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妨将社会生活中的规则看作是在社会实践的实施及再生产活动中运用的技术或可加以一般化的程式。所以说,那些以法律条令,科层规章,游戏规则等言词表述形式出现的形式化规则,并不是规则本身,而只是对规则的法则化解释。我们不应把它们看作是一般规则的范例,而应视其为形式化规则的特定类型,凭藉着它们外在的表述形式,负载着各种不同的特定性质。
有关程式的知识或对,实施社会活动的技术的掌握,都是方法性的。也就是说,这样的知识并没有明确规定行动者可能遇到的所有具体情境,它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反之,它所提供的是就一系列不确定的社会情境作出反应和施加影响的一般化能力。
结构最重要的特性就是制度中反覆采用的规则与资源。从定义上来说,制度是社会生活中较持久的特性。我用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徵来指系统中制度化了的特徵,它们构成了时空向度上的紧密性,而我通过结构探讨的则是各种转换和中介关系,即系统再生产各种可观察的状况下潜在的,切换开关。
我们不应把社会再生产等同於社会统合的不断巩固。在范围更广泛的社会系统的不同部分或区域中,各个行动者和集合体具有不同的位置,这种差异深深影响着它们哪怕是习惯性的行为,对社会总体的整合所产生的作用。
四,结构二重性
结构作为被反覆不断地组织起来的一系列规则或资源,除了作为记忆痕迹的具体体现和协调作用之外,还超越了时空的限制,其特点就是,主体的不在场。相反的,不断纳入结构的社会系统则包含了人类行动者在具体情境中的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被跨越时空再生产出来。考察社会系统的结构化过程,意味着探讨诸如此类的系统在互动中被反覆生产出来的方式。这些系统的基础,是处於具体情境中的行动者可认知的活动。这些行动者在行动时,利用了丰富多样的行动情境下的规则与资源。
结构二重性原理是结构化理念的关键。行动者和结构二者的构成过程并不是彼此独立的两个既定现象系列,即某种二元论,而是体现着一种二重性。再结构二重性观点来看,社会系统的结构性特徵对於它们反覆组织起来的实践来说,既是后者的中介,又是它的结果。相对个人而言,结构并不是什麽,外在之物:从某种特定意义上来说,结构作为记忆痕迹,具体体现在各种社会实践中,,内在於人的活动,而不像涂尔干所说的是,外在的。不应将结构等同於制约。相反,结构总是同时具有制约性与使动性。
行动者自己有关社会系统的理论会使这些系统物化,而这些社会系统的反覆构成却正是得益於这些行动者自身的活动。社会关系的物化,或者说人的行动中具有历史偶然性的环境与产物在话语层次上的,自然化,是社会生活中意识形态的主要特徵之一。
人的认知能力始终是有限的。行动流持续不断以产生出行动者意图之外的后果,这些非意图的后果又可能以某种反馈的方式,形成行动的位被认识到的条件。人类的历史是由人的有意图的活动创造的,但它并不是某种合乎意图的筹画;它总是顽固地躲开人们将其置於自觉意识指引之下的努力。虽说如此,人类还是使中不断作着这种尝试。环境告诉人,人类是唯一能认识到自己在创造自己的历史的造物。这样的境况既含有威胁,又带着希望。人类正是面对这种威胁和希望,进行着他们的尝试。
五,制度的各种形式
我用结构化模态modalities来阐明互动中结构二重性的一些主要特徵,将行动者的认知能力和结构性特徵联系起来。行动者在互动系统的再生产中利用了结构化模态,并藉助同样的模态反覆构成着系统的结构性特徵。
人类行动者不仅能在日常行为的常规状态下监控自己及他人的活动,还有能力在话语层次上,对这种监控过程本身进行监控。所谓,解释图式指被纳入行动者知识库存的类型化方式,行动者在维系沟通过程时反身性地使用它们。
社会系统的规范性要素只是一些依赖於情境的权宜性contingency主张,只有通过在日常实际接触的具体情境中有效地调动各种制裁,才能得到维持,受到关注。
,支配并不等同於,被系统地扭曲了的表意结构,因为在我看来,支配正是表意符码存在的条件。我们不能单单通过分配的不均衡性来考察,支配与,权力,而应该把它们看作是社会交往或者可以说人的行动本身中的内在组成部分。
各种符号秩序symbolic
order和与之相连系的话语型态是意识形态在制度方面的焦点。不过,在结构化理论里,意识形态并不是某种特定,类型的符号秩序或话语形式,比如我们不能从科学中分离出所谓的意识形态话语。,意识形态指的不过是某些支配关系中的不对等,是它们将表意过程与局部利益合法化联系在一起。
支配依赖的是两种不同类型资源的调集。一是配置性资源,指对物体,商品或物质现象产生控制的能力,或者更准确的说,指各种形式的转换能力;二是权威性资源,指对人或者说行动者产生控制的各类转换能力。
六,时间,身体与日常接触
日常生活的事件和例行活动在时间中的流动都不是单向的。,社会再生产,,反覆不断的特性等用语,展示了日常生活的重复性,展示了以不断逝去但又持续不断地流转回来的季节时日的交错结合为基础而形成的惯例。
个体的生活不仅是有限的,而且不具有可逆性,即所谓的,向死而生
所有的社会系统,无论其多麽宏大,都体现着日常社会生活的惯例,扮演着人的身体的物质性与感觉性的中介,而这些惯例又反过来体现着社会系统。
身体是积极行动的自我之所在locus,但自我显然不仅是作为其,承载者的有机体物质特徵的延伸。要从理论上概括自我,意味着阐述一种分析动机激发过程的观念,并将这一观念与行动者的无意识和意识两方面特徵之间的关联结合起来。我们要想理解自我,就不能脱离历史,即人类实践活动的时间性,后者就体现在我业已区分的三种维度的相互纠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