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点之二:弃婴被弄残,被用于乞讨,然后被抛弃
这篇报道的第二个痛点,是对“东莞丐帮”熟悉的王秀勇,清晰地把“丐帮”如何把捡回来的弃婴弄残、用于乞讨、然后抛弃的过程描述了出来。过程极为触目惊心——
“这个帮主真的,他为了这个利润,有的把那个一岁两岁的小孩,那个时候呢是硬硬的把那个腿给他搞断,有的我看了有用那个砖头,用那个木板,那个小孩哭的,当时我。
敲了以后他这个腿上流脓,就感染,感染以后也不给他治,他慢慢这个腿就烂掉了,越烂得流脓,他越惨越惨他越赚钱。他就是叫小孩那个腿,不会叫它好,就你好了就疔了疤了,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给你敲的流血流脓。”
“他们就利用办法不让你说话,一般说话的办法有几种,小一点的他给你吃安眠药,强力安眠药叫你昏昏沉沉的睡上几个小时,利用你睡觉的机会,他去讨钱。等你醒来的时候他就把你抱走,再给你吃安眠药,这样的小孩寿命都很短,有的乞丐一看不行了,就把这个小乞丐就扔了,活活的就给扔了。谁看到谁也不敢捡。”
真的会有人丧失人性到如此地步吗?从以往的同类报道来看,这同样绝非虚言。2006年,一位76岁老人卧底丐帮两月,写出了《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交给中央领导,温家宝总理亲自进行了长篇批示。这篇手记中,老人写到——
“我去探访了一个在深圳丐帮中出名的’花子首富’。此人长期盘踞人民南路、深南东路几座天桥,手底下控制着三四个病残儿乞讨,病重的常常失踪、下落不明,不久又会有新的病残儿出现。他下毒手把拐骗而来的病残儿拧断胳膊、打断腿,制造惨相,越惨不忍睹越能多要钱,有人说他一年能要个二三十万元。”
去年河南周口一对夫妻因犯组织儿童乞讨罪获刑,报道中如此描述他们怎么对待乞讨儿童——
“次日,任妮的家人发现,女儿头上有两块膏药大的疤;手指、舌尖、双耳和鼻孔等有多处伤损。任妮哭诉说,她在‘杂技团’里负责表演‘软功’,向路人乞讨。一旦不想演或要不够钱,就会被’爸爸’翟俊殴打。翟用剪刀铰伤任妮的耳朵和鼻子,用铁钉钉她的十个指头。在一次殴打任妮后,’爸爸’逼她吃一摊刚拉的大便,‘用棍子挑着吃’,事后也没有给她漱口。”
这样的景象,已经不知该用怎样的词汇来形容。做出这样残忍恶行的犯罪分子,到底是怎样的心态?
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应当向残忍宣战
残忍的恶行从何而来?
出现残忍的恶行,是一个社会的失败,但不能把所有残忍恶行出现的原因,都归结到社会问题上。正如引发轰动的连环枪手周克华,他枪杀无辜平民,不是社会的问题,根子上是他自己的问题。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也一样,不见得所有的“丐帮”都是如此地毫无人性,毫无恻隐之心,但做出弄残儿童、给孩子喂安眠药然后扔掉的穷凶极恶之徒,根本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对待这样的犯罪分子,一定要用法律给予最严厉的制裁。
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社会的现实一定程度上给这种残忍的出现提供了土壤。正如最近同样引人关注的幼儿园给孩子喂病毒灵的事件,的确主导的园长才是首恶,但如果幼儿园的教师能够不为绵薄的收入所困,或许能有人站出来阻止恶行的发生。
北京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丐帮”刘社会一伙强迫盲人乞讨牟利,动辄拳打脚踢,甚至往盲人头上小便,但说起犯罪的肇因,也令人唏嘘——刘社会和妻子张新丽以前一直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但在一次生病输血的过程中,刘社会感染了艾滋病,就一直找不到打工的机会,才来北京追随大哥打残疾人的主意。
刘社会弟弟因经营不善,赔了不少钱,打电话给刘社会,问北京好不好打工,得到的答复是“找个瞎子去乞讨要钱,跟自己打工挣钱差不多,每月能有1400元左右的收入,好的时候会更多。”
在一定条件之下,人的恻隐之心被抑制,残忍的恶得到释放,无辜的人们因此受害,这样的事情实在令人心痛。
为“免于恐惧”,“免于不适”,同时也为所有人的幸福,人们应当向残忍宣战
刑法二百六十二条“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设立以来,关于该罪名的法学研究非常多,但对现象本身的事实研究还很少。对残疾人、被拐卖儿童权益的侵犯,到底到了什么程度,相关报道也还十分欠缺。
这也使得人们在很长时间内当作特别重要的公共议题,2011年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打拐”未能取得预想效果后,很多人对此就不再重视。
然而,最近的这则报道说明,“丐帮”对残疾人和儿童的残忍恶行,可能已经非常严重。在一个以和谐、进步为目标的社会,这样的事态令绝大多数人感到严重不适,同时也是对所有人的一种威胁。
一个幸福美好的社会,任何恶行都并非与己无关,应当完全杜绝这种恶行。在报道中,卢剑秋的家人提到,即便错过了解救卢剑秋的第一时间,他们仍然反对报警,认为警察可能会包庇“丐帮”,这更是文明之殇。治理这样丑恶的现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微博打拐告诉我们,一百个失踪孩子绝大多数都被收养,只有极少数成为“乞讨儿童。”然而只要想到这些“乞讨儿童”可能生下来就被拐卖遗弃,可能遭遇虐待致残,然后被抛弃,我们就必须站出来,彻底禁绝这样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