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有亮,我就起来穿衣服了,瞅瞅窗外。发现蜡烛象两座灯塔似的反映在漆黑的窗玻璃上,然后看到窗外的一切仍然笼罩在行将消逝的茫茫夜色之中,再去观察这一切在天亮时的变化,那确实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晨景逐渐显露出来了,窗外那块场地也展现无遗;昨天夜里风就在这黑洞洞的场地上徘徊着,就象我缅怀身世时那样缠绵悱恻,我一发现这些在我睡觉时就已经环绕在我周围的陌生景物,就感到非常高兴。起初,这些景物在浓雾里很难辨认,而在它们上面,最后几颗星星也还闪着微光。在那欲曙未曙的天色消逝了以后,景象开始迅速扩大,内容也充实起来了,我每看一眼,都会发现许多东西,够我看上一个钟头。就在这不知不觉之中,我的蜡烛成了唯一不能和清晨相协调的东西,屋子里那些阴暗的地方都明亮起来了。晨光朗照着宜人的景色,其中最突出的是那古老的修道院教堂,这个教堂和它那雄伟的尖塔投下了一长串柔和的阴影,似乎和它那峥嵘的外观不大相称。可是,就在这峥嵘的外观中(我希望,我明白了这一点),也往往会产生出潜移默化的影响。
房子里的每一个地方都井井有条,每一个人对我都很殷勤,因此,虽则我也设法记住每个小贮藏室的橱柜和碗柜装着什么东西,也在石板上记下有多少果酱、酸菜、蜜饯水果和多少瓶子、杯子、瓷器以及许多别的东西,同时,我这个人大体说来,虽则是年少无知,因循守旧,不过我这两串钥匙到底没有给我带来什么麻烦。我忙得不可开交,因此听见铃声还简直无法相信已经到了吃早饭的时候。然而,我还是赶紧跑去沏茶,因为我已经被指定去掌管那个茶壶了;可是他们都起晚了,没有人下来,于是我想,不妨到花园里去看看,顺便熟悉一下那儿的情形。我发现那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地方;前面是我们来的时候走过的那条美丽的林荫道和马车道(附带提一下,我们的车子把车道上的石子翻得乱七八糟,我只好叫园丁把路辗平);后面是花圃,这会儿我那位亲爱的人儿在楼上推开了窗,站在那儿向我微笑,仿佛她在那么远的地方就想吻我似的。在花圃的另一边有一个菜圃,后边是一个练马用的围场,然后是一个整齐的小草堆场,最后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小的农家场院。至于房子本身,看起来朴素、舒适,令人感到亲切,屋顶上有三个尖顶;各色各样的窗户有大有小,而且都很好看;南面墙上还有摆玫瑰花和忍冬花的格子架。这所房子正象婀达所说的那样——她正挽着房主人的胳膊出来迎我——是配得上她的约翰表哥的。她这句话说得真大胆,可是这所房子的主人听了,只捏了一下她那可爱的脸蛋儿。
吃早饭的时候,斯金波先生还跟昨天晚上那样谈笑风生。因为桌上有蜂蜜,他就谈起蜜蜂来了。他说他对蜂蜜没有反感(我想,他是不会有反感的,因为他似乎很喜欢吃蜂蜜),可是他对蜜蜂那种自以为了不起的神气抱有反感。他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忙忙碌碌的蜜蜂应当是他学习的榜样’他认为,蜜蜂是喜欢酿蜜的,不然的话,蜜蜂就不酿蜜了,要知道,谁也没叫它酿蜜呀。所以蜜蜂大可不必拿自己的癖好来吹嘘。如果世界上每一个糖果商都哗哗乱叫,什么东西挡住他的道儿,就往那上面撞,并且妄自尊大,叫每个人都注意,他要去干的活儿,不要打搅他,那么,这个世界就要叫人呆不下去了。而且,不管怎么说,当你积攒了一点家私的时候,就被人用硫黄熏跑,那不是一件很滑稽的事吗?如果一个曼彻斯特人为了纺棉花而纺棉花,那你一定会瞧不起他的。看样子,斯金波先生一定会说,他认为雄蜂才体现出一种比较愉快的和明智的观念。雄蜂坦率地说,“请原谅,我真的不会干活儿!我发现这世界有许多东西值得欣赏,可是能够去欣赏的时间又是那么短,因此我只好不顾一切,去欣赏周围的景色,并请求那些不打算去欣赏的人来养活我。”在斯金波先生看来,这番话似乎就是雄蜂的哲学,而且他还认为这是很好的哲学。他总认为雄蜂是愿意和蜜蜂友好亲善的;就他所知,性情随和的雄蜂是愿意这样做的,只要自高自大的蜜蜂答应雄蜂这样做,并且不把自己的蜂蜜当成了不起的东西就行
