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不能满足,所以人总在思索。
半年的时间有很多变,但更多的是依旧。
比如说我搬出了建平那里,比如说建平有了女朋友。建平的女朋友叫汪岩,不是很漂亮,但十分贤惠。他们很早便认识了,汪岩曾经在酒店里做了几个月的服务员,但缘分往往就是这样,来了就很自然,没来就很牵强。厨房的掌厨师傅小张跳槽了,建平的工资升了一些,如今有三千五了,这些都是变。
不变的就是我的生活,单调无味的配菜工作,上班下班睡觉三点一式的生活方式。原本小张离开后建平是推举我上去帮忙的,但陈经理没有批准,因为我到酒店的时间最短。理由很充实,但我知道多半是那个红包留下的祸根。
一个人,一个房间,显得无聊很多,大多的时间就是玩手机,睡觉,因为我没有电视。一种厌倦的生活有两种方法去面对,要么去习惯,要么会产生恐惧,而我选择的是后者,其实我知道,这种选择是没有选择,因为有些结果是注定的。
晚饭是在建平那里吃的,我们住的地方很近,就隔了两栋房子。实在无聊,决定去泡吧,似乎《僵约》还有一个结局没有看完。
手机上多了一个未接电话,陌生的号码我向来不予理会,这次却回了一条短讯。
我问:你是谁打错电话了吧。
回道:你叫刘冲吧?是的话就没有打错。
我说:可是我不认得这个号码,你快说名字,不然我不回了。
回答:真小气,我是小芳,钱小芳!
我回:哦,是你呀,你怎么有我的号码,有事么?
她回道:不欢迎呀,那我不打扰你了。
我回复:不是不是啦,只是有些意想不到。
她回:嘻嘻,我朋友生日,你可以陪我去吗,我一个人害怕。
我问:方便么?
她回复道:没什么不方便的,我在新国会大厦这里,你来接我哦。
嘎嘎,快马加鞭,美女相邀,速度第一,打的去吧。我不再犹豫,匆匆招了辆出租车往市区赶去。
钱晓芳的确是个很美丽的女孩,时尚,苗条,温柔,似乎具备了女性所有的优点,只是有的时候优点代表着一种距离,所以我一直觉得我们很有距离,这些距离让自己没有勇气去接近,去追求,甚至是一丝非分之想。车上,我督促司机快些,号码也备注了,我想这算是约会么?应该不算吧,但这些已经足够自己开心了。
新国会大厦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孩,穿着丝袜高跟鞋,一身浅蓝色的联谊裙子,披肩的秀发,淡淡的妆,还有一脸的小着急,一个字:美。
“嘿,久等了吧?”我大方的打了声招呼用来掩饰心中的紧张。
“还好啦,我们上去吧,我朋友们都等着呢。”她一把拉起我的手,似乎很自然,犹如恋人一般,只是我们不是恋人,最多仅仅只是朋友,但我依旧很享受这一切,即使脑袋一片空白,我也愿意一直这样空白下去。
A14包厢的门一打开,一股浓浓的烟味便传了出来,我并不排斥吸烟,虽然我没有吸烟的习惯。即使上次喝喜酒拿来的两包中华,我也给了建平。
“小芳,你怎么才来呀。”一女孩有些抱怨的说,她的声音很美,不过瞬间就被歌声淹没掉了,确切的说是噪音。
这样的场合我并不多见,并且除了钱晓芳这里的每个人我都不认识,所以只得傻傻的站在钱晓芳的身后。
“刘冲,你坐呀,要喝点什么?”钱晓芳拉着我坐在沙发上,温柔的问道。我挠了挠头皮,似乎还未适应,“啤酒好了。”
钱晓芳拿了一瓶开启的啤酒递给我了,并且和我碰了杯。
“小芳,这帅哥是谁呢?也不介绍一下?”另一个身着白色吊带装的女孩坏坏的说笑道。
“我男朋友,够帅吧。”钱晓芳一脸得意的说,只是我却蒙住了,有些紧张,有些兴奋,又有些觉得不切实际,内心十分矛盾。难道爱情就是这样的?还是自己在做白日梦?
