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天下皆謂我道大章第六十七
疏:前章明善下為王,標聖人不争之德。此章明喻大不肖,示三寶以慈之行。初六句標道大所以不肖。次五句示三寶,勸其用慈。又八句覆釋以慈之利、捨慈之害。又四句結歎以慈之德。○義曰:太上以慈訓人,聖人以謙守位。既善下成不争之德,即道大生不肖之疑。以三寶彰儉退之功,用慈宣救衛之利,然後不武不怒,用人得人。此章通前後之旨。
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
注:肖,似也。老君云:天下之人皆謂我道大,無所象似。我則答云。
疏:肖,似也。老君曰:天下後世之人皆謂我道虛無廣大,似無所象,故下文答之。
義曰:天地大也,有清濁之形;日月大也,有照灼之明。道之為大,無臭無聲,無形無象,故不可得而擬議之,所以天下之人皆言道無所似爾。
夫惟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細也夫。
注:夫唯我道至大,故無所象似。若如代間諸法有所象似,則不得稱大久,已微細也夫。
疏:此答不肖之所由也。夫唯我道廣大,迥超物表,固非凡情探賾所知,故得稱大。若其有所象似,如代間法者,則失其所以為大久矣。是微細麤淺之法,與俗不殊,何足稱大乎?夫者,語助也。
義曰:以大道包容,廣無所似,故稱為大。若如天地之有形位,日月之有光華,可稱可謂,可算可度,則不得名為大道,其為循常之狀,亦已久矣。
我有三寶,保而持之。
注:我道雖大,無所象似,然有此三行,甚可珍貴,能常保倚執持,可以理身理國也。
疏:此明所以不肖者,正以有此三行,與俗不同。故老君言我道雖大,無所象似,然有此三寶,甚可珍貴。於汝代人當須保持執守,以修身理國爾。
義曰:道雖籠羅眾法,兼包萬行,化周天地,功洽無垠。其於太上所寶,以教於世者,有三寶焉。若保而持之,為國則昇平,理身則貞靜。故為修身理國之要也。
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
注:慈則廣救,儉則足用,不敢為天下先,故樂推不歌。
疏:此列三寶之數也。體仁博施,愛育群生,慈也。節用後人,不耗於物,儉也。不為事始,和而不唱,不敢為天下先也。弘益之義,具如下文。
義曰:道存愛育,既慈為先。養人惜費,以檢為次。先人後己,以讓為終。慈以法天,澤無不被也;儉以法地,大信不欺也;讓以法人,恭謙不争也。此三者,理國之本,立身之基,寶而貴之。故曰三寶。夫三寶者,道之用也。夫唯大故似不肖者,道之體也。抱道之體,運道之用,理身理國,以玆為先矣。
夫慈故能勇,
注:慈仁憫惠則德有餘,故勇於救濟。
疏:此覆述三寶之功也。凡人貪競不慈,勇於果敢,致有窮屈。今聖人以慈為行?故能勇於濟度。《論語》曰:仁者必有勇。
義曰:布仁施惠,博愛含生者,慈也。以慈濟物,物無不周;以慈立功,功無不被;以慈理國,恩浹華夷;以慈潤身,善均動植。故慈之為利也,強暴不能侵,威武不能害,讒邪不能間,諛佞不能誣。行之於中,而功宣於外,斯可謂勇矣。言人貪競則不慈,豈能果敢於濟物?善功不立,遂有窮屈之時。今聖人既果於行慈,必勇於濟度。故曰勇也。仁者必有勇,《論語?憲問篇》孔子
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是也。
儉故能廣,
注:節儉愛費,故財用有餘,而功施益廣也。
疏:以其節儉愛費,不傷財不害人,故功施益廣矣。
義曰:儉嗇則財豐,財豐則惠普,普施其惠,可謂廣矣。人君儉以臨御,則朝無雕麗之奢,野無箕斂之弊,恩惠日以廣,德教日以彰,固無民饑力匱之患矣。
不敢為天下先,故能成器長。
注:慈儉之德,謙撝益先。推先與人,人必不猒。故能為神器之長。
疏:損己益人,退身進物,是不敢為天下先也。以物樂推,而成神器之長。
義曰:聖人大寶者,神明之器也。言非人力所能成,乃天地之大寶爾。主此神器,為民之長,必退身讓物,謙己先人者。人所樂推,必居此位,乃為四海兆庶之長也。二此三寶者,修道理國能行之者,即於身為行。所言行者,慈儉不敢為天下先是也,所言果者,行而獲報,則為果,勇、廣、成器長,三者所得之果也。
今捨其慈且勇、捨其儉且廣、捨其後且先,死矣。
注:今捨慈且勇,勇則害物;捨儉且廣,廣則傷財;捨後且先,先則人怨。傷財害物,聚怨於人,是必死之道,故云死矣。
疏:且,苟且也。世情多欲,動與道違。捨其利物之慈,苟且害人之勇,捨其節用之儉,苟且奢泰之廣,捨其謙退之後,苟且矜伐之先,如此之行,有違慈儉。以之理國則國亡,以之修身則身喪。故云死矣。
義曰:言常俗之夫違聖人之行,捨此三寶,肆其愚心,強勇而不顧其慈,奢侈而不崇其儉,力争求勝無讓於人,故皆喪身敗國之資,取怨傷生之本。謂之死矣,不亦然乎?夫行慈不已,則得勇於濟物之功;行儉不已,則得廣於利物之惠;行讓不已,則成厚德長民之美。苟或捨之,失道遠矣。所以成三果者,謂慈則濟物,成其功也;儉則利物,成其惠也;讓則先物,成其德也。詎可輕而捨之哉?
