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质量优良的生产要素的归属在两件种类相同的生产财物里面,那件具有较好质量的财物表明有较大的“可租借性”——用一个粗俗的却很方便的德文名词。换句话说,质量较好的财物当它和同样数量的互补财物合作的时候,会产生较高价值的收益——不管这种收益的较高价值是由于所要生产的东西数量较多,还是由于所要生产的东西具有较好的或优良的质量。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在后面只考察前一种情况。如果我们拥有几件生产财物,这些财物,按这个特别限定的意义,假定具有不同的质量,那么,在生产中,无疑地,我们只有在质量较好的财物的供给不足以满足需求的时候,才应当使用质量较次的财物,自然,落到较好的财物身上的收益份额要高过于落到较次的财物身上的份额,二者之差等于某一可以精确地确定的份额。根据较好的生产手段当其和追加量相等的互补财物一道起作用的时候要生产较大的总收益的道理,价值等式变得更有利于较好的生产手段,其程度相当于剩余收益的全部数额。这种生产手段的生产贡献等于较次生产手段的贡献加上这个剩余收部分用不着再考虑这种差别。当我们考察较大数量的生产财物对生产收益的数额所产生的影响时,这种差别才更重要得多。
就这个意义说,我在《价值的来源》里就已经讨论了“互补性”的问题,虽然只是采取暗示的方式。我在那里说过,必须把生产财物的“边际生产贡献”归属于生产财物,而减掉全部补充财物的份额之后所剩下的收益,则要落到“属于个别生产的特殊生产要素”身上。唯一没有说到的事情仅是:要是几种独占财物结合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情况,再就是没有确切地系统表达计算生产贡献的定律。益。要是较次的财物在数量上是过分多余的,从而没有贡献要归给它们,那归给较好财物的贡献的就单是剩余收益。经验以千万种方式肯定着这些命题;它们为每一个人的经济观察作了答案。某些很少注意一般的互补性定律的经济学家,在讨论这个特殊情况时,表现了异常的热情。李嘉图,在他的地租理论中,讨论了农业土地由于天然较为肥沃以及矿山由于有较大的生产力所得到的好处。然后他接着讨论,就收益说,第一批花掉的工业资本相对于随后的资本增加额所得的好处。接着他扩充了自己的地租理论,指出,土地的地租也受到土地位置的影响,即受到土地和它的产品市场之间的距离的影响。最后,他又说明,城市里的土地的“可租借性”,以及资本和劳动的“可租借性”,也象农业土地的“可租借性”一样,用同样的方法分成等级,还说明,在后一场合,较好的质量获得较大的租金———种剩余收益和一种剩余价值——的机会,也象前一场合一样常常发生。这些理论上的阐述全都跟价格有关,但是它们同样适用于价值理论。愈肥沃的上地、愈接近于需求地点的上地、愈熟练的劳动、愈有效率的机器,不但所得的代价愈高,而且,由于它们的质量较好,收益中归属于它们的份额还相对地愈大——实际上,这种较大的份额就是它们得到较高代价的原因。在共产主义国家里,也要按同样方法进行计算。较为肥沃或位置较为便利的土地,必然比任何其他土地尽先用来耕种,一旦别的较次的土地也要用来耕种,质量较好的上地就必然要按照它们的剩余价值的正确比例得到较高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