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以后,你要娶我哦。
赵诗雅抬手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不知为何,这句话突然在她脑海里响起。说这句话的是一个小女孩,因为声音有着明显的稚嫩音色。然而,她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谁,或者说,已经记不起来她是谁了。尽管如此,却有着莫名的熟悉感,还有那种,全心全意的,温柔而依赖的感觉。
那是赵诗雅已经遗失许久的感情。她与叔叔在一起生活时,虽然对叔叔颇为敬重,两人也很是亲切,但赵诗雅却从未对叔叔真正地依赖过,倚靠过,相互扶持过。如果是恋人的话,这种关系会是相互的,可亲人之间,或者说赵诗雅的这种亲人关系,也许有些扭曲而变形。这完全是单方面的给予,和单方面的接受。
她将叔叔看做自己重要的亲人,并且也相信对方这样看待自己,可赵诗雅本身并不觉得叔叔有多么地关照自己,顶多,只是在平时的时候出一把力,燃一把火,让赵诗雅继续前进。
虽然如此,赵诗雅已经非常感激叔叔。毕竟,赵诗雅与叔叔之间并不存在真正亲密的血缘关系,如果世界上有谁应该对子女无条件付出,那只能是父母。但赵诗雅对父母的想象,只存在于虚渺的幻想,叔叔对她三缄其口,家里也没有人告诉赵诗雅,她的爸爸,她的妈妈去了哪里。
没父母的小孩!好像又出现了小学那些同学的叫声,哄闹声,赵诗雅紧紧捂住双耳,现在的她,也只能做到这一点。没父母的小孩,赵诗雅!你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你是肮脏的,污浊的,你是被遗弃的孩子!
我不是的。尽管赵诗雅反复开口喊叫着,绝望地哭泣着,也没有人来抚慰她的心,叔叔只是痛切地抚摸着她的头,温柔地对她说,对,你不是的,你从未这样做过。你是一个乖孩子,乖孩子是不应该经受到这些该死的话的侮辱的。
“怎么了?赵诗雅?”金源注意到赵诗雅的神色飘忽,于是开口问道。赵诗雅一怔,马上回过神来,怔怔地说:“没什么,金源。我刚才……有点,嗯,有点累了。”
为什么这些过去会突然出现在脑海里?赵诗雅有些心神不宁,往窗外看去。这家咖啡店的窗户是很大的落地窗,透明的光线从外面直投进来,折射到地面上,闪着晶莹剔透的光芒。往外看去的时候,那满地的阳光,灿烂宛如碎碎的金子。阴天已过,余下只有美丽的晴日,那太阳射出的光芒,是多么的灿烂呀。
“累了吗……”金源显然没有过多疑惑,淡淡道,“最近你经历的事情确实太多了,赵诗雅。你应该多休息一下,毕竟是女孩子啊。”
“女孩子……”赵诗雅自言自语道,“是因为女孩子,才会这样的吗……”
一瞬间,仿佛又有千种哀愁,万般愁思,顺着心头辗转,静静沉落下去。赵诗雅闭上眼,含住宛如是被阳光刺痛一般的眸子里微微闪烁的泪光。我爱你,贺文,虽然你不爱我,你的眼睛里只有她,我还是爱你。
也许,赵诗雅并不懂真正的爱是什么。因为,在过去的时间里,她从未尝试过这样的感觉。但她坚信,自己的爱不是卑微的,只有自己才能判断自己的爱。她所深爱的那个男子,却未曾感受过她的这种悲哀而惘然的爱情,就已经离她而去。这不是他的错,也不是他所爱的那个女子的错,更不是自己的错。
因为爱之间,是没有对错的。
仿佛突然一下子长大了,赵诗雅下意识地抬起手,轻轻抚摸一下自己的头发,喝了一口乌龙茶。清爽的苦涩味道在舌尖酝酿泛滥,赵诗雅轻声笑道:“金源,你为什么对贺文那样执着?这样帮助他,只是因为是他的兄弟吗?现在我已经不是他的员工了,你可以告诉我了吧。就当是朋友之间聊聊天啊。”
金源望了望赵诗雅的眼神,看见她已经释然的清澈眸子,不由嘴角露出几分微笑,说道:“说的也是。现在你已经不是他的员工,和他也没什么关系,告诉你倒也无妨。”言毕,他双手支住头部,仿佛陷入深深的思考里,喃喃道:“我和他相识,是在三年前的秋天……”
秋风轻扫着绯红的落叶,朝气十足的金源与个性冷清的贺文,曾为大学里的舍友。那时候,金源刚来到宿舍,就看到一个冷淡的青年,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着一本书。他是多么喜欢看书,连上洗手间都不忘带一本过去。而且看的书,净是那些女孩子才爱看的书。
金源不由皱了皱眉,说了声,喂,你好奇怪,又不是女人,看那些书做什么?那时候的金源,心直口快,不懂隐藏。头发也未曾染白,保持着乌黑的寸头。虽然现在还是说话直率,但却没有了那时那股子年轻气盛,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
贺文只是淡淡一笑,没说什么。他不喜与人产生纠纷,金源却不懂,一心觉得这个舍友自明清高,呸了一声,只当自己晦气,到自己的上床歇着打游戏去了。
时光流转,越接触贺文,金源越不喜欢他。男生都喜欢一起玩乐,贺文却不一样,不管宿舍里玩得多happy,他旁边总是那股冷冷清清的,淡漠又清高的劲儿,没有一点热度,轻易就能让ha炸天的气氛降温下来。问他问题,他会回答,和他说话,有的时候他会理会,有的时候他不会理,就是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男子,双瞳澄净而总是淡淡的,都不太像是普通的人。
偏偏,贺文又那样受女生欢迎。
“呐!找一下你们宿舍的贺文。”经常有羞红双颊的女同学在宿舍下叫人,然后将一封粉红色的信封递给出去的男生。老实说,如果那封信封是给他们的,那他们会更高兴,但偏偏是给那个死鬼贺文,贺文与谁都不怎么熟也不怎么陌生,自然而然,在众人之间培养了一股共仇情绪:你小子,凭什么比别人更受欢迎?故而,对贺文的排挤也就更严重了。金源也是这一伙中的一位,他当时对贺文的想法就是,这个人太会装,处不来。金源是那种喜欢结交酒肉朋友的人,他是个富二代,家里有钱,所以朋友一帮帮,叫一声就有无数男生愿当他兄弟,听他号召。
“那个人真奇怪。”金源这么说的时候,和他相处好的几个男生纷纷赞同,“成天就会装的一脸谪仙样,真是恼人的家伙,这么会装,偏偏又吸引女生视线,呵呵!他有什么好的?恐怕连内裤都不会洗吧!”
