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张副使节之,吵一目。尝游虎丘寺,见千眼观音像,戏题曰:“佛有千眼,光明皎皎。我有两目,一目已眇。多者太多,少者太少。”一时传为雅谑。
成化间,巨珰黄赐丧母,有词臣衰绖持杖而哭焉,以孝子自处,为言官所论。
予尝读史云:北齐和士开母丧,附托者咸往奔哭。富商丁邹、严兴,并为义孝。有一朝士,号哭甚哀。乃知古亦有是矣。
呜呼,义孝之士,千载复见,亦云异哉。
天顺间,琼台邢公宥守苏时,岁侵民饥,公具疏闻于朝,乞行赈贷。都御史韩公雍时家居,语之曰:“公必须极可而后行,民已为沟中瘠矣。旦擅发之罪不过收赎,以数斛赎米而活百万生灵,何惮而不为哉!”语未毕,邢公大悟,即日发官廪以赡民,所全活者甚众。
尝读晋史《外戚传》,王蕴为吴兴太守,郡饥,蕴开仓赡恤,主簿执谏请先表上待报。蕴曰:“百姓嗷然,道路饥馑,若表上须报,何以救将死之命乎。专辄之愆,罪在太守。且行仁义而败,无所恨也。”于是大赈贷,赖蕴全活者十七八焉。后蕴于太元九年(384)卒,追赠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太平之世,人皆志于富贵,位卑者所求益劳,位高者所得愈广。然以利固位,终不能保其所有。故时人为之语曰:“知县是扫帚,太守是拼斗,布政是叉口,都将去京里抖。”语虽粗鄙,而切中时弊云。
成化丁酉(十三年,1477),山西石州有男子曰桑冲,美姿貌,伪为妇人饰,善刺绣烹饪。出入人家,女妇与同处者,多为所污。
至真定,一士人延冲于家。其婿欲私焉,夜往强拥之就榻,其奸始露。执送于县,讯之,具得其实。械送京师,磔于市。
(成化)时,又有男子诈为宦者,至闽中,藩臬二司皆伏谒,宦者不为礼。福守唐珣独觉其伪,私戒馆人入内觇之。数日,馆人已熟察其状,乘间仆之地,探其胯下,则男子也。二司官初骇珣之所为,已而大惭服。械至京,以尝在中贵汪直门下,释不问弘治间,京师有少妇,出城一舍许归宁父母。明日侵晨,抱哺一儿骑而入城,道遇一僧控其马,令之下。妇拔一钗与之,冀释己。僧曰:“但欲汝下,不须物也。”妇知其意,乃出怀中儿与之,曰:“第持此,伺吾下。”僧方抱儿,妇亟跃马去不顾。僧手裂儿为二。妇行里许,见行道数人,驻马谓之曰:“前去一僧,盗也,行劫我,赖马壮得脱。持我儿去,汝辈可救之,当重赏汝。我京中某家妇也。”众前追及之,果见儿死道上,僧方就水旁浣衣上血。众执送官,论死。
呜呼!怜爱儿者,妇人之情也。此妇独割其至爱以全节,亦烈矣。独失其姓名为可恨耳。
寒月有三人渡钱塘江,覆舟溺水,既而皆登陆。一人忍寒至酒肆中,食汤饼且饮酒,独无恙。二人急入浴室中求浴,越明日,俱死。
盖寒入腠理未深,内食热物,故生。外用热汤沃之,则逼寒气入内,故死。此正与旧说三人雾中行者相类,故录以戒后人。
苏长公书《醉翁亭记》真迹,在绍兴小儿医方氏家,后为士人白麟摹写赝本以售于人,见者不能辨,往往厚值市之。或以一本献工部侍郎王佑,佑奇之,自云家藏旧物,以夸视翰林诸老。方共唶唶叹赏。学士王英最后至,熟视之,曰:“艺至此,自出其名可矣,何必假人哉!”众愕然,问其说。英曰:“宋纸于明处望之,无帘痕。此纸有帘痕,知其非宋物也。”众方叹服其博识。
