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应该要辉煌灿烂,所以我们要一个既美丽又悲壮的句点。
(郑安宁篇)
幼年的时候我时常做一个梦,梦里面我和郝思君从很高很高的云层跌下来,我们就那样手牵着手一直往下掉,我以为我会很害怕的,但是没有,因为思君一直很用力的牵着我的手,那个梦里没有穆清儿,没有11,只有我和思君。我想大概就是从那时候起我才开始那么依赖那个小豆丁郝思君的吧!
其实童年的我一直是喜欢那个很漂亮的小男孩11的。我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甚至记得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那是暴风雨即将来临的午后,11的妈妈抱着一幅巨大的遗照,小小的11走在后面抱着一个黑色的骨灰盒,大概是因为个头太小的缘故,那些瘦小的指头狠狠的扒着骨灰盒的边缘,像是使出了全身的气力。男孩眼中是和年龄不符的忧伤与坚定。我想我就是被那种眼神迷住的吧!
那天晚上父母在家里议论起11的家事,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11的父亲是北城有名的富商,他在北城的那座山上开采煤矿,可是前几天一次事故不但使他的父亲命丧当场,又因为死伤了不少矿工而使他们赔光了家财,现在他们不得不搬到老街来住,她的母亲也不得不在妈妈工作的工厂上班。那时候的我还不能完全理解一个人经历了那么多的变故之后会是怎样的心境,但是,从第一眼看到11我就喜欢上了这个眼神忧伤的小男孩,这种喜欢是一种宿命吧!
琐碎的日子流水无痕,夹杂着落叶缤纷,遥想生活的时候,它是美得形态,投身其中才感觉锋芒般锐利。童年的生活因为有老街两边那群茂密的巨大梧桐,以至于无论什么季节都可以看到斑驳的树影。我想思君是很喜欢这些梧桐的,每次一起骑车经过这条老街的时候,她都会张开双臂,让那些风啊,树影啊,阳光啊,从她的身上穿过去,那时候她常常会哼着歌:
走乡下/寻找哪有花香、坐车厢/朝着南下方向、鸟飞翔/路过这条小巷、仔细想/这种生活安详。
听她的歌,觉得她安于现状,想一直过这种安详的生活,但是我知道,她是不会安心呆在老街的,她甚至不会安心的呆在北城,总有一天她会离开的。我一直都知道,她想飞,谁也不会成为她的牵绊。从小就是这样,她虽然是大家的小豆丁,但是她只要下了决定就很难改变,她只要想走了,可以背起行囊就出发,我想自己永远做不到那么果断那么决绝。
小时候,思君的单车上坐的总是清儿,其实我也一直想坐在她的后面,用手紧紧搂她的腰身,我想我可以把头贴在她背上应该会闻到肥皂的香味混合着她特有的体香。但是直到小学毕业,我都没能坐上她的单车。很久很久以后,久到我大学毕业,大家都离开了老街,一次去某个公园我才能坐在她的后面把脸贴在她背上,她身上有蓝月亮洗衣液的味道并且混合了她特有的体香。我果然没有猜错。那时候她已经认识了周小悦,她说自己找到了那个真正爱她的人,我一直害怕她有了男朋友就不再理我了。她笑着说怎么可能,老婆最重要啊。我却说如果我有了男朋友,一定不理她。她笑着说,那我就杀过去灭了你那个男朋友。其实我怎么可能不理你呢?怎么可能忘记你呢?我一直不恋爱的原因真的是因为11吗?现在连我自己都搞不明白自己了。
小学毕业不是终点,不是起点,更不是什么转折点,它充其量算是生命中一次小小的,可以称之为‘事件’的东西。但是,我的小学毕业貌似要算是失恋的开始,或者说是单恋的清醒。
那是夏季的午后,知了也叫的欢快,空气里混合了淡淡的树香。我穿了洁白的校服短裙,因为思君一直说我穿这身很漂亮。当然我却从来没见过她穿裙子,她总是穿和男孩子一样的短裤球鞋,但样子却帅气非凡。那天我本想和11告白的,因为听说他明天就要去国外了,大概就没有机会告诉他,我喜欢他喜欢了那么多年吧?11从学校的那条林荫道上走来的样子真好看啊,像是童话里的小王子,我甚至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我就是那个他命中注定的小公主。他把那个漂亮的信封交到我手里,上面写着‘小豆丁郝思君亲启’。
他说:“安宁,可以帮我把这个交给思君吗?我喜欢她好久了,一直都不敢表白,她总拿我当哥们。”
“你怎么不自己给她呢?”我忍住心里的疼痛。
“我怕那样的话我们会连哥们都做不成的,我想等我走了以后你再给她,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但是,我又好想让她知道我喜欢她。”
我终于忍不住流出了眼泪,我想单恋最好的状态就是一个人,如同姜花的花语:永远将记忆留在夏天。那个夏天是我暗恋的终结,同样也终结了我一辈子可以用尽全力去爱一个人的勇气。
那一次我哭了很久,为了我这么多年的爱情。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穆清儿也在一旁哭了很久,弄的小豆丁不知所措的哄了我又哄她。那一年我明白了爱情的滋味是苦涩的,哪有电视里演的那种甜蜜,从此我失去了轰轰烈烈爱上另一个人的勇气。