平心而论,对贺文的指责大多数纯属无稽之谈。金源碰到贺文之前,从来不知道男生的嫉妒欲也是这么强的,其实男生比女生更会嫉妒,只不过嫉妒大多数都不会隐藏在心里,而是直接化作更直白的火焰喷发出来,喷发完了也就忘了,不干扰自己的正常生活。
金源虽然对贺文有着大多数人一样的‘邻居家孩子’排斥感,却同时也有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好奇,他自认是绝对做不到贺文那种清心寡欲,天天除了上课就是看书的素淡生活的,所以也就倍加好奇这个和他完全不一样的男子。只是,大多数时候,金源还是很不服气,毕竟贺文什么都不比他好,勇于倒贴的追求者却比他多。而且,无论如何,贺文都不喜欢搭理金源,这更让一向顺风顺水的金源生气,大拟做多了富二代的少爷,都有这个毛病,只喜欢别人捧着自己,欢迎自己,和自己争着抢着做朋友,不喜欢被人看扁,更不喜欢被人无视。简单来说,就是娇气。
直到某一天,金源邀请舍友们出去吃饭,恰好碰见结过梁子的流氓。那一天天很热,金源脱了外套,吃了几口羊肉串,正好看见那些流氓从旁边走过来,然后看见了金源。很理所当然地,几人干了起来。当时请的是所有舍友,但没一个人出来帮金源,除了——贺文。
一直被金源无视的贺文默不作声地站起来,摞倒了几个流氓。金源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其他舍友有的想上来帮忙,最终却也只是窝囊地窝了回去,直到贺文上来的时候才纷纷意识到什么一般冲了上来,一起痛打落水狗。
金源不是傻瓜。恰恰相反,他是个相当聪明的人。不然,他不会将交际手腕玩转得这么溜,全校上下见到他没一个敢摆脸子,从学生到校长一个个见到金源都几乎要点头哈腰地向他说话,正因为如此,金源才对极为少见对自己不咸不淡的贺文没什么好印象。但自从这次,金源认识到了,尽管贺文一直露出不把他放在心上的样子,但那其实是贺文天性使然。他知道,欠了别人什么,就必须还什么,所以金源从此以后真正将贺文当成自己照心胆的好伙伴,对其他人虽然还是一样好,但终究缺了以前的过度热情。
金源和贺文成了好友,金源的好友夏歌也成了贺文的好朋友。其实要论到最好的哥们儿,金源敢相信自己绝对是贺文的NO.1。无奈金源被家里的老爷子赶去外面留学,所以金源临走前对和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夏歌认真地拜托,让他看一看贺文,说真的,金源还真有点不放心贺文。和贺文相处久了,总觉得贺文是个非常天真的人,现实里没有人会让着他这种天真,哪怕一点点也不行。
金源走了,夏歌和贺文开起了冰点店。贺文之前开的那家酒吧产业转移到了金源名下,金源竟然回到这个城市的时候才知道。他几乎要流下泪来,世界上最好的哥们儿,最好的友谊,莫过于此。那些,都是这个干干净净的青年给他的。
所以,金源无论如何都想让贺文那张冷冷的脸上多添点色彩。他早就知道,贺文是个经不起酒的人,当初他们拼酒的时候,贺文本不想参加,被金源强拉进来,才喝起的酒。紧接着,几个人喝完酒以后,金源拉贺文回他家,路上听见贺文含糊地低声说着什么,金源与他交谈,这才知道了岳甜芯的事情。
“原来如此。”赵诗雅喝了口乌龙茶,喃喃道,“你接受了他的恩惠,所以才想要帮助他……”恩惠?奇怪,为什么说到这个词的时候,脑海里会隐隐约约地作痛,好像,这个词,自己之前也接触过,很熟悉一般。赵诗雅面前,仿佛被淡淡的薄雾所覆盖。
赵诗雅苦笑着,为了把幻象驱逐开而缓缓摇了摇头,怎么会呢?那究竟是什么?该不会是自己脑子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