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记者的工作虽然外向,却自私。为了配合杂志的风格,写出精彩的报导,便必需把自己训练得冷酷无情。体恤别人是大忌。
有时候,什至要特意激怒对方,羞辱对方,以求被访者吐出不为人知的真相,让报导看起来更有吸引力。
本来便有点冷漠的我,对这种“逼供”式的访问工作,自然很快上手。
有一次,我把一位被访者逼迫得掩面啜泣。他是个中年男人,经营贸易生意,相比起我曾访问过的商业大亨和政府高官,他只算是个小角色而已。
在我的经验里,商人都是些滑头,如果不出言相激的话,你根本无法从他们口中得到有价值的资讯。
但我完全猜想不到,这个男人竟然会如此软弱。
一个星期之后,他邀请我到上海工作,替他管理那边的分公司。他只给我两天时间考虑。
两天之后,我接受了他的邀请。
我不知道,自己当日凭着哪句说话,刺中了这个男人的内心。他也再没有提起过这件事。
只是自从那次访问之后,他就主动跟我以“叔叔”、“世侄”相称了。
他把我介绍给他的生意夥伴和老朋友,要我陪他到处吃饭应酬。我乐得有这次扩阔人际网络的机会,自然愿意奉陪。
“你待人接物的方式真的很古怪,丝毫不懂得圆滑之余,还喜欢咄咄逼人占人便宜,”某天他对我说,“肯不肯替叔叔到上海去打江山呀?以你这种性格,在那边肯定可以吃得开的。”
“可是...我之前从未做过生意...”
“你在入行之前,也从未干过记者的吧?”他说,“你现在不是干得好好的吗?”
“你是说,有个什么人以你现在三份之一的工资,邀请你到上海去,进入一个你从未踏足过的行业,做一份你完全没有经验的工作。是这样吗?”杂志社主编对我说,“这就是你所说的大好良机吗?”
“是的,”我说,“他对我说过,红酒业在上海发展得非常之快。当业务上了轨道之后,他会给我公司的股份,到时候赚的钱一定不会比现在少...”
“我在社会浮沉了整整十年,邂逅过不少机会,所以我多少懂得分辨。”他说,“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机会。”
“我知道是需要冒点风险,只是--”我说,“我也想试试,转换一下环境。”
“为什么要转换环境?你现在不是干得好端端的吗?”他说,“你不喜欢当记者了吗?”
“不是这样的,”我叹了口气,“我只是不喜欢这份杂志的风格...”
“管他什么风格的!”他说,“你只是个记者,只管写好文章便成。你不用理会自己喜不喜欢那些被访者。”
“我--”
“你决定留下的话,我给你加薪两成。”他打断了我的话,“而到了明年夏天,我会让你当首席记者。”
“你不明白,”我说,“我是个记者,可是我也是个人。我接受不了每天不断地侮辱他人,或给他人制造是非来卖钱...”
“其实你早就立定主意要走了吧?”他说,“简直浪费时间,现在就给我出去。”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啊?”小夕问我。
“就是刚才的意思。我已经决定了,下个月会到上海工作。”
“你是说要我辞掉工作,跟你一起走吗?”
“不不...当然不是了,”我说,“你在这里干得好端端的,干嘛要辞职呢?再说我到了那边之后,薪水只有现在的三份之一,虽然那边物价较低,但也无法负担两个人的生活呀...”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是...要我也找一份上海--”
“不,不是这样,”我说,“我是说我会先到上海去碰碰运气,要是那边的生意上了轨道的话--”
“要多久?”
“我怎么知道呢?生意这种事情--”我连忙补充说,“当然是越快越好吧...”
“为什么不直接说,你想要跟我分手?”她问。
“我没有这个--”
“那我也跟你一起去上海。”
“你为什么会不明白的呢?”我对她说,“你不是想过好一点的生活吗?你不是常常鼓励我要向上爬吗?我现在就是在那样做呀。”
“你在这里就不能向上爬了吗?”她反问,“你在这里干得好端端的,干嘛又要走?