他的想象好象是脱缰之马,一会儿工夫就把他那番怪论发挥得淋漓尽致,惹得大家笑个不停;不过,他又尽量装得很严肃,好象他的话里真有什么严肃的意义似的。当我离开他们去做别的事情时,他们仍然在听他讲话。我费了一些时间才把这些事务料理停当,当我挽着盛钥匙的篮子,穿过走道往回走的时候,贾迪斯先生把我叫到他寝室旁边的一间小屋里去,我发现那间屋子有点象存放书籍和文件的小型图书室,又有点象他那些靴、鞋和帽盒的小型陈列室。
“请坐,亲爱的,”贾迪斯先生说。“你要知道,这屋子叫‘牢骚室’。我不高兴的时候,就到这里来发发牢骚。”
“那你一定很少到这里来吧,先生,”我说。
“噢,你不了解我!”他回答说。“当我受了骗或者因为——因为刮风,刮东风而感到失望的时候,我就躲到这里来。在家的时候,我在‘牢骚室’里呆的时间最多。我的脾气怎么样,你连一半还不知道呢。亲爱的,你怎么直打哆嗦呀!”
我已经费了很大的劲去克制,可是实在克制不住;你想想,当我独自和这位生性敦厚的人呆在一起,望着他那慈祥的眼睛,感到这样的高兴,受到这样的尊敬,我的心情又是这样的激动,我怎么能不哆嗦呢
我吻了吻他的手。我不知道我当时说了些什么,甚至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说的。他感到很窘,于是就走到窗前去了。我几乎以为他要跳出窗去呢,可是他又回来了。我一看他那双眼睛,就放心了——他刚才到窗户那边去,就是为了不让我看他的眼睛的。他轻轻拍了拍我的头,我坐下来了。
“好啦!好啦!”他说。“这事儿就算过去了。嗨!别那么傻气啦。”
“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先生,”我答道,“可是开始的时候很难——”
“哪里的话!”他说,“这很容易,很容易。为什么不是很容易呢?我听说有一个很好的小孤儿没有保护人,我就想到要当她的保护人。她长大了,并且完全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我就继续当她的监护人和朋友。这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行啦,行啦!我们现在已经把旧帐一笔勾销了,你在我面前应该感到高兴和安心才对呀。”
我暗自说:“埃丝特,亲爱的,你真叫我感到奇怪!我真没想到你会这样子!”这番话产生了良好效果,于是我就把手放在篮子上,完全清醒过来了。贾迪斯先生露出赞许的样子,和我亲密地谈起来,好象我早就有了每天早晨和他谈话的习惯似的。我自己也差不多觉得我就是这样呢。
“埃丝特,”他说,“你一定不了解大法官庭这件官司吧?”
我自然而然地摇了摇头。
“我也不知道谁了解这件官司,”他说。“那些律师已经把这件官司弄得一塌糊涂,原来的是非曲直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这件官司涉及某个遗嘱以2=乏遗嘱中的遗产——或者说,这件官司曾经有一度是涉及这样一个内容的。现在这件官司却只涉及诉讼费罢了。为了诉讼费,我们总是出庭,退庭,宣誓,质问,提交文书,提交反驳文书,进行辩论,加盖图章,提出动议,援引证明,做出报告,绕着大法官和他那一帮随从团团乱转,根据那衡平法,一直转到自己呜呼哀哉为止。最大的问题就是诉讼费。其他一切问题,由于某些特殊的方法,都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