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六)刘攽东汉书刊误卷四曰:“文云丞、尉小县三百石,其次四百石已足,不当更有丞、尉字。”点校本据删,甚是,今从之。
(七七)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诗”。
(七八)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言乃尚书仆射事。又书钞卷六二引乃言谒者仆射事。其引无“仆,主也”三字,“每官必有”作“是故设”,无“课”字,当别作一条。
(七九)“帻”原误作“绩”,据书钞、御览引而改。晋书舆服志亦作“缃帻”。
(八十)此条御览服章部有两引,分见卷六八七、卷六九一。
(八一)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三辅黄图卷二、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均无“令”字。又后汉书和帝纪注作“公车令一人”。
(八二)三辅黄图卷六作“未央宫六厩”。
(八三)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作“分置北边、西边”。
(八四)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八五)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补“与”字。又初学记引书作汉官。
(八六)“家丞”原作“家乘”,诸本后汉书皇后纪皆作“家丞”,故据以改。
(八七)诸本后汉书邓晨传注均引作“私府长、食官长、永巷令”,故据以改补。
(八八)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三二“一日”均引作“百”。又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亦作“累百巨万”。孙辑作“一日”,恐非。
(八九)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之文,“又改”上引有“后”字。
(九十)影宋本御览卷二三六“少藏”引作“小藏”。
(九一)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九即引作“甘肥”。
“字。?(九二)据御览卷九七八引补”
(九三)“宫”原误作“官”,据后汉书桓帝纪注引改。续汉志亦作“守宫令”。
(九四)续汉志补注、晋书舆服志“金取”上均引“说者”二字。
(九五)晋书舆服志、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二一九“目”均引作“
口”。
(九六)御览卷六八八“乃知”下引有“昔”字。
(九七)书钞卷五八“问”上有“帝”字。
(九八)初学记引作汉官。
(九九)后汉书献帝纪注、御览卷二一九均无“坐”字,通典职官正文亦同,据删。
(一十十)日本广池本唐六典引作汉官。
(一十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可正”引作“国正”。
(一十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均作汉官之文,而其下以小字引应劭注曰:“以青规地曰青蒲。”文与汉书史丹传应劭注同。据此疑“汉官”或系“汉书”之误。
(一十三)孔本书钞卷五八引作“刁存”;初学记卷一二作“方存”,与陈本书钞同;御览卷三六七则作“乃存”。本辑从御览卷九八一
、又卷二一九,作“?存”。按:刁、方、乃三字形近易讹。严可均稿有案曰:“野客丛书二十五作”刁协“。案:刁存是也。刁协晋人,误。”严说近是。
(一十四)类聚卷一七“上出”作“帝赐”。又“与含之”三字书钞卷五八引作“教令含之”,类聚卷一七、御览卷三六七作“令含之”
,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作“使含之”。诸引各异。
(一十五)御览卷九八一“视”作“?”。?,古视字,见玉篇。
(一十六)孔本书钞卷五八、文选恩幸传论注皆引有“黄门”二字,孙案非。
(一十七)后汉书献帝纪注作“应劭曰”,未着明出何书。而同注中前两处引文明言出自汉官仪,此引不作“又曰”,疑非汉官仪之文。
(一十八)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一十九)汉书张释之传注引如淳曰:“汉注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据此疑书钞原引“五”下脱“百”字。
(一一十)孔本书钞卷五八“各一人”下引有“官无员”三字。初学记卷一二引作“官并无员”。
(一一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二“并”皆引作“夹”。
(一一二)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补“常”字。又初学记引作汉官之文。
(一一三)后汉书桓帝纪注引作汉官。
(一一四)“纲纪”两字误倒,据原引以改。
(一一五)据唐六典卷一、御览卷二一十补“者”字。
(一一六)据唐六典卷一、御览卷二一十补“大夫”及“令”字。
(一一七)初学记卷一一引作汉官。
(一一八)唐六典卷一“传”下有“呼”字。
(一一九)孔本书钞卷五七引作汉旧仪,孙辑从陈本。然此引与初学记卷一一引汉旧仪之文基本相同,疑当以孔本为是。
(一二十)初学记卷一一引作“营劭”。然考之后汉书,既无营劭,也无营合。按续汉百官志注昭案曰:“献帝分置左、右仆射,建安四年以荣邵为尚书左仆射是也。献帝起居注曰:”邵卒官,赠执金吾。“”又按魏志贾诩传注引献帝纪有“司隶荣邵”。唐六典卷一亦引作“营邵”。据此则“营劭”、“营合”均系“营邵”之误。孙辑从文选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