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為無為章第六十三
疏:前章明妙本沖奧,坐進是輔相之門。此章明玄默無為,息怨成修證之行。首標坐忘絕欲,次示杜患防萌。後是以下舉聖人之德,以申結勸爾。○義曰:前以不貴璧馬之翫,進道為理化之源,頓悟即通玄,通玄即無咎,此乃無為無事,味道守常,自無怨嫌,寧勞德報,不為難大輕寡之過,故合道以無尤。此欲使人君貴道而體無為,率身而弘清靜也。
為無為,事無事,味無味。
疏:為,造作也。修道行人,坐忘去欲,心無造作。凡所施設,功與化冥,於為非為,故曰無為。此明心也。即事不滯,故於事而無事,此明身也。即味不耽,故於味而無味,此明口也。三業既净,則六根塵自息矣。
義曰:夫人之稟生,即有三業。心業所起,有用而無形,凡所作為,起於心也,無為則心業净矣。身業所起,有用而有質,所執之事關於身也。無事則身業净矣。口業所起,有言有味,故所知之味非道之言,由於口也。無味忘言則口業净矣。既無三業,自息諸塵,塵累清靜,脗契真道,此行人所修爾。夫理國之無為者,不滯於有作,則三時不奪,萬姓不勞,垂拱握圖,超然宴處矣。無事者不勤力役,不務軍功,無瑤臺瓊室之華,無阿房虎祁之麗,則卑宮茅宇,人力存矣。無味者不酣於酒,不味於珍,飛走遂其生,水陸全其命,菲食自安矣。忘言者正身化下,言令不煩,澹爾無營,兆人自化。如此,則符於無為之道也。
大小多少,報怨以德。
注:於為無為,於事無事,於味無味。假令大之與小,多之與少,既不越分,則無與為怨。若逐境生心,違分傷性,則無大無小,皆為怨對。今既守分全和,故是報怨以德。
疏:夫大小之為,多少之事,苟涉有為之境,無非怨對之偉。若能體彼無為,捨玆有欲,悟真實相,無起滅心,自然怨對不生,可謂報怨以德。
義曰:人君於為不為,於事無事,恬然自得,獨與道游,下無怨咨,邊無戈甲。設有肆逆,必自馴柔,舞干羽而格有苗。斯乃報怨以德矣。修身者,三業既净,眾惡不生,物莫能干,豈有怨怒?既無怨怒,專任清虛,亦乃報怨以德也。
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
注;肆情縱欲者,於為無不難,於事無不大。今欲圖度其難,營為其大,當須於性未散,於其分未越,則是於其易細矣。
疏:圖,謀度也。為,營也。夫情欲傷性,皆生於漸,無不始於易,而終成難,初於細,而後成大。若謀難於難,為大於大,禍亂已作,縱欲圖而為之,將無益於患難也。
義曰:無事無為,固不為難大之事矣。皆萌心之際已息機緣,既不為之於大於難,不俟制之於細於易,此理心則虛寂,理化則安貞也。
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
注:明上文所以預圖為也。
疏:作,起也。此疊上文,原禍難之所起。難事必起於易,欲令於易而圖之。大事必起於細,欲令於細而去之。其類寔繁,不可具舉,故以天下而總言之爾。
義曰:防禍於未兆,絕息於未萌,慎之至也。夫病生於稍稍,禍起於微微。早為之防,寧有難大之患矣。普言天下者,欲使動靜防微也。
是以聖人終不為大,故能成其大。
注:因云大事必作於細,將明聖人所以能成大者,以不為難事大事,故能成其尊大爾。
疏:前明凡人常為難大之事,故改作多敗多難。是以舉聖人終不為難大之事,故能成其尊大。
義曰:凡人觸途徇境,屬念成非,難事成而過不可除,大事搆而罪不可解。聖人了知虛妄,洞達真常,終不為大為難,故能證於尊大。
夫輕諾必寡信,多易必多難。
注:輕諾許人,必寡於信;動作多易,後必多難。
疏:此結喻也。夫不三思而後言,輕易於然諾者,必少忠信。不謀始而慎終,多易行其事者,後必生難而為患累。
義曰:立身之先,忠信為首。慎終如始,禍患莫侵。若輕以許人,易為行事,患累所及,理亦信然。所以解揚無貳命,仲由無宿諾。古今美之。
是以聖人猶難之,故終無難。
注:難為輕諾多易,故終無難大之事也。
疏:聖人,即有道之君也。猶難之者,難為輕諾多易,故終無難大之事爾。