你要去的地方是上海,又不是纽约,怎么算是向上爬?”
“可是上海有机会--”
“把我这个包袱丢掉的大好机会,对吧?”她打断我的话说。
“为什么你总是在想着自己,不替我设想一下呢?”我说,“从我俩相识开始,你已经知道我是个烂人。不像你那般想要进取,想要成功。
但是经过这一年的磨练后,我觉得自己的性格改变了。现在的我,很想要干一番事业。我想给予你更好的生活。
而就在我改变了想法之际,这个大好机会就掉到我的跟前来了,这难道不是命运的安排吗?我实在不想错过它啊。
你也想我成功的吧?对吗?阿夕?”
“到底是谁只是在想着自己的事?”她说,“你有替我们设想过吗?我是说”我们“!”
“我当然--”
“我要那么多钱来干嘛?你在上海会有多成功,跟我有什么关系?”她说,“看着我的眼睛。答我。对你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一个月后,我到了上海。
我留下了半年份的租金和水电杂费给小夕,勉强劝服她等待我几个月。至于我们未来的关系该如何处理,就留待大家冷静后再算了。
在我预备起行的那一个月里,小夕每天都工作到很晚,刻意跟我的上班时间完全错开,有时候竟然连续几天也见不了她。
到达上海之后,小夕什至跟我完全断绝联络。她更改了手机号码,连家里的电话也给取消了。寄给她的电邮和信件,则完全没有回应。
原本想着,她这次生气,总会在一、两个月后渐渐消退下来...
但怎知道她这一怒,竟持续到我辞职回来之后。
简单点说,我在上海的工作,是向高级餐厅推销公司独家代理的红酒品牌。
本人并不嗜酒,什至应该说,酒量奇浅。红酒只喝一杯便会满脸通红。
我的职位是“销售部副经理”,手下管理着一支五个人的销售队伍。业务员的平均年龄比我大五岁,而月薪只有我的十份之一。
我的老板在世界各地均有业务,一个月只会到来上海一次。上海分公司的总经理收到老板的指示,要我在最初一个月内拜访公司的所有客户,先跟他们熟稔起来再说。
一个月后,我才拜访了三份之一左右的客户,仅仅跟他们交换过名片而已。于是老板再给我一个月时间去“了解业务”。
第二个月过去一半时,我开始跷班。
老板第三次到来巡视业务时,终于忍无可忍大骂我一顿。
“我看过你这几个月来的销售报告,到底是什么回事?”他问我,“跑了三个月,业绩还是零?我用那么高薪雇你上来干嘛?”
“这...是你叫我跟客户们打打招呼,先了解好业务再算的。”
“那你现在对业务的了解足够了吗?”
“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着手,”我忍不住对他大声说,“你曾说过会在这里待得久一点,慢慢教我在上海作生意的窍门的。
可是你每次到来,也只逗留一两个晚上,还硬要我陪你到夜总会去玩,一句有关生意的事情都没提起过--”
“你在当记者时,不是说过很习惯独立工作的吗?”他反问我,“怎么现在又变回个小鬼头了?难道要我抓着你的手,按步就班去教你怎么干吗?”
“我有努力干的。我听了你的指示,去跟客户打招呼,和他们交朋友...”
“那你现在到底交了几个朋友?他们替你买了几箱酒?”
“那些上海人喜欢排斥外省人,他们硬是要为难我,我根本没机会跟他们推销。”我说,“我对他们越是客气,他们反而变得越嚣张。我真的不懂得如何跟他们相处...”
“为什么要跟他们客气?我不是叫你逼迫他们,羞辱他们的吗?”他说,“那些上海人欺善怕恶。你越是瞧不起他们,嘲笑他们,他们便会越尊敬你,以为你是个有权有势的大人物。
你以前不是很擅长逼迫别人的吗?为什么对着上海人便使不出来了?
