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后汉书窦宪传注“幽”下引有“冀”字,后汉书南匈奴传注亦同。而通鉴卷四五胡三省注有“冀”无“并”。又“骑”原误作“
骄”,据诸引而改。
(四一)孔本书钞卷五一“赵王”下引有“乃”字,又引书作汉官。
(四二)此引又见类聚卷六八,孙辑脱注。
(四三)汉书有百官公卿表,东观汉记有百官表,皆不称志。称百官志者,自谢承后汉书始,然应劭不得而见之。疑原引有误。俞安期唐类函删“是以”以下,或近其真。
(四四)黄山校补曰:“柳从辰曰:”据纪,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为明帝初。“十”字衍。“今按:史无纪年不着年号者,盖注实阙”
永“字,”平“字亦残其半,遂讹为”十“字也。”黄说是。
(四五)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八“斋有疾”引作“恒斋”。据下文谣谚,恐当以作“恒斋”为是。
(四六)御览卷二二八“被病”引作“瘦弱”。
(四七)“收”原作“取”,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均引作“收”,据改。
(四八)“论”原作“议”,据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引改。
(四九)此引又见后汉书儒林传注,孙辑脱注。
(五十)据御览卷二三五引删“掌”字。
(五一)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曰:“官本”玄“作”互“,是。”王说是。
(五二)点校本后汉书窦武传注“而”引作“以”。
(五三)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三六“辨”均作“辩”。此引又略见于书钞卷六七,作“辨”。陈本作汉旧仪之文,故孙氏分入两书,而
孔本则作汉官仪。按之类聚、御览,恐当以作汉官仪之文为是。
(五四)后汉书朱浮传注“差次”作“差选”。又下引后汉书徐防传注亦作“差选”。
(五五)后汉书点校本校勘记曰:“集解引惠栋说,谓注”世“别本作”卅“,音先合反。今按:通典卷二十七引后汉督邮状作”三十六
属“,则”世“字当作”卅“。因版刻”世“字往往作”世“,与”
卅“形近而误。”其说是。
(五六)后汉书徐防传注引作汉官。
(五七)唐六典作汉仪之文。
(五八)唐六典作汉官之文。
(五九)后汉书段颎传注引无“宪陵园”、“阳陵”等字。其原意指凡帝后陵园丞,秩皆三百石,令秩六百石,非有专指。孙氏所补非是。
(六十)据御览卷二二九改“六”作“禄”。
(六一)初学记卷一二引应劭曰作“举不失德”,当是。
(六二)点校本后汉书张霸传注作“见汉官”。
(六三)唐六典引作汉官。
(六四)“此为四行”四字乃李贤之语。首句当依后汉书吴佑传注作“光禄举四行”为是。
(六五)据初学记卷一一叙事删“外”字。
(六六)郎中令,秦时置。汉初因而未改,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中兴后,仍名光禄勋,百官志载之甚明。应劭叙汉官,上溯西京
之制,用其旧称耳。故非续汉志无郎中令也。又“羽林郎”之“郎”字,原在“虎贲”下,“为之长”之“长”字上,原有“令”字,孙辑或改或删,甚是。
(六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左、右署”下有“也”字。
(六八)后汉书光武帝纪、南匈奴传均作建武二十六年事,疑原引误。
(六九)后汉书顺帝纪注、御览卷二四一均作“三百人”,尚书牧誓亦同。孙辑所据本误。
(七十)孔本书钞卷六三亦引作“更名虎贲中郎将”。
(七一)孔本书钞卷六三、初学记卷二六均引有“插”字。
(七二)“初学记服食部”乃“初学记器物部”之误。
(七三)初学记卷二七、御览卷八一五“虎贲中郎将”下均有“古官”二字。又此上御览服章部仅有一引,即卷六九五所引。另一引见卷六九一,乃董巴舆服志之文,孙注误。
(七四)“御侮”二字原误倒,“别”亦讹作“列”,皆据御览卷二四二引以改。
(七五)“九麌”见广韵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