義曰:有道之君、修身之士,不為輕諾之約,重靜以循常,不興多易之心,恬和而應物,所以於國則咸服誠信,於身則外息過尤,自絕難大之瑕,以契無為之道矣。
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疏:前章明無為玄默,示息怨修道之門。此章明思患預防,標絕情去欲之行。初六句迭明防患之漸。次六句舉喻生患之由。復兩句論為執之迷。又六句申異凡之行。後七句推聖人不欲不學之意,觀凡俗易持易謀之心。○義曰:前章戒二為之難,自無患累。此乃明四易之行,周勸精修,戒慎其纖微,忘遣其為執,將表聖人之行,以塞眾民之非。至於欲學皆除,貴愛不染,以叶後章善為道之旨爾。
其安易持。
疏:安,靜也。持,執也。言人之受生,正性清靜,感物而動,則逐欲無窮。今明欲心未動,安靜之時將欲守之,令不散亂,則易持執。故云其安易持。
義曰:夫正性安靜,嗜欲未萌,就而守之,執持為易。絕堅冰於履霜之際,理固非難。復推輪於大輅之前,樸猶可睹。任乎修鍊,用含真常爾。感物而動者,《禮記?樂記篇》之詞。
其未兆易謀,
注:言人正性安靜之時,將欲執持,令不散亂。次雖欲起心,向未形兆,謀度絕之,使令不起,甚為易爾。
疏:兆,萌漸也。謀,度也。情欲將起,未有萌兆,謀度絕之,亦為甚易。故云其未兆易謀。
義曰:欲之將萌,未有形兆,謀度除絕,其易可知。然而明在於察微,能在於杜欲。察而能杜,善莫大焉。
其脆易破,
疏:言欲心已動,柔脆未堅,將欲除之,易消破也。
義曰:欲兆既彰,未成堅執。破柔攻脆,於理非難。在於斷自誠明,復其純粹爾。
其微易散。
注:欲心初染,尚自危脆。能絕之者,脆則易破。禍患初起,形兆尚微,將欲防之,微則易散爾。
疏:微,細也。禍患細微,未至於大。防之於初,欲令散釋,亦甚易爾。
義曰:欲既堅成,事猶微細,抑情以解散,挫欲以安排,滌慮洗心,去道非遠。此上四句,通明防微之行。言理國理身之道,防患慮禍為先。禍成而救之,患成而攻之,用力益多,而禍患未可除也。
為之於未有,
注:覆上易持易謀也。所以易者,為營為之於未有形兆爾。
疏:為,修除也。此一句釋前易持、易謀兩句也。所以易者,明欲心未起之時,修除杜絕,則欲惡不生,故云為之於未有。
義曰:為者,為之防也,防患於未然。雖覆釋易持之意,亦旁演防未然之旨。《文選》詩曰君子防未然,此所謂防患避嫌也。
治之於未亂。
注:覆上易破易散也。所以易者,除之於未成禍亂也。
疏:此一句釋上易破易散兩句也。所以易者,明欲惡雖有,尚自脆微,未成禍亂,故易理爾。
義曰:理者,救理也。嗜欲之生,亂於正性,正性將復,理之為先。於理既明,禍亂息矣。此雖覆釋易破易散之義,亦存救理之旨。此六句約之於身,以欲心興起之漸,修行制伏之門,割欲違情,卻禍除患是矣。語之於國,則安不忘危,其安易持也。理不忘亂,理之於未亂也。慮患於冥冥,為之於未有也。慎禍於細微,其微易散也。防萌杜漸,其未兆易謀也。興小善去小惡,其脆易破也。勿以小善為無益而不修,勿以小惡為無傷而不去。以斯六者,蓋理國之要焉。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注:此三者喻其不早良圖,使成後患也。
疏:此言患生於微,而成於著,喻如合抱之木,始生如毫毛之末,此明自性而生也。九層之高臺,起乎一簣之土,此明積習而成也。千里之遠行,始於舉足之下,此明遠行不止也。則天下之事,誠以細微為始,而人多忽之遂成患本。故舉三喻,以證上文。
義曰:人之所以不防患,國之所以不慎微,禍形而務除,亂成而務理,此皆失之遠矣。毫末至於合抱,自小而成大也。累土成於層臺,自下而為高也。千里始於舉足,自近而及遠也。世人但見合抱之大、層臺之高、千里之遠,方欲執柯以伐之、聚鍤以壞之、馳騖以追之,勞亦云甚。禍不可救,亦猶倚都門而長嘯,終亂晋朝;崩沙鹿以貽祆,幾傾漢室。默識遠鑒,所宜留神矣。
為者敗之,執者失之。
注:凡情不能因任,營為分外,為事求遂,理必敗之。於事不能忘遣,動成執著,執者求得,理必失之。
疏:為,謂營為也。執,謂執著也。言人不能為之於未有,理之於未亂,而更有所營為於性分之外,執著於塵境之中,故必禍敗而失亡也。