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过的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苦痛。原来失恋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个假期我有很多时间和郝思君以及穆清儿在一起。我们三个经常躺在思君的那张巨大的双人床上玩耍,我那时候一直想不明白,那么小的小豆丁干嘛非要弄那么大一张床,每次我看见小豆丁睡在上面的时候都能想到很小很小的拇指姑娘睡在一片巨大的云彩上。那样子美好的有点让人心痛。那时候,思君就有点小小的洁癖吧,她的床单被罩都是白色的,每次去她的房间我都有种去了实验室的错觉,一点都没有女孩子屋子的样子。
大概是没人陪思君玩男孩子游戏的缘故,她只能每天充当我们跳皮筋的柱子,她一本正经站在那里的样子可爱又好笑。不玩跳皮筋的时候思君都会躺在自己的大床上看各种书,我想后来她的近视眼就是这样子搞成的吧!那时候,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躺在她的身上,听她讲各种故事给我听。她知道的可真多啊,而且她读书的声音也很好听,那声音软绵绵的像是婴儿般的低语,如果她有可以称之为女孩子的地方,那么就是她的声音。如果你不看人只听声音的话,你一定会把她想象成一个甜美的女孩。那些故事陪伴了我一个又一个可以不用去想11的夜晚,那种安静的夜里有小豆丁陪着我,只要有她在我身边,好像天大的事情我都不会觉得难过。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小豆丁可以带给我幸福的安全感。只是我明白的太晚,因为周小悦在我明白之前已经出现在小豆丁的生命中了。有的时候爱情真的要分先来后到的。虽然我从一出生就出现在思君的生命里,但是我却是一直以朋友的身份出现的,而周小悦一出现就是以情人的方式出现的,我的出场顺序虽然在前却拿错了号码牌。人生啊,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是上帝和你开的一个小玩笑。
小升初的时候,没什么特别大不了的事情,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那是离家最近的中学,老街的小孩一般都在那上的初中。唯一值得纪念的事情就是小豆丁考试考的很好,新生代表就是她。她还是穿着一身的男装,站在台上的样子像个小正太。她还是留着很短的头发,剑眉星目的样子很可爱,她还是那么矮小,有1米4左右的样子,想来小豆丁是我们中发育最晚的一个,都上初中了还是没有长高,总是小的可爱。台下的同学都在议论这个小不点,他们猜测她的年龄,身高,甚至是性别。在一片吵闹声中小豆丁开口了,虽然还是那种千篇一律的演讲稿,什么在秋高气爽的今天我们迎来了新一届的同学之类的,但是那声音出来后台下就瞬间安静了,她就那么镇静的,带着有些青涩的口气朗读着那篇估计她自己也不怎么喜欢的演讲稿。然后,我听到旁边的男生很小声的感叹到,“哇,声音真好听啊!”在开学不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个男孩叫做孙晨曦,很女生的名字,但是他经常陪小豆丁打篮球,踢足球,玩滑板。那时候我和清儿总是站在球场边看他们打球,虽然小豆丁个子小,但是她投球很准而且跳的很高,所以一直算是球队的主力。小升初就在小豆丁声线美好的演讲中结束了,我们就这么迎来了初中时代。
初中时代真的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人或事情,还是整天和老街的孩子们厮混在一起,小豆丁还是大家的孩子王,穆清儿还是霸占着小豆丁单车的后座位,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可是又仿佛一切都改变了。11不见了,可是还是会经常给小豆丁写信,信里偶尔提到我和穆清儿,都是些可有可无的段落,那个我喜欢他,他喜欢小豆丁的秘密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而已吧!我觉得小豆丁不仅仅是身体发育的慢,就连情感都成长的都很缓慢。在大家都开始学着早恋的年纪,她却迟迟都没有喜欢的男孩子,她就一直那样兄弟姐妹成堆成堆的单身了好多年,直到遇到了周小悦,可是居然还不是男孩儿,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自己就要崩溃了,但是不久以后竟然释然了。我还是喜欢这样的小豆丁,依旧爱着这样单纯善良的她,无论她爱上了什么样的人,做了什么事,都是我的小豆丁。
很多的时候,我都会当小豆丁是男孩子,她虽然有女孩子的声音,但是做事什么的简直就是男孩子的脾气秉性。所以小豆丁来大姨妈的时候我果断的被吓到了,她第一次来那个的时候是初二快结束的时候,她脸色惨白惨白的,我送她回家,她满脸泪痕的说,“早知道做女生来那个这么痛苦我就不当女生了。”我哭笑不得,是男孩女孩又不受你控制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办法适应‘大姨妈’这个词汇。她每次来的时候,其实时间特别短而且比一般女孩子少很多,但是,她还是每次来的时候都嘟囔着要当男人。大概是她从小吃太多冰激凌的缘故,每次那个的时候都疼的要死要活的,但是她那个死性不改的脾气,属于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那种。完事了照样去吃冰激凌,还吃的津津有味,她那种及时行乐的个性估计一辈子也改不了了。
初中就在那些似有若无的故事里慢慢的前进,然后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