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汉
张释之传》云:“假如愚民取长陵一抔土,而①陛下何以加其法乎?”颜《注》云:“抔音步侯切,②谓以手掬之也。其字从手。不忍言毁撤,故止云取土耳。今学者读为杯勺之杯,非也。杯,非应盛土之物也。”郭氏《佩觽》〔论杯、抔二字〕③云:“杯,奔来切,杯勺也。④抔,步侯切,手掬也,亦古文裒字。”骆宾王为《徐敬业檄武后》云:“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正用《汉史》语。〔比见僧惠洪集中有诗云:“人生如逆旅,岁月苦逼催。安知贤与愚,同作土一抔。”其说盖误矣。李义山诗:“耳闻明主提⑤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抔。千古腐儒骑瘦马,灞陵斜日重回头。”如此押韵,乃知前辈造语之工,而用字之不谬也。惠洪尝作《冷斋夜话》,云:“诗至李义山为文章一厄。”但未识其出处耳。〕⑥或谓《广韵》、《集韵》上平声,并出一抔字,铺放⑦切,手掬也。意与步侯切者颇同。惠洪虽诞妄,必不读抔为杯勺之杯,但其诗泛使土一抔,不正用《汉书》长陵事,故作铺放切读耳,未知其果然否?(《丛话》后十四)
案:胡仔曰:“此绝句乃唐彦谦《过长陵诗》。严有翼误以为李义山,仍引《冷斋夜话》,云‘李义山为文章一厄’语为证,此不细考之过也。”
①《诗林》无“而”字。
②《诗林》“切”作“反。”
③《诗林》无“论杯、抔二字”五字。
④《诗林》无“杯勺也”数字。
⑤《诗林》作唐彦谦诗,“提”作“诗。”
⑥《诗林》无“比见僧惠洪集中”至此数语。
⑦《诗林》“放”作“枚。”
李华《含元殿赋》云:“揭金鸡于太清,炫晨阳于正色。”李庾《西都赋》云:“建金鸡于仗内,耸修竿而揭起。”王建《宫辞》云:“楼前立仗看宣赦,万岁声长再拜①齐。日照紫②盘高百尺,飞仙争上取金鸡。”李太白诗云:“全鸡忽放赦,大辟得宽赊。”③又云:“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④肆赦树金鸡,不知起于何代。《唐
百官志》云:“赦日立金鸡于仗南,有鸡黄金饰首,衔绛幡,承以彩盘,维以绛绳,五坊小儿得鸡者,官以钱赎,或取绛幡而已。”《事物纪原》载此,谓金鸡起于有唐。按杨文公《谈苑》云:“杜镐言《关东风俗传》云:宋孝王问司天膺之,后魏北齐树金鸡事,膺之曰:海中星占云,天鸡星动为有赦,盖王者以天鸡为度。《隋书
刑法志》云,北齐赦日,武库设金鸡,及鼓于阙门右,挝鼓千声,宣赦,建金鸡。或云起于西凉吕光,究其旨盖西方主兑,兑为泽,鸡者巽之神,巽为号令,合是二物,制其形,揭为长竿,使众人睹之也。”⑤据《谈苑》所云,皆十六国时事,而《纪原》以为起于唐,亦误矣。又按《秦京杂记》云:“大赦设金鸡,口衔胜,宣政衙鼓楼上鸡唱六人,至日,同以索上鸡竿,争口中胜,争得者月给俸三石,谓之鸡粟。”其言与《百官志》亦自不同。(《丛话》后十四)
①《全唐诗》“再拜”作“拜舞。”
②《全唐诗》“紫”作“彩。”
③案此《秦女休行》。
④案此《流夜郎赠辛判官诗》。
⑤案:此语亦见孔平仲《孔氏谈苑》五。
荀鹤,杜牧之之微子也。牧之会昌末,自齐安移守秋浦时,妾有娠,出嫁长林卿士杜筠,生荀鹤,有能诗名,自号九华山人。大顺初,擢第,寻授翰林学士,主客员外郎,知制诰。顾云序其集,为《唐风集》焉。〔荀鹤与张曙同年进士。常以言相嘲谑。曙之他文亦不多见,《康余录》载其《击瓯赋》一篇,其警句云:“董双成青琐鸾惊,啄开珠网;穆天子细缰马骇,踏碎琼田。”似此之类,恐非荀鹤所可拟。〕①《唐风集》中诗极低下,如“要知②前路事,不及③在家时”,④“不觉裹头成大汉,初看⑤竹马作儿童”⑥之句,前辈方之〔为〕⑦《太公家教》。⑧惟《春宫怨》一联云:“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为一篇警策。而欧阳永叔《归田录》,乃云周朴之句,不知何以云然。(《丛话》后十五)
①《诗林》无“荀鹤与张曙”至此数语。
②《全唐诗》二十六“要知”作“好看。”
③《全唐诗》“及”作“比。”
④案:此《送舍弟诗》。
⑤《全唐诗》二十六“初看”作“昨来。”
⑥《全唐诗》“儿童”作“童儿。”案此《友人赠舍弟依韵戏和诗》。
⑦《诗林》有“为”字。
⑧《诗林》二引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