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它们之间的类似之处也只能至此为止。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商品都具有由生产成本决定的固定价格。它们不大可能老是保持在这个价格之上或者老是低于这个价格。无论如何不能长期低于这个价格。但劳动就不是这样。劳动报酬没有这种可以最终确定它的价格的标准,但是按照现在业已阐明的情况来看,不同地区的报酬可以长期有很大差别。在刚果河两岸,一个从早苦干到晚的农民,一天的报酬可能只有一小撮米,而在俄亥俄河两岸种夜
地用最大的卖命苦干,她的乡下人,他的报酬则使他能够维持很多子女健康而舒适的生活。
论毛利润
现在,在找出了决定全部劳动产品中哪一部分应归属于劳动者的原因之后,剩下的问题是要看一看雇主一资本家的份额是受什么原因调节的。前面已经说过,在不考虑地租的情况下,只有三种人,即劳动者、资本家和雇主有权占有一部分总收入。另外,我曾说明,在目前的考察中,至少在开始的时候,应把后两类人看作是结合为一体的、完全相同的一种人。我也曾提到,在一般情况下,我是在英国的政治经济学作者通常使用的含义上使用利润这个词的。
那未,毛利润就是在支付了劳动工资和补偿了消耗的固定资本以后,留给雇主一资本家的全部余额。在存在地租的情况下,还要把这一部分扣除地租之后才能知道利润量。但是,所谓补偿固定资本是什么意思呢?怎样才能把产品和花费在产品上的资本加以比较呢?后者可能是由许多种物品组戍的,也许它们在实物上都与前者不同,那未我们怎样才能确定产品是否比消耗的固定资本多或者少呢?即怎样确定它们之间的比例呢?例如,在一个棉织厂里,除工资之外,雇主一资本家的垫付资本是由原材料、机器和建筑物组成的。这些东西与制成品白布之间怎样来进行比较呢?只有根同的物品之间才能发生这种关系。在农业方面,固定资本与产品较为相似一些,因为大部分用作种子、马的饲料等方面的垫付资本是由谷物或者其他原产品组成的,而收获也同样是由这些东西组成的。但是,即使在这里,使用的机器、工具、肥料以及其他东西,与通过它们的帮助所生产出来的那些商品在性质上也没有丝毫相同之处。那未,至少在个别场合,必定存在着另外某种用产品来同花费了的资本进行比较的方法。可是,就整个国家而言,情况就不同了。很明显,花费了的资本的各个不同要素应当在这个或那个生产部门再生产出来,否则,国家的生产就不能继续以原有的规模进行。工业的原料,工业和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业中无数复杂的机器,生产和贮存产品所必需的建筑物,这一切都应当是一个国家总产品的组成部分,同样也应当是一个国家所有雇主一资本家的全部垫忖资本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因此,总产品的量可以同全部垫付资本的量相比较,因为每一项物品都可以看成是与同类的其他物品并列的。
在提出了这一点之后,我们首先可以着手研究决定一国全体雇主一资本家的总利润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将不难证明,总利润必须取决于两个原因:
第一,取决于同生产中的总耗费量相比的总收入量,换言之,取决于劳动生产率。
第二,取决于总收入中给劳动者的份额,即工资率。
为了简单起见,我将假设直到产品制戍以后雇主一资本家才将这个份额支付给工人,而不是预支给他们的。这对事情的实质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基于这种假设,雇主一资本家的垫付资本只是由构成固定资本的那些物品所组成的。
在整个国家投人生产的固定资本总量和使用这些固定资本的地劳动总量既定的情况下,产量越大,资本与劳动的生产率就越高,而生产率越高,雇主一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分配的总量必定越大。因此,十分明显,如果后者的报酬保持不变,那未任何工业生产率的普遍提高,必然引起国民收入中落到全体雇主一资本家手里的那部分份额在数量上的相应增加。从而,在更新了全部消耗的固定资本之后,留给他们的数额必将更大,因为根据假设,这部分固定资本决不会发生任何变化。这就是说,他们的利润将随着劳动和资本生产率的每一提高而提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未在所费资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利润必然随着生产率的下降而下降。