你就只懂得对我大叫大嚷!你比他们更加欺善怕恶,你是头门口狗!”
“我不知道原来要这样做的...”我说,“我看到公司里的其他业务员,他们在推销时都非常客气,而那些客户们都很受落的。他们只是在针对我而已。”
“你又不是上海人!干嘛要学习上海人的工作方式?”他说,
“还有,我把你雇来,并不是要你跟下属交朋友。我要你像皇帝对待奴才那般驾驭他们!
这要求很过份吗?我只是要你把当记者时的那种气势拿出来而已!
但是你竟然跟他们一起骑自行车跑客户,一起吃那些几块钱的寒酸饭。他妈的,你以为这样做他们便会认同你了吗?
他们看你没有架子,领那么高的薪水却不肯花钱,从你身上捞不到半点油水,还不趁机会把你当小丑耍吗?
你干的这些事情,在公司里都当成笑话在流传着呢。这你还不知道吧?
现在谁都知道你只是个小丑,你在公司里没有翻身的希望了...”
训了我一顿之后,老板从此没有再理会过我。
但我又没有被他辞退。我再没有收到过任何工作上的指示。
我每天还是会到公司去露一露脸。然后便假装出去跑客户,实则回家看DVD或找雷朋游泳。
...
“为什么要丢下小夕,独个儿来到上海工作?”雷朋问我。
“你那时说得对,我想我确实是在逃避。”我说,“只是我还是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逃避些什么...”
...
“你终于明白了,”雷朋说,“不是生活本身的问题,是我们本身的问题。一条寄生虫换了寄生的宿主,也还是寄生虫,是不会褪变成蝴蝶的。”
...
“改变自己?你能够吗?”雷朋问我,“你知道吗?你来到上海的第一个晚上时,曾理直气壮地告诉我说,你已经改变了。其实我当时是很想要相信你的。
但看看你现在这个模样?”
...
虽然被公司投闲置散,可是我始终没有想要回去的念头。
后来我决定回去,是因为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并欠了债,已是非回去不可了。
为什么会这样吗...我刚才有没有提起过“夜总会”?
有一次,我陪老板到他常去的那间夜总会玩,在那里我发现了一位长得很像楚宁的公关女郎。
我挑选了她陪伴我喝酒唱歌。当天晚上,我把她带了回家睡。
做爱之后,她彷佛知道我心意似的,主动把我的脸凑进她的胸脯中,然后像哄小孩般哄我睡觉...
自此之后,我每星期都跟她睡一个晚上。
被老板大骂了一顿之后,我跟这位女郎的约会次数渐渐增加。
她愿意静静地听我说话,无论我喜欢说多久也行。我在她面前毫无保留地软弱、焦虑、愤怒、悲哀...
做爱时,我会在她的耳边不断叫“楚宁”。
有一次,我把自己戴着的那只手表送了给她。那是小夕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价钱非常昂贵。
我曾经在一个星期里,让她陪了我六个晚上。
那个星期的第七个晚上,我因为没钱付账,被夜总会扣下了护照。
她挽着我的手臂,把我送进计程车里去,然后温柔地对我微笑,挥着手一直目送我离去。
我把头伸出车窗外,对着她大声喊叫:“楚宁!你为什么不把我带走?为什么要抛下我一个人!”
她依然是温柔地对着我微笑、挥手...
那天晚上我借住在雷朋的家。因为我已经酩酊大醉,而且我需要他为我付计程车的车资。
雷朋的女朋友真的很体贴,知道我会来打扰后,在深更夜半自己回到宿舍去跟同学们借宿。
我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然后我在雷朋家的浴室里,看着镜中自己的样子发呆。我发现自己已很久没有认真地照镜子了。
我突然跑回房间里,跪在地上扯着雷朋的衣服,哭着求他借我回家的旅费。
“我一定要离开这个鬼地方!求求你,现在就把我送走...
再继续留在这里的话,我一定会把自己害死的...一天也不可以...我再也受不了...
我的生活不在这里...不是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