夫慈,以戰則勝,以守則固。
注:用慈以戰,利在全眾。用慈以守,利在安人。各保安全,故能勝固爾。
疏:慈為三寶之首,故偏歎美也。夫用慈以拒戰,則能全眾;用慈以捍守,可以安人。皆不失慈,故能勝固也。
義曰:戰者,主客交兵之謂也。陳兵於野,白刃争鋒,此為戰也。若勇於殺獲,不務哀傷,勝負之勢固未可保。若以慈為先,戰則勝矣。勝在慈勝,豈在於殺人乎?閉門堅拒曰守。夫守者,以慈為先,眾心固矣。若以溝隍為險,城雉為固,守之堅勝未可知也。故慈之所利,不亦廣乎?
天將救之,以慈衛之。
注:以慈戰守,豈但人和,天道孔明,亦將救衛。戰勝,天救也;守固,天衛也,是皆以慈,故云天將救之,以慈衛之也。
疏:救,助也。衛,護也。天道福善,善人則吉,無不利,故以慈戰者,天將助之;以慈守者,天將護之。戰勝守固,始賴用慈之功,救之衛
之,終獲孔明之助爾。
義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善人謂行慈之人也。善以慈惠為本,慈以拯救為功。故行慈之人,物不能敵。以戰,則慈者勝;以守,則慈者固。上合天道,旁感物心,物不能傷,是為天所救衛矣。此以三寶垂訓,慈儉著救衛之功。前彰大道無方,後繼為士不武,不以強武之理,亦猶慈以捍敵,而能配天成功矣。
古之善為士者章第六十八
疏:前章明惟大不肖,示三寶以慈之行。此章明為士不武,標四善配天之極。首標四善之行。次歎是謂不争。結善可以配天,將明古之要道。○義曰:大聖之德,與道玄同,非言理可窮,非贊美所及,而演法救代,發昏擊蒙,廣示因修,旁明證報,所以叙三寶為可保之行,敷四善為積善之階。功可配天,何争之有。次明進寸退尺,不離謙戒之規也。
古之善為士者不武,
注:士,事也。善以道為理國之事者尚德,故云不武。
疏:士,事也。武,威也。明德之君用道為理,行慈儉而育物,不威武以御人,所尚以慈,故云不武。
義曰:有道之君,其理國也,先以道化之,次以德教之,復以文撫之,示以淳和,兼以仁育,和故不尚於威武也。所謂以武為備,蓋備豫不虞,非專用之事。故曰不武,言不用武也。《易》曰:重門擊柝,以待暴客。
善戰者不怒,
注:事不得已,必須應敵,以慈為善,故不憑怒。
疏:師出應敵,事在慈哀。蚊蚋致螫,驅除而已。是知善戰在乎止敵,不在乎憑怒。故云善戰不怒。
義曰:哲后臨人,固無兵革。設有戈甲,必不得已而用之,所以高智善謀,有征無戰。苟在勝敵,非樂殺人,或以悲哀泣之喪禮處之,豈憑怒而求殺獲也。
善勝敵者不争,
注:師克在和,和則善勝。全勝之善,故不交争。
疏:善勝在夫以慈不争,由乎尚德。若用力争勝,非善勝也。今柔遠能邇,盡暢慈和,不與敵争,敵人自伏。故云善勝不争。
義曰:既不廣求殺獲,又不憑怒陵人,服之以慈,柔之以德,或射戟以和其敵,或倒戈自攻其徒,或解圍於吟嘯之間,或悛逆於干羽之際。斯謂善勝矣。
善用人者為之下。
注:悅以使人,人盡其力,必先下之,是謂善用。
疏:夫善用其人,以言謙下,人必盡力,可以成功。故《易》曰:以貴下賤,大得人也。
義曰:握髮禮賢,賢必致用。吮癕撫士,士必相驅。既感眾心,必能盡力。善用之道,其在玆乎。以貴下賤者,《易》屯卦初九盤桓,利居貞,利建侯。《象》曰:雖盤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此謂處屯之初,動則難生,不可以進,故盤桓也。利建侯者,息亂以靜,守靜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謙。民思其主之時,初處其首、而又下之,陽貴而陰賤,以貴下賤,宜得其人。此喻人君以謙為本,以下為基,而得民心也。
是謂不争之德,
疏:此結上文善士者常柔而不武,善戰者常慈而不怒,善勝者常讓而不争,善用人者常謙而為下。如是者物竭其能,人盡其用,皆由謙下之所致。豈非不争之德乎?
