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笙呼出一口气,心底有些雀跃,有些茫然。真的逃出来了吗?如此简单?
到了下午,街上又走过两道青色身影,她只一心扮乞丐,或卧或躺,任由脏兮兮的头发遮住半边脸。
有惊无险地捱到傍晚,随着一众乞丐缓缓往城外走去。路过一条街道时,望着一个背着药箱的挺拔身影蓦然睁大瞳孔:“李明翰!”
李明翰自医患家中出来,背着药箱往回走。他面容亲切,长相俊秀,在京中很有些名气,路上遇到的人无不向他打招呼。他一一回礼,恍惚中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然而回头却并未发现认识的人,便好笑地摇摇头,转身朝前走。
刚转过身,便听到有人清晰地喊他的名字:“李明翰!”声音极大,并不是幻觉。他循声寻去,发现那是一个穿着破烂的小乞儿,身上裹着许多破洞的棉衣,用两片破布裹住脚,透过乱发,一双细长的眼睛似燃着浓烈的火焰,近乎仇恨地向他望来。
他微微蹙眉,并不记得自己何时得罪过一个小乞儿?约莫是认错了人,他心想,故温和地问道:“这位小友,你识得我?”
小乞儿一步一步朝他走过来,离得近了,能发现她嘴角勾起的冷笑:“李明翰,你过得很不错嘛?”
偷了她的钱,背弃了共同的誓言,将她一个人丢下,他却过得很好嘛?齐笙冷笑着,缓缓昂起头,看着这张俊美的脸,恨不得用刀划花:“想必攀上贵人,不认得我这狼狈故友了吧?”
李明翰皱起眉,他自医术出名后已经鲜少能听到这般犀利的言词:“这位小友,不知姓甚名何?”
“真不记得了?”齐笙冷笑一阵,凉薄的笑声飘荡在空旷的街上,又返回来撞进她心里。她心中一痛,缓缓收了笑,“三年前,你偷走一个懵懂少女攒了数年的一罐铜钱的时候,可曾想过有一天还会再遇见她?”
李明翰如遭雷劈,药箱都掉在地上,哐的一声,他脸色煞白,终于认出面前这个狼狈的小乞儿,怪不得隐隐觉得这双细长明亮的眼睛似曾相识,原来竟是她!
齐笙见他终于想起来,哈哈大笑,全然忘记自己尚在逃跑之中,如此放肆大笑可能会引来竭力躲避的人:“居然想起来了,啧,可见你的良心并未全然喂了狗吃嘛!”
最初的震惊过后,李明翰迅速平复下来,嘴唇仍有些哆嗦:“你,你这几年过得可好?”
一个时辰后。齐笙穿着不合身的宽大袍子,坐在一张素净淡雅的小床上,被裹成粽子的手正捧一只冒着腾腾热气的蓝色海碗,一点一点抿着色泽微黄的辛辣姜茶。
“喂,李明翰,太辣了,我要喝甜的!”她毫不客气地对蹲在地上拿着扇子生炉子烧水的李明翰道。
李明翰无奈地道:“小姑奶奶,姜茶哪有甜的?”
“哼,我不管,我就要喝甜的!”
李明翰蹲得腿麻了,换了个姿势,见她果真不再喝了,不禁十分无奈:“你冻了一天,不暖一暖会生病的。”
“哼,病就病吧,死了更好,反正也没人待见。”齐笙把偌大的海碗砰地放在床头的柜子上,手往大腿根上掏去,摸了摸,拽出一只白色的袋子扔在李明翰脚边,“正好这还有一袋金子银子,正好再让人顺了去。”
李明翰脸色一僵,拾起那只钱袋,嘴唇动了动,终是脸色灰白地闭上嘴。
齐笙冷笑一声:“还真收起来了?那就好好收着吧,等哪天我向你讨,你再原封不动地还给我。”
这句话令李明翰吃了一惊:“我替你保管?”齐笙“嗯”了一声,重新抱起大海碗喝起姜汤,瘦小的手腕仿佛一折便断,李明翰想了想道:“你要去哪里?身上不带银子怎么行?”
齐笙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当年我的钱全被偷走,我不依然好好地活到现在?”见李明翰脸色难看,冷哼两声放过他:“反正不用你管了,总之你护不住我。”
她不是没想过利用李明翰为她遮掩,但这毕竟是京城,那俊美无筹的公子也不知是谁,依李明翰的能力恐怕连人家一根小手指头都及不上,轻轻一碾便死透了。
岂不知此话竟令李明翰双眸一亮,蓦地想起一个人来:“即便我护不住你,我认识一位公子肯定护得住你!”