这样,我们证明了生产率至少是调节国民利润量的一个原因。
如果我们现在假设劳动和资本的生产率保持不变,那未在这种情况下引起利润增加或者减少的原因是什么呢?根据这一假设,在全部生产量既定的情况下,利润量应当完全取决于有权从生产总额中取得一个份额的那些人——雇主一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方式。一方所得愈多,另一方的所得只能愈少;后者的份额愈大,前者的份额必然愈小。但是,它们哪一方是决定产品分配比例的能动的原因呢?原因显然是在劳动者一方。通过劳动者人数的增加或减少,便可决定工资串。所以我们可以准确他说,落入雇主一资本家的总收入将与劳动者的总收入发生相反的变化,也就是说,它将随着工资的下降而上升,也将随着工资的上升而下降。当雇主一资本家的总收入愈大,在补偿了他的全部垫付资本之后留给他的余额就愈多,也就是说,利润串就愈高。因此,在假设劳动生产率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利润将按照劳动者在总产品中所占份额的减少或增加而上升或下降,换句话说,利润按工资下降或上升的比例而上升或下降。
但是我已在前面证明:如果工资保持不变,那未利润的变化将与资本和劳动的生产率的增长或下降成正比。因此,利润的变化显然同生产率的变化成正比,而与工资量的变化成反比。由此可见,这些使是调节一国利润率的两个原因。
为了简明起见,在开始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假设直到商品制成以后才支付劳动报酬,即工资。现在则必须指出,我们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对整个国家投人生产中的费用有一个确切的概念。我们一定不要把原材料、工具、机器、建筑物等,简言之,固定资本的一切组成部分的损耗,同劳动者的消费混淆起来。正如我们所知,只有前者才是一种纯粹的损耗、花费或者说牺牲。就其本身来说,对任何人都没有利,也不能构成任何人的收入。
如果不同它的结果联系起来看,那未它是一种纯粹的损失。而流动资本却不是这样,它维持着劳动者,即各国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毫无疑问,每一个雇主一资本家都把他支付的工资量看作是他开支的一部分,但是从全国来看,它却不是这样。不管雇主与资本家是否结合于一身,我们姑且把他们的消费都看作是生产费用的一个要素,因为他们必须生活,劳动者也必须生活,否则什么事都没法做。但是,他们在这种场合花费在他们启己身上的东西比之他们花费在另一场合的东西来说,还是没有更多的权利被计算在生产费用内的。因此,从全国的观点来看,利润象工资一样,它们都应被认为是制成品中完全不同于它的生产成本的实实在在的一个部分。正如我所说的那样,就构成财富的物品来说,这种成本是由而且仅仅是由组成固定资本的一切物质资料构成的。
但是,除此以外,劳动本身,而不是支付给它的报酬,应当被看作是生产成本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对生产来说,劳动是必不可少的,因而它的每一部分都是非常有用的。但是就固定资本来说,它只有从结果来看才是有用的,因为它本身是一种痛苦,或者至少可以说是一种除了期望得到补偿之外谁也不愿承受的对舒适的牺牲。一个企业耗费的固定资本愈多,另一个企业就只能耗费得少一些。因此,如果它在赚不到钱的企业里使用,不仅无补偿地牺牲了个人的舒适,而且浪费了国家财富的主要源泉。根据这一切理由,我以为,从全国的观点来看,我把劳动与固定资本一起都归类为生产成本的两个组成部分是完全正确的。取由于从一个相反的假设中所引出的推断,使我更急于要表明劳动报酬不应被认为是成本的一个要素。有人从尽可能减少生产费用是有益的这样一个原理出发,于是就假设,既然工资构成了生产费用的一部分,由此便可推断工资率愈低对国家愈有利。政治经济学的目的不仅要阐明怎样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财富,而且要指出怎样在社会各个阶级之间分配财富可能最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