義曰:禮而下士,士得竭其能。悅以使人,人得宣其力。不憑怒以傷物,不矜武以伐功,以慈為先,以謙為本,不力争求勝,不尊己侮人。以此用材,人效其命,以守以戰,則固而且勝。理身理國,則壽而求寧,所向無前。是不争之德也。
是謂用人之力,
疏:夫玄默恭己,謙虛下人,人皆歡心,思竭其力,故《易》曰:悅以使民,民忘其勞。是用人之力也。
義曰:聖人所教,理國修身,柔遜則德彰,謙和則人服,使人則人盡其力,弘化則化洽無疆。故曰用人之力也。悅以使人者,兌卦辭曰:兌,悅也。順乎天而應乎人,悅以使人,人忘其勞。悅以犯難,人忘其死。此歎美悅之所致,亦申明應人之德也。先以悅撫民,然後使之從事,民皆竭力,忘其從事之勞。施悅於人,所致如此,豈非悅義及人,能使人勸勉矣。是則怒而戰者危事也,武為己任者凶德也,争而勝者強梁也,虐以使人者召禍也。於身於國,何所利哉?
是謂配天,古之極。
注:善勝是不争之德,為下是用人之力。能如此者,可以配天稱帝。是古之至極要道也。
疏:此總結上來四善之行,不争之德,能行之者,可以配天稱帝,是古之至極要道。
義曰:惟后配天,代天理物,必資睿德,以致人和,且三寶以慈儉為先,四善以謙讓為要,不伐功於武勇。自叶止戈不求勝於戰爭,果能合道,然繼以為客退尺之義,是懼輕敵罹殃,兵刃將交則哀者獲勝矣。
用兵有言章第六十九
疏:前章明善士為行不争,故可以配天。此章明用兵有言,輕敵則幾亡吾寶。初一句標宗以設問。次六句示行以辨明。後四句申戒用兵,知慈哀者必胜。○義曰:致理之君,弘慈為本,執謙守己,以禮下人。三寶四善之功,戒之至矣,讓王為客之義,慎亦審焉。既躁進而不能,在勇退而為可,無攘無執,何禍何憂?所寶克全,用哀為勝,斯言顯矣。而孰知孰行,知者甚希,則者為貴。此兼通前後章之旨也。
用兵有言:
注:老君傷時王殘人於兵,故託古以陳戒。有言者,謂下句也。
疏:老君疾時輕敵政禍,樂戰殺人,故託古以申誡。所稱有言,謂下句也。
義曰:大道以好生惡殺,代人以樂戰傷民。為君則貪利土疆,鏖兵絕域;為臣則圖懋功賞,轉戰窮荒,骨糞丘原,血塗草莽。老君憫其赤子,念彼無辜,演法垂文,以陳至戒。是知兵者非盛德之器,戰者是凶危之機,好生之君不得已而方用,用而不戒,斯暴也哉。
吾不敢為主而為客,
疏:吾者,用兵之人也。先唱為主,後應為客。主先唱示生事而貪,客後應示以慈自守。欲明古者用兵常有戒令,當須以慈自守,不可生事而貪。故云不敢為主而為客。
義曰:夫安居之世,先動者為主,後應者為客。陳兵於野,先動者為客,後應者為主,斯用兵主客之定分也。兵法言之,反有先後。然客主之道,胜負之宜,决於善謀,不尚武力。若殺人而取勝,輕敵而立功,禍福不預萌,存亡安可保?故曰:將者,人之司命也。生死猶轉機,得失如反掌,可不慎乎?老君戒令守柔,使之揣敵,不敢先唱以始禍,固在應敵而不争。苟在愛人,豈欲求勝?以慈以讓,庶必保全者,體此而用之,必天救而慈衛矣。
不敢進寸而退尺。
注:主有動作則生事而貪,客無營為則以慈自守。自守則全勝,生事則敗亡。進雖少,不能無事;退雖多,不失謙讓。故不敢進於寸,而退於尺也。
疏:夫以道退守則善勝,進兵取強則敗亡。故進雖少猶傷於貪,退雖多愈得謙讓。今鄙其競争,則云不敢進寸。尚其慈讓,故云退尺。
義曰:夫以道為國,不恃軍功,用德牧人,寧勞武力。且兵者,凶器也;戰者,危事也。驅彼蒸人,執持凶器,深入敵境,自掇危亡,豈為理國之務也?且貪進必樂殺,樂殺則殘人,勇退必懷慈,懷慈則體道。能體道而退尺者,可謂萬勝萬全矣。
是謂行無行,
