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然会产生畸形胎呢?因为一种结构的结果没有被自然事先当作目的。譬如说,为什么会产生所谓软头胎呢?因为自然在构成脑子时没有想到脑壳,不知道它还缺少着骨质的东西来覆盖脑子。为什么会产生多肢股呢?因为自然没有计数。为什么通常长在右边的长到了左边,通常长在左边的长到了右边呢?因为自然不知道什么是左右。因此畸形服乃是尽人皆知的证明,正因为尽人皆知,所以也是早经古代的无神论者以至那些把自然从神学的监护下解放出来的有神论者加以强调的证明。畸形服的存在,证明自然化育物并不是预见到的、有计划的、有意的产物,因为一切引来解释畸形胎的理由,即使是近代自然科学家认为畸形胎只是胎儿疾病所致的那些理由,如果同时把意志、理智、预见、意识结合到自然的创造力或化育力上,就会站不住。不过自然虽然不视,却并不因此而盲,虽然不活(指人类的、一般主观性的、感觉性的“活”),却并不是死的,虽然不依计划而行化育,但它的化育却并不是偶然的产物;因为当人把自然看成了死的、盲的,把自然的化育物看成了偶然的产物时,人就把他自己的(并且是本观的)本质弄成了自然的尺度,便只根据人的相对情形来决定自然,就把自然描述成一个有缺陷的实体,因为自然没有人所具有的东西。
自然随处施化,随处作育,都只是在内在联系之下、凭着内在联系而进行的——这种内在联系,对于人就是理性,因为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他知觉到内在联系,他就发现有意义、思想内容、“充足理由”、系统——只是由于必然性、凭着必然性而进行的。不过这个必然性也并不是人方面的必然性,亦即并不是逻辑的、形而上学的或数学的必然性;总之,并不是抽象的必然性,因为自然实体并不是思想实体,并不是逻辑的或数学的形象,而是实际的、感性的、个体的实体,这个必然性是一个感性的,因而是离心的、例外的、不规则的必然性;由于人类幻想中的这些变格、例外,甚至于被看成自由、至少被看成好像是自由的一个产物的必然性。总之,自然只应该就其自身去了解;它是一个实体,这实体的“概念并不依靠任何划的实体”;只有在它身上,自在之物(Ding
ansich),与为我之物(Dingftir
uns)之间的分别才成立;只有在它身上“人的尺度”是不应当也不能够用上去的,虽然为了使我们了解自然,我们拿自然的现象与类似的人类现象相比较,拿后者来表示前者,一般地将人类的表示方式和概念,如像秩序。目的、法则等,用之于自然,并且我们的语言的性质也必须用到自然上去,我们的语言只是建立在事物的主观的外表上面的。
对于自然中上帝智慧的宗教景慕,只不过是一时的狂热;它只是对于手段而发,一反省到自然的目的时,使销歇了。蜘蛛的网多么可惊羡!沙滩上蚁狮的漏斗多么可惊羡!可是这些设备为了什么目的而设呢?为了求食物——一个被人降为单纯手段的目的。苏格拉底说,“别人”——这些别人是兽类或野蛮人——“为了吃而活,但是我为了活而吃”。花朵多么华美啊!花的结构多么可惊异啊!可是这结构、这华美为的是什么呢?只是为了光耀与保护那人会由于羞耻而加以掩盖、甚至由于宗教热忱而加以残害的性器官。所以自然科学家和理论家所崇拜所惊羡的、仅以自然生命为目的的“木虱和胭脂虫的创造者”,并不是宗教意义下的上帝和创造者。不是的!成为宗教对象的上帝和创造者,只是人类的创造者,只是自别于自然而提升到自然之上的人类的创造者,在这个创造者身上,人意识到他自己,发现其中表现着使人的本性异于外界自然的那些特性,并且表现得和人在宗教中所想象的一样。
路德说:“洗礼中所创造的、倒在婴儿身上的水,也是水,但不是创造者的水,而是救主上帝的水。”我与动植物共有着自然的水,但不是洗礼水;前者使我同于其他自然物,后者使我异于其他自然物。然而宗教的对象并不是自然的水,而是洗礼水;所以宗教的对象也不是自然水的创造者,而是洗礼水的创造者。自然水的创造者必然本身是一个自然的实体,因此不是宗教的、亦即不是超自然的实体。水是一个作为感觉对象的、可见的实体,因此它的特性和作用并不引导我们到一个超感性的原因上;但是洗礼水并不是“肉眼”的对象,它是一个精神的、不可见的、越感觉的,亦即只对信仰存在、只在观念中想象中存在并起作用的实体——因而这一个实体也需要一个精神的、只在信仰中想象中存在的实体为原因。自然水只洗净我肉体上的污秽,洗礼水则洗净我道德上的污秽和罪恶;前者只解除我对于尘世暂时的生命的渴望,后者则满足我对于永生的要求;前者只有狭窄的、一定的、有限的效果,后者却有无穷的、全能的效果,有超越水的本性的效果,因此有使神性实体的不为自然限制所约束的本质现实化、客观化的效果,有使人类信仰力、想象力的不为经验和理智限制所约束的和无限制的本质现实化、客观化的效果。但是洗礼水的创造者是否也是自然水的创造者呢?这位创造者与自然的创造者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的关系正如洗礼水对于自然水的关系;后者如果不存在,前者便不能存在;后者是前者的条件,是前者的凭藉。所以自然的创造者正是人类的创造者的条件。
