二卷皆本此辑,多有订补。今凡孙氏已补正者,一般不再出校记,请径参阅孙辑按语。
(二)通典卷五七引作“飞月之缨”。
(三)按续汉志补注作“皇帝行玺,凡封之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天地鬼神”。又御览卷六八二作
“皇帝行玺,赐诸侯王书;信玺,发兵征大臣;天子行玺,外国事;天子之玺,事天地鬼神”。又唐六典卷八作“有事及发外国兵,用天子信
玺;赐匈奴单于、外国王书,用天子之玺;诸下竹使符,征召大事行州郡国者,用皇帝信玺;诸下铜兽符(”兽“当作”虎“,避唐讳所改)
,发郡国兵,用皇帝之玺;封拜王公以下,遣使就授,皆用皇帝行玺”。诸载各异。
(四)御览卷六八二引有“布”字。
(五)孔本书钞卷一三一此句下引有“自秦以来,天子独称玺,又以玉”十二字。
(六)御览卷二二九无“金”字,“扣”下有注曰:“音口,金饰器。”
(七)“将”字系衍文,据孙辑删。
(八)据孙辑改“左右”作“在石”。
(九)据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补“前”字。
(一十)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百官”下引有“事”字。
(一一)孔本书钞卷五九“闭封”作“开封”,同卷引汉官典职亦同。
(一二)据孙辑补“书”字。
(一三)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曰:期门,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有仆射,秩千石”。与汉旧仪异。
(一四)“上向”原误倒,据汉书东方朔传应劭注径正。
(一五)通典卷二一曰:“光武以武帝故事置司徒司直,居司徒府,助司徒督录州郡所举上奏,司直考察能否,以征虚实。建武十一年省。”与续汉志所载“本注曰”之言异。按后汉书宣秉传注曰:“司直,武帝元狩五年置。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中兴因而不改,犹
置司直。至建武十一年省司直,置长史一人,署诸曹事。”又光武帝纪亦言十一年夏四月丁卯,省大司徒司直官。杜林传亦同。“本注曰”言
“居丞相府”,“建武十八年省”,均误。四库馆臣引以为据,失考。
(一六)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曰:“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至东汉改称谏议大夫,秩为六百石,事见续汉志。胡广注曰
:“武帝元狩五年置谏大夫为光禄大夫,世祖中兴,以为谏议大夫。”汉旧仪既言西京旧制,而曰秩六百石,误也。
(一七)类聚卷四五引作“学道修行”。
(一八)汉书武帝纪注“假”字在“刺史”之上。
(一九)汉书王尊传如淳注引汉仪注“从”字下有“事”字。
(二十)汉书昭帝纪张晏注引汉仪注“免”字下有“者”字。
(二一)续汉志补注“大音”下无“者”字。
(二二)续汉志补注“以益甚”上无“日”字,“以身帅”上无“务”字。
(二三)续汉志补注“听”上无“勿”字,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