注:為客退尺,不與物争。雖行應敵,與無行同也。
疏:夫行師在乎止敵,止敵貴乎不爭。今為客退尺,善胜不争,雖行應敵,與無行同矣。
義曰:應敵出師,蓋不得已,豈果敢於行師乎?以慈守眾,以德撫人,既不銳於争鋒,復無心於克敵,自然德勝也。《靈寶經》云:守道之士以戒檢心,彼來加我,志在不報。此其謂歟。
攘無臂,
注:攘臂,所以表怒。今善戰不怒,故若無臂可攘。
疏:注云攘臂所以表怒,善戰不怒,故若無臂可攘,故曰攘無臂。
義曰:夫士之怒也,裂眦衝冠,奮衣攘臂,將銳於争戰矣。道之為理,惡殺尚慈。既已不争,固當無敵。設有應敵,不得已而出師,非務力争,故若不攘臂矣。
仍無敵,
注:仍,引也。引敵者,欲争不争,故若無敵可引。
疏:仍謂引也。夫引敵,欲有所争。今以不争為德,是若無敵可引,故曰仍無敵也。
義曰:既無仍引,非在戰争,有敵不争,固若無敵矣。
執無兵。
注:執兵所以表殺。今以慈為主,故雖執與無兵同。
疏:執,猶持也。兵者,五兵戈矛之屬也。夫執兵者,將欲殺敵,以慈為主。自戢干戈,則雖有兵,本無殺意,是則與無兵同也。
義曰:法道為君,不務兵戰,既非獲已,應敵帥師,兵克在和,師出以律。無拓土開邊之志,無争鋒斂怨之心,行若無行,敵若無敵,攘若無臂,執若無兵。推此四無,叶夫三寶,則射軛夾脰之矢,烏號繁弱之弓,魚腸昆吾之刀,太阿巨闕之劍,吳鈞楚矛,蜀弩孟勞,豈假執持,無所用矣。五兵者,戈矛殳戟干,言有五等也。《周禮》廬人為廬器,凡祕過三,其身不能用也。祕,柄也。戈祕長六尺六寸,殳長尋有四尺。八尺曰尋,言一丈二尺也。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尋。夷,長也,長二丈四尺。平野之兵欲長,山林之兵欲短。執欲其說,被欲其堅。矛弋戰為鈎兵,欲無掉;刺兵欲無撓;戈殳為擊兵,欲上下強弱均,用之欲其疾速也。兵有鼓角金革、牙旗斧鉞、甲冑旌節、旗旗旒旐、弓弩弧矢,各有制度,其大約分為五等,三制九章之法,短兵有刀劍匕首之異,皆所以禦敵制勝也。既.陝慈制敵,以德行師,雖執其兵,執而不用,故若無兵也。《說文》曰:拱手執斤曰兵。
禍莫大於輕敵,輕敵幾喪吾寶。
注:為禍之大,莫大輕侮敵人,輕侮敵人則殆喪吾以慈之寶矣。
疏:幾,近也。喪,失也。寶,謂慈也。夫為禍之大,莫大於輕侮前敵。好事交争如此,則近喪失吾以慈之寶矣。且失慈,以戰則敗亡,以守則離散。代間之禍雖非一途,離散敗亡,禍之大者也。
義曰:用兵之道,敵國在前,先代其謀,次料其敵。勇怯既等,眾寡復均,然猶得天之時,假地之利,揣理之曲直,因人之協和。或高壘深溝,挫孔明之銳氣;焚舟示死,雪秦繆之前羞。殞長星而告終,封殽尸而歸國。若不然者,則五千深入,永悲於鴈塞龍堆;百萬橫行,竟怯於風驚鶴唳。晋山草木,盡變人形,昆陽犀象,寧為我用。則謙慈之寶,於玆喪矣。
故抗兵相加,哀者勝矣。
注:抗,舉也。兩國舉兵以相加,則慈哀於人者勝也。
疏:抗,舉也。夫兩國抗兵以相加,則由其君用道,其將以慈,矜哀於人,不求多殺者,獲勝矣。
義曰:夫雖戎狄侵邊,豺狼害國,奸凶肆孽,妖逆亂常,推轂命師,鑿門授律,與民除害,不得已而征之,猶慮強抗則乖仁,故哀慈則合道。合道者必勝。乖仁者必亡,此天理之常然,詎可誣而蔽也?以慈之感,無或忽諸。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四十五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