若没有自然水在手,怎能把超自然的效果与自然水结合起来呢?若不能支配暂时的生命,怎能给人永生呢?若不能使自然的元素听命,怎能使我这已归尘土的肉体复生呢?可是除了那位有权力、有力量、只凭他的意志从无中产生出自然的以外,谁是自然的主宰呢?因此准要是把洗礼的超自然本质与自然水的结合解释成一个荒谬的矛盾,便也要把创造者的超自然本质与自然的结合解释成这样一个矛盾;因为在洗礼水与普通水的效果之间,正好有着超自然的创造者与如此自然的自然之间所有的那样多或那样少的关系。创造者所自来的泉源,就是超自然的神奇的洗礼水所自来的泉源。在洗礼水中,你只见创造者的本质,只见在一个感性实例中的上帝的本质。那么,如果你让创造者的本质亦即奇迹的本质存在的话,你又怎能否定洗礼的奇迹和其他的奇迹呢?换句话说:如果你承认创造的大奇迹,你又怎能否认小奇迹呢?当然吵,神学世界中的情形,正和政治世界中的情形是一样的:绞死小贼,放跑大贼。
表现在自然秩序、目的性和合法性中的天意,并不是宗教的无意。后者建立在自由上,前者建立在必然上,后者是无限制、无条件的,前者是有限制的、依靠着千万个条件的,后者是一种特别的、个别的天意,前者则仅及于全体和类,而将特殊和个体委诸偶然。有一位有神论的自然科学家说:“许多人(许多人?一切以为上帝不仅是自然的一个数学的、假定的起点的人)心里想,世界的保持,尤其是人类的保持,是直接的、特殊的,好像上帝支配着一切创造物的行为,依照他的喜好指挥万物。……不过我们根据对于自然律的考察,决不可能承认这种支配人类以及其他创造物的行为的特殊统治和管制。……我们从自然不甚照顾个别分子而认识到这一点。千万个个别分子在自然的丰富内容中毫不犹豫、毫无遗憾地牺牲了。……即在人类,也是这样。人类中活到两岁的不到一半,几乎在不知道曾经活过的状态下死去。我们从一切人——包括好人和坏人——的不幸与烦恼中认识到这一点,这一切与创造者的特殊的保持和协助是不能并存的。”但是一个并不特殊的统治,一个并不特殊的天意,是不能符合一个天意的目的、本质、概念的;因为天意应该取消偶然,而一个仅属普遍的天意正好要偶然存在,所以也就等于根本不是天意。
所以,譬如说,人依照不同的年龄,有一定的死亡率,譬如一岁的婴儿三个到四个中死一个,五岁的二十五个死一个,七岁的五十个死一个,十岁的一百个死一个,乃是一条自然中的“神圣秩序的法则”,亦即自然原因的一个结果,可是,正好这一个婴儿死掉,而那三个或四个活下来,都是偶然的,并不是由这条规律决定的,而是有赖于一些别的偶然原因的。所以“婚姻是上帝的一个安排”,是自然天意繁殖人类的一条法则,因此对于我是一种义务。不过我是否应当娶这个女人,是否这个女人也许会由于一种偶然的生理缺陷而不能胜任或不能生育,自然的天意是一点也不告诉我的。正因为如此,因为正当这个法则应用在一定的特殊场合时,正当下决断的紧要关头,正当迫切之际,这个实际上就是自然自身的自然的天意使我陷入窘境,所以我要向一个更高的法庭控诉它,诉之于神的超自然的天意,神的眼睛正在自然之光照不到的地方照耀着我,神的统治正在自然的天意的统治宣告终结的时候开始实现。神知道并且告诉我,什么是自然置之于未定之乡、委之于偶然的事,他们是这些事的决定者。偶然——普通意义以及哲学意义的偶然——的事物、“实证的事物”、个别的事物。不可预见的事物、不可测定的事物的领域是神的领域,是宗教的天意的领域。而神托和祈祷就是宗教的办法,它教人怎样去使偶然的、幽晦的、不定的事物成为一个天意的、确定的或信任的对象。
伊壁鸠鲁说,诸神存在于众多世界之间的空隙里面。好极了;他们只存在于空的空间里,存在于现实世界与观念世界之间的空隙里、法则与法则的应用之间的空隙里、行为与行为的后果之间的空隙里、现在与将来之间的空隙里。神是表象出来的实体,是表象、想象中的实体,是那些因此严格说来不靠现在而存在、只靠将来和过去而存在的实体。靠过去而存在的诸神是不复存在的、死的、只是尚在人心和表象中存在着的实体,对于他们的崇拜,在许多民族中是全部的宗教,在大多数民族中是宗教的一个重要的基本部分。但是将来对于人心所起的作用,要远比过去来得大;过去只留给人平静的感觉,将来则使我们面;陆地狱的恐怖和天堂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