義曰:世人不能知道,妄動營為。非道營為,必至隳敗。或妄於教體,執著有無,不能任以自然,守常知分,有執必失,有為必敗。此乃常理也。欲使化理之君無為則無敗,修道之士無執則無失也。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無執故無失。
疏:聖人無為安靜,故素分成全而無敗;虛忘無執,故真性常存而無失。
義曰:聖人知有為乖道,無為故無敗,知有執違真,無執故無失,是知冥寂其心,混通於道。道尚虛寂,修道之士當宜體聖人之心,恬神安漠,不思不慮,無營無為,然後虛室生白矣。
民之從事,常於幾成而敗之。
注:人之始從事於善者,常於近成而自敗也。
疏:幾,近也。言常俗之人從於善事,常以功業近成,不能慎終,乃復忘敗也。
義曰:世態紛綸,真心難固,嗜欲牽役,妙道易忘,始從事而立功,忽進退而生惑。亦緣有為有執,所以敗於垂成爾。
慎終如始,則無敗事。
注:慎其終末,常如始從善之心,則必無禍敗之事。
疏:此老君重申勸戒也。人若能慎末如初,始終常一,則其事無敗也。《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義曰:修道之人不能委心順道,分外營為,執著即喪真,有為則隳敗,故云修道如初,得道有餘,弘道無已,自致不死。蓋愍其初勤中怠,誠不終也。末常如始、從善不移者,難矣。故重戒之。靡不有初者,《詩?大雅?蕩》之什也。此言民初教之以誠信忠厚,今則更化於惡俗。言其為善者不能終。靡,無也。鮮,少也。克,能也。
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
注:難得之貨,謂性分所無者。今聖人於欲不欲,不營為於分外,故常全其自然,是不貴難得之貨。
疏:此明聖行,以斥凡也。難得之貨,內謂性分所無,外謂珠犀寶貝。聖人於欲無欲,內不務於性分之無,外不營於累德之寶。故云不貴難得之貨爾。
義曰:大聖之行,迫出塵煩,愛欲不能干,榮枯不能迫,外無潤屋之望,內無越分之求。將勸理國之君,惟賢是寶。欲使修真之士,惟道是從矣。珠者,大或徑寸,光照十二乘,乃古人之所貴也。犀者,南徼之外有牛,重千餘斤,一角在鼻端,可以為寶,中斷其角,有文通達成形象者,有辟塵者,有辟水者,磨而服之,可解蠱毒之疾,雞見之夜驚,故曰駭雞犀。亦今古所貴也。寶者,金玉珍異、草木毛羽,眾所奇重者,皆曰寶焉。貝者,出東海中,如螺,有文,有長尺者,可以為寶。在海為介蟲,居陸名猋,在水名蜬。甘音古者貨貝而寶龜,周有泉貝,到秦廢貝而行錢。貝字者,象形也。今凡貨賄贈賚,賞賜綵寶,凡財之屬,皆從貝矣。古詩曰:積財為累愚。明財多累德也。古有三幣,珠玉為上,黃金為中,刀布為下。帝王以之御四海也。
學不學,復眾人之所過。
疏:凡夫貴難得之貨,故矯徇務尚,以學性分之所無。聖人不求過分之學,常全自然之性。是於學不學,如此者將欲歸復眾人所過分之學爾。
義曰:聖人心冥太虛,道貫天地,固不營過分之學,所以戒學於不學。是戒凡夫矜徇之求耳。行人能晤聖旨,絕此矜求,即無越分瀆財之過矣。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
注:聖人不求過分之學,是於學不學,將以歸復眾人過分之學,以輔其自然之性。故不敢為俗學與多欲也。
疏:輔,佐也。自然,物之性本也。眾生起妄,失於性本。聖人慈誘,勸學無為,將以輔佐物之自然真性,故不敢為於俗學與多欲也。
義曰:俗學芟衍,難復於無為,多欲紛綸,又迷於正性。聖人令學不學以敦素,欲不欲以恬愉,漸窺正道之光,用輔自然之性。不貪難得之貨,不務過分之能,自敗而反成,慎終其若始,察微防害,復於易持之安。國所以晏寧,身所以貞固,然後可擬於古之善為道爾。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四十三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