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颜渊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盖以舜自期也。舜饭糗茹草,若将终身;颜子箪食瓢饮,不改其乐。本原之地,同一无累,如此,则颜之进于舜也,其孰能御之!孟子曰:人能无以饥渇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为忧矣。此希圣希贒之第一义也。
山林日长,别无所事,札记之续,时复有之,然亦简矣。偶阅慈湖遗书,不觉又有许多言语。夫学之不讲,圣人以为忧。余言虽多,凡以讲明此学,非好辨也,于初学之士,或者未为无益。乃删取近年所记而并刻之,盖其言间有互相发明者尔。记凡再续,故其卷亦分为上下云。嘉靖癸巳夏五月戊申整庵识
困知记三绩凡三十六章
一、“人心,人欲。道心,天理。”程子此言,本之乐记,自是分明。后来诸公,往往将人欲两字看得过了,故议论间有未归一处。夫性必有欲,非人也,天也。既曰天矣。,其可去乎!欲之有节无节,非天也,人也。既曰人矣。,其可纵乎!君子必慎其独,为是故也。独乃天人之际,离合之机,毫厘之差,千里之远。苟能无所不致其慎,则天人一矣……到此地位甚难,但讲学则不可不尽。
二、朱子语类有云:吾儒只是一个真实底道理。他也说我这个是真实底道理,如云“惟此一事实,余二则非真。”只是他说得一边,只认得那人心,无所谓道心。愚按,此言真说透禅学骨髓。
三、明道先生云:知性善,以忠信为本,此先立其大者。说得头脑分明,工夫切当。始终条理,概具于三言之中。
四、徐居父问于朱子曰:尽己之谓忠。今有人不可尽告,则又当何如?朱子曰:圣人到这里又却有义。且如有人封自家说那人,那人复来问自家。某人凶恶,若尽以告之,必至杀人.夫岂可哉!?到这里又却别是一个道理。愚尝因此言而思之,窃以忠之为义,尽其心之谓也,非尽其言之谓也。今有凶恶之人于此,吾所闻于其仇敌,固有不容尽告之者。言之尽,必将至于杀人,吾则姑举其可言者告之,不可言者不以告也。此人闻其仇敌之言不至已甚,则杀心亦不萌矣……吾之言于彼者,虽有所隐而未尽,然所以保全两家,实在于此。此其用心曾有所不尽乎?事理自当如此便是义,似不须云“别是一个道理”也。
五、子见南子,子路不悦。盖疑夫子欲因南子以求仕也。始,夫子入卫,弥子便疑其求仕,故有“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之言,子路欣然奉之以告,未必不意夫子之见从也。而夫子答以“有命”,则固拂其意矣……及见南子,遂激发其不平之气,忿然见于辞色。然当是时,不独子路疑之,王孙贾亦疑之矣……“媚奥”之讽,殆指南子而言也,后人所谓“奥援”,,盖出于此。但贾之词微婉,故夫子应之亦甚从容。子路粗鄙.必然忿厉之甚,有未可遽解者,故夫子不得已而出矢言。然其所谓“天厌之”者,即“获罪于天”之意,亦可见其曲折矣……此章之旨,旧说多欠分明,区区之见,似颇得当时事实,记以俟后之君子。
六、侯氏之说中庸,以孔子问礼,问官,为圣人所不知,似乎浅近,恐未得为“至也”;以孔子不得位,为圣人所不能,尤害事。如此则是孔子非无意于得位,但力不能尔,岂所以论圣人乎!大凡解释经书,自不须一一引证,理明足矣……愚见以为,夭高地厚,罔测所穷,古往今来,莫窥所始,圣人所不知,殆此类也。有教无类,下愚不移,博施济众,尧舜犹病,圣人所不能.殆此类也。以此类求之,庶无远于“至也”之义。
七、作人才,厚风俗,非复乡举里选之法不可。科举取士,惟尚辞华,不复考其实行。其所得者,非无忠厚正直之士,任重致远之才。然而顽嚣鄙薄,荡无绳检者,由之而进,亦不少也。官使既多若人,风俗何由归厚?治不古若,无足怪也。诚使乡举里选之法行,则人人皆务修饰,居家有善行,居乡有令名,则居官必有善政,其于化民成俗,岂不端有可望者哉!!易:穷则变,变则通。孟子曰:以其时考之,则可矣……
八、“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夫子善南人之言,殆亦有所感而发也。夫医,乃圣人仁民之术,所聚诚不轻矣……世之庸医,素、难弗通,经、脉莫辨,率以侥幸为事,妄投汤剂,缪施针砭,本非必死之疾,因而误死者往往有之。仁人君子,安得不为之动心也!然则教养之法,其可以不讲乎!巫之所从来者亦远,本以利人之生,而世之淫巫,往往假于鬼神时日以疑众,坐妨人事,阴耗民财,为害反甚。虽律有明禁,要不可不思所以处之之方。
九、文王之民,无冻馁之老,是五十者鲜不衣帛,七十者鲜不食肉也。今之槁项黄馘辈,岁得一布袍,朝夕得一盂蔬食,苟延残喘,为幸已多,何衣帛食肉之敢望邪!少壮之民,窘于衣食者,十常八九,饥寒困苦之状,殆不可胜述。中间一二岁计粗给,或稍有赢余,贪官污吏又从而侵削之,受役公门不过一再,而衣食之资有不荡然者鲜矣……此皆有目者之所共见,诚可哀也。仁人君子,能不思所以拯之之策耶!
一〇、学至于自得,,盖难其人。苟能笃信圣人之言而力行之,其所自立,亦可以无愧于君子矣……若夫未得谓得,言行相违,非余之所知也。
一一、五行之质根于地,而其气则运于天。根于地者,随用而不穷,运于天者,参错以成化。此理之可推者也……七政之齐,书于舜典,五辰之抚,着在皋谟。孟子亦有天时之说,其来远矣……穷其本末,不出乎阴阳两端。夫有气斯有神,有象斯有数,变化纷纭,胡可胜纪?然太极之妙,无乎不在。其流为谶纬、术数之学者,良由昧于至理,而溺于偏见耳。高明之士,固宜知所决择。如洪范五行之类,牵合附会,诚无足取,或乃并与其所当信者而不之信,至欲一例破除,将无矫枉过正已乎?
二一、“思虑未萌,而知觉不昧。”朱子尝有是言。余尝疑其欠一理字。精思默究,盖有年矣。,辄敢忘其僭越,拟用“所”字易“知”字,觉得意义都完。然非敢臆决也,书曰:顾諟天之明命,论语曰: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舆则见其倚于衡也。非“所觉不昧”而何?此实平日存养工夫,不容有须臾之间者也……
一三、近世言太极者,皆不出汉儒“函三为一”之见。函字与生字意义大相远,若非真见太极之本体,难乎与之论是非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