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罗指出野蛮人力求把常见之物分类,以达到类的概念,因而他们深信同种之物属于一家,有一个部落守护神保护它们,并有一个名称,以某种神秘的方式,包含它们的共同的本质。在野蛮人看来,数也是超感觉世界的一部分,而且本质上是神秘的,也是宗教的。“我们能接触并看见七个苹果,但七自身是一奇异的东西,由此物移至彼物,赋予物以七的意义,因此,它应是上界的仙人。”
仪式、巫术与有节奏的舞蹈等神秘经验,就和这种梦、鬼、名、影、数等混乱的超感觉境界揉合在一起。这些因素相互作用,野蛮人或许就凭借这种交织在一起的感觉与行动形成一种神的概念。
弗雷泽的主要着作《金枝集》是最惊人的社会人类学资料汇编。这部书初版二卷,刊行于1890年,1900年再版,扩大成十二卷。在这部巨着中,弗雷泽描述了原始的风俗、仪式与信仰,其例证取自各种价值不等的来源,如石刻铭文,古代与中世纪的史籍,现代旅行家、传教士、人种学者与人类学家的记载。有些权威学者以为巫术是宗教与科学的共同来源,弗雷泽则认为它们是次第产生的。当巫术企图直接控制自然失败以后,人们就用崇拜与祈祷的方式,祈求神给与这种能力;在人们看到这样做也没有效力并且认识天津不变时,他们就踏入科学之门。
另一方面,马林诺夫斯基认为原始人把可以凭借经验性观察处理、可以因袭相传的简单活动,同需要祈诸巫术、仪式和神话的、他们所无法直接控制的无法预料的事件,截然地区别开来。马林诺夫斯基说:宗教的起源应当到人对于死亡的反应中去寻找,它的基本内容在于信仰一个伦理的神灵,在于希望复活。科学是从人们在各种生活技术和手艺中获得的逐渐增多的经验中产生出来的。但也有人认为原始人的心灵不能明确辨别自然与超自然的界限。人感觉自己有控制自己的思想的能力,野蛮人把这种能力扩大,以为自己也能控制外物。在他们梦见亡故的父母时,梦境中出现的朦胧的影子就上升成为朦胧的神。这些神想必也能控制万物,比较他自己的能力还大。在酒与舞蹈的刺激下,他感觉自己的能力扩大了,他的灵魂受了这些神的感召。还有受到更大神感的人;他们的君王与祭司,简直就是神了。
交感巫术企图用仿效自然现象或其效果的方式来复制自然现象,演变下去,就成为原始宗教的许多象征性的仪式。蔓延最广的仪式莫过于每年季节循环的戏剧:播种、生长、收获时节的毁灭、新春时节的万物复苏——这些都用无数的方式加以象征,流行于许多时代与许多地方。人们最初是举行仪式,诵念,符咒,以使雨落、日出、生物繁殖。后来,人们又感觉有某种更深刻而神秘的原因在幕后起作用,而且以为生长与凋谢必是神的力量涨落的影响。
这些神与把神的仪式特别流行干地中海东面各地,神的名称有沃西里斯(Osiris),塔穆兹(Tammuz),阿多尼斯(Adonis)与阿提斯(Attis)。巴比伦与叙利亚人的塔穆兹变成了希腊人的阿多尼斯。塔穆兹是伊什塔尔(Ishtar)的丈夫,她是司丰产的女神。阿多尼斯是阿斯塔尔特(Astarte)或阿弗罗代特(Aphrodite)的爱入。他们的结合对于大地丰产是必要的,因而有许多仪式和神秘剧在他们的庙中表演,庆祝他们的结合。阿提斯是众神之母西伯耳(Cybele)的儿子,这位女神从前住在弗里季亚(Phrigia)国,于公元204年前被带到罗马。举例来说,从在叙利亚的喇·香拉(RasShamra)地方发掘出来的古物中,就习以看出有这样一种祭仪。巴勒斯坦好象也受到这种影响。可是《创世记》的作者认为:既然上帝在天上放虹,这样的仪式是不需要的:“他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
这些巫术祭仪的祀神仅节大同而小异。每年都要哀悼神的死去,杀一个人或一个牲畜,以为象征,并于次日或另一季节内欢呼其复活。在有些祭仪里,祭礼在冬至日举行,以庆祝新年、太阳或代表太阳的为处女所生的神的诞生。
普卢塔克与希罗多德关于埃及的神爱西斯(Isis)与沃西里斯的故事更加复杂,但其根本观念与象征意义则完全相同。在希腊化时代主要的埃及神有爱西斯,安努比斯(Anubisit)(导引灵魂至永生界之神)与塞拉皮斯(Serapis),这是“埃及王托勒密一世有意识创造的,是现代人造成功的唯一的神”。塞拉皮斯就是沃西里斯,加上希腊的色彩,目的在于把希腊人与埃及人联合于共同崇拜之中。埃及人不要他,于是他就成为亚历山大里亚的希腊神;他和他的妻子在地上的化身便是托勒密皇帝和皇后。
崇奉古波斯米思拉(Mithras)神的祭仪宗教,一方面与地中海边信奉西伯耳神的宗教极其相似,另一方面又与基督教相似;早期基督教神父很可能认为这种相似是妖魔以假乱真的诡计。当时,这个信奉米思拉的宗教是基督教的劲敌,它有隆重的仪式,又有道德的纯洁与不朽的希望。事实上,有一个时期,这两种宗教在争夺罗马世界的斗争中,似乎就旗鼓相当,不分上下。
基督诞生的前后几个世纪之内,对于古典神话的信仰已经衰微,帮助米思拉神教填补了这种衰微所留下的空隙的是同米思拉神教相似的其他祭仪宗教。这些宗教都企图通过入教与神交的仪式而与神合为一体。这种入教和通神的仪式,显然是由更原始的祭仪而来。弗雷泽爵士详细讨论了无数神交仪式的例子以及这种神交仪式与各地原始人民的图腾主义和崇拜自然的祭仪之间的联系。然后,他写了下面一段:
我们从这里很容易了解野蛮人为什么喜欢吃他们奉为神灵的人或兽的肉体。因为吃了神的身体,便可得到神的属性与能力。如为谷神,谷便是他的身体;如为酒神,葡萄汁便是他的血;所以信徒吃了面包与饮了酒,便取得神的真实肉体与血液。因此在把酒神〔如第沃力索斯(DionysOs)]的仪式里饮酒不是放纵行为而是严肃的圣礼。
信仰虽有变迁,古代的仪式依然存在,而且升华为高级宗教的圣礼。以后就出现了罗马哲学家或新教改革者的批判精神。西塞罗说:
当我们称谷为谷神,称酒为酒神的时候,我们只是使用一种譬喻手法,我们想象到会有什么人愚蠢得竟然相信他所吃的东西是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