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四方,天地之数,相合成物;洛书八方,阴阳之气,往复成文;皆二者相错也。
故卦位序象之,然亦本于变化自然而然者也。气至则象见焉,二者之行,必一阴一阳相互;
以乾坤既立,余物皆自天地之和生化,则不得独行也;
故阳卦以阴成,阴卦以阳成;而行也以交错,至也以分合;各有其变化,则各具其数;
各有其消长,则各殊其象;非截然不干者也。
对者非仇则偶,反者非主则从;皆自其象数可测者也。
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
以八卦之分阴阳,不过两类;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
此易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乾;坎象月,且以代坤;
则前之阴者为阳,阳者为阴矣!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
故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阳者乐阴,其体阳者用阴;此一定不易者也。
盖先天之气,至後天而变;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动则变见,不动不变;
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既动既变,则用以明;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阴阳之途,亦随迁易;此皆生成之例,造化之源;有必至者也。
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进则变矣,退则复矣;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
虽为卦八,其变化可无穷焉;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徵考有目;盖能明河洛之象,阐太极之形;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
夫河洛之数,阴阳相对,奇偶相生;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而明天下之大本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
虽气之不可见,而数之多少可计也;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
故立卦,而万物万事皆自卦中出;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卦众也;
悬则以测物,谓之卦;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自乾至震,自巽至坤;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乾坤对列,六子成行;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
故一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
如自下而上,则震者坤所变;自上而下,则巽者乾所化;其序不同,亦相当也。
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升降有时,初非限于一日也;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
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乾,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乾;
以巽随乾,言乾之初初变,即成为巽;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
其相次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必通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
阳之进者,为阴之退;阴之长者,为阳之消;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
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
故坤纳艮之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乾之下;
乾气初见,坤气即潜;此震卦之象,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
其象既明,其气亦昭;观其所变,即得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
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以成环行,永无断绝;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
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
实则冬去春复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不达,通其意则皆知;
气行无垠,数至有纪;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地人是也;
故卦之爻三,既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
必合阴阳,而後生成之功始见;必列阴阳,而後事物之情始明。
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後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故卦之体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
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皆二气相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名之日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也。
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化亦因之生矣!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
阴者求阳,阳者求阴;合而有得,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此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
如乾之三爻也,无所谓生成,故无所谓物事;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
若推其生成,象其物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
名其数之奇偶,以尽其生化之用;则三爻之乾,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殊;而後可记可名,不复浑沌;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
如乾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六九为偶;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
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化之大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