包厢里面一共三女四男七个人,除了钱晓芳其他两个孩子长得也十分漂亮,不过妆画的似乎有点浓了。喝了几瓶酒,自己似乎不再这么约束了,并且大家都十分善谈,很快便熟悉起来。
一旁那个带着红色眼镜的小男生掏出烟扔给了我,我本来想说自己不抽烟,但包厢里声音太大,我想说了也是白说,便捡起烟准备放在桌子上。
左边的女孩以为我没有火,十分热情的点着了打火机,我犹豫一番,把烟放进了嘴中,女孩为我点燃,然后微微一笑,我猛的吸了一口,被呛得十分难受,女孩捂着嘴巴笑了起来,弄得我十分尴尬。
正在点歌的钱晓芳急急的坐了回来,凑着我的耳朵轻声念到:不准泡妞!”我像被电到一般,这算不算是在乎呢?莫非自己长得太过于帅气,难道她很早便喜欢我了,只是到今天才说了出来?这样的解释比较合理,我也就释然了。
对于音乐,其实我十分喜好,跳过几首歌曲之后,我也开始跃跃欲试,点了一首《十一年》便自我陶醉起来,只是歌才唱了一般,包厢的门在此打开,走进一个身穿夹克的中年男子,几分俊俏,大约二十多岁吧,我也不能确定,现在的人都不怎么显老。钱晓芳顿时往我身边靠近,还亲昵的挽起了我的手。那男孩瞟了一眼,似乎有些生气,但强行克制住了。他往我这边走来,我微微的笑了一下,算是打个招呼。只是我总觉得原本欢乐的气氛因他的到来而显得有些不自然,至于哪里不自然我却发现不了。
男孩和边上那个身着白色衣服的女孩窃窃私语,我听不到他们说什么,但那男孩有意无意的瞟了我几眼,我觉得他们的话题应该和我有关,只是这两人我都不认识,我也就不在多想了。
大概二十三点的时候,大伙也散了,包厢里满地的烟头,桌子上堆积着空瓶,十分狼藉。国会门口,我叫住了钱晓芳,说:“我送你回家吧?”我总觉得这么说有些不合适,但还是说了,我觉得我已经喜欢她了。
“不了,我今天睡姐妹那里,还有,今天谢谢你陪我。”钱晓芳真诚的说。
“嘿嘿,那你早点睡哦,我先回去了。”我有好多话想说,甚至想问她自己算不算是她的男朋友,只是总觉得不是时候,只得目送她离开。钱晓芳向我挥了挥手,便回到了她的朋友那里,带着红色眼镜的男生开着一辆马三,一伙人陆陆续续的钻到车上,那身穿夹克的男子的手似乎搭在钱晓芳的肩上,我莫名的有些失落,只是我依旧站在原地,我没有理由去阻止,因为钱晓芳并没有表露出反感的意愿,此时马三的前灯亮起,很快便离开了我的视线,我独自一人搭上了的士,往住处使去。
“小芳,你有必要拿那小子气我么,前天我真的有事,所以没有赶过来。”夹克男子似乎有些生气。
“你别这么说,你什么时候在乎过我,前天我亲眼看到你牵着那女孩的手,我只是没有站出来而已。”钱晓芳撇过头不在理他。
“冤枉呀,小紫是我的表妹,不信你问叶萍好了。”夹克男子急忙解释道。
“我不管,反正现在我气没消,你最好不要惹我。”钱晓芳嘟着嘴巴说。
灯火辉煌,都市的夜比白昼更加闪烁,我的心一直忐忑不安,脑海中无数次闪过钱晓芳的倩影,也许这一刻,我爱上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