陈暹季昭为南京刑部郎时,见司务分俸钱独少,其人色颇不怡。季昭戏赠一绝曰:“俸钱三百意如何,日计虽廉岁计多。内帑莫言成贯朽,皇家涓滴是思波。”
杜宏,字渊之,河南临颖人,弘治庚戌(三年1490)进士。为阜城令时,北方常有群盗共谋杀人以诬人求贿。(原注:此人谓之“贩苦恼子”,又曰“打清水网”。)杜令廉知其事。
会有数商人来邑中,与人交易而斗。明日,其徒一人死逆旅中。令遗坊甲追捕。顷之,一人至庭,牵二骏马,鞍勒皆饰以银。
出符以示令,指符中姓名曰:“张鉴即我,张庆即今死者,吾弟也。我张都御史从子,鬻鹾淮上,索逋直来此。昨令吾弟出外,以黄金易钱,与人斗而死耳。”令使人捡其橐,有新衣数事。诘其余资安在,曰:“吾所挟银,途中遇盗劫去矣。”令笑曰:“汝诈也,银且被劫,安得黄金独存,又余美衣骏马耶!”其人词穷色动,欲逸。令乃絷其马,封其橐,使卒守之。
适景州逸他盗,逻者获一人,自言:“我商也,有同侣在阜城,与人斗而死,我避官府来此耳。”州吏移之至阜验之。
令得之甚喜,乃移景州,并逮其人至,严刑讯之,盗皆具伏,曰:“某实杀人求贿者,于某地杀某,于某地又杀某,计凡杀九人。今死者非吾弟也,乃途中行焉者。吾衣食之,令饲马,复令其与人交易而斗,乃杀之耳。”令犹恐有遗情,复再三汛之。中一人杨杰吐实曰:“初与交易者斗,乃杰也,非死者也。杰等五人于此夜杀饲马者。杰恐斗者识我,即逃往景州耳。”
令乃具白巡抚大臣,下属郡核盗所陈往事,皆符合,遂闻于上。内批:“为首者凌迟处死。为从者斩,枭首示众。仍着为令。”远近称快。
后杜令以内艰去,服阙补山阴,召为监察御史。
成化间,牟俸为江西按察使,夜梦在舟中有虎,身被三矢,登舟而咆哮。噩而悟,意殊不乐,明日以告僚佐。有胡佥事者,颇廉明,知牟之行事多躁急,乃曰:“公治狱得无有冤乎?”牟艴言曰:“吾有冤狱,汝何不纠之?”胡唯唯而退。既而闻牟尝断吉安一女子杀夫事有疑。
初,女子许嫁一庠士,女富而夫贫,女家恒周给之。其夫感激,每告其同学友周彪。彪家亦富,尝闻其女美而欲求婚。
后贫士亲迎时,彪与偕行,谚谓之伴郎。途中贫士遇盗杀死,从行者惊散。贫士之父疑女家疾其贫而杀之,冀欲他适也,遂讼于牟。牟乘怒不察,因按女有奸而谋杀其夫,盖恶其家之不义,故被以污名耳。
胡移文逮贫士之父问之,具得其颠末。但问女与何人奸,则不得其主名。使媪验其女,又处子。乃谓贫士之父曰:“尔子与谁交最密?”曰:“惟周彪耳。”胡沉思曰:“虎带三矢而登舟,非周彪乎?牟之梦是矣。”
越数日,移檄下吉安,取高才生修郡志,而周彪之名在焉。既至,觞之。酒半,独召彪于后室,屏去左右,引其手叹曰:“牟公廉知若事,欲置若干极典。吾怜若才,且劝牟公以狱既成,不容反异。若当吐实勿欺吾,则相救耳。”彪错愕战怵,即跪,悉陈之。
胡录其词,潜令人擒其同谋者,具狱以白牟。牟即日欲杖杀彪。胡止之曰:“须众证以出其女,然后杀之未晚也。不然恐有异词。”牟愧谢,从之。一郡称胡为神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