齐笙瞥他一眼:“谁?”
“我所投之主,江心远!”李明翰极有信心地道。
殊不知此话一出,齐笙嘴里的姜汤直接喷出来:“江心远?”
屋子本就小,她这一喷至少有半口水喷在李明翰身上,李明翰抹抹脸上的水星子,不服气地道:“齐五爷算什么?你可知江心远的祖父乃官居从一品的礼部尚书?他的姑姑便是荣宠十几年的柔妃?他若保不了你,我可想不到还有谁能保你!”
齐笙默然,江心远?那个一身紫衣,曾想斩她小指的家伙?她终于明白为何那只祖母绿宝石戒指会落到他手上,想必四伯进贡的那批贡品被赏给柔妃,而后柔妃又赏给家中的侄子。想那江心远也真鲁莽,居然随随便便反手丢给她。
“此事不妥。若你所投之人是江心远,说不得明日我便得走。”齐笙咕咚咕咚喝下已然温掉的姜茶,将偌大的海碗递还李明翰。
李明翰不解:“这是为何?”
为何?齐笙自嘲地道:“因为江心远与齐五爷是识得的,依我的姿色,恐怕不足以令他与齐五爷翻脸。”
在她心中有一句话没有说的是,只怕江心远也是齐五爷相中的踏脚石之一。齐五爷极力培养她,也不知看中她什么资质,依照他的打算,说不定便打算将她许给江心远。
想到这里,她心中微觉奇怪,她记得陈六爷曾多次说过,她是要爬到至高之处的人。对于女子而言,至高之处岂不是——
她心中一惊,想到齐五爷手中握着的底子,以及他将要做或者说已经在做的事,心中惊跳不已。不知为何眼前浮现出那位长相俊美无筹的公子高贵薄淡的面容,一个惊人的念头不由在脑中浮现。
随便吃了点热乎的饭菜,齐笙靠在床头,被热烘烘的炉子烘得浑身暖洋洋,不禁困意袭来,不知不觉眯起眼,整个缩进被子里。
清洁的皂荚味钻入鼻中,她朝里拱了拱,十分霸道地占据整张床铺。李明翰刚洗过碗筷,扭头便见狭小的单人床上拱起一颗鼓鼓的小包,不由苦笑一声。擦净手,轻手轻脚地坐在床边,轻轻将被子掀开,露出那张红通通的小脸。
自床头的柜子中拿出一只蓝色的金属小圆盒拧开,抠出一块淡青色的药膏搁在手背上,小心翼翼地掏出齐笙的双手,一点一点揭开纱布,望着露出来的鲜红的没有一块好皮的手,再一次心中一颤。
若非是他,她的手怎样也不会如此。带着愧疚将药膏轻轻涂抹匀在她手背上,重新缠了一圈纱布。
床本来就狭小,她整个人占据在最中间,叫他想挤一挤也不能。李明翰苦笑一声,明白她故意如此,心里并无责怪。是他对不起她在先,她理应恨他。只好吹了灯,轻轻脱了鞋,和衣靠在床头眯上眼。
☆、亭亭少女
一匹瘦得皮包骨头的野马,秃掉半根的尾巴像狼一样直直垂下,毛发斑驳残缺,左耳缺失半块,似刚刚同一匹野狼撕咬过,眼神凶戾,气息惨烈。
这仅仅是一幅画,一个十四岁少女的首次涂鸦之作。书案后面,一位身着白衣的青年公子垂眸看着画儿,犹如雪山之巅的清冷面容露出一丝笑意:“真是一个不可爱的女孩子。”
齐五爷垂手站立一旁:“她少年失去自由,难免心思重了些。”
“倒也是。”白衣公子如玉的手指轻叩桌面,“三年之期将至,她焦躁些也属寻常。”
齐五爷露出无奈的神情:“今日上午张瑛两人一不留神,给她跑了,到现在仍未找回来。”
“倒是我小看她了。”白衣公子眉毛一挑,再度垂下眸子,目光落至画中野马被咬去半块的左耳上,“倒也不必急着寻回来,最后几日了,给她一点时间亦无妨。”
齐五爷低头应是。
天光大亮。齐笙饱饱睡了一觉,飨足地伸伸懒腰,睁开眼睛,只觉心神皆畅。多久没有放下心事好好睡上一觉了?
坐起身来,只见一个蓝色的身影背对着她,正蹲在地上对着炉子煽火。炉子上坐着一只半旧的锅,锅沿冒出一缕缕白色的蒸汽。明亮的光线自门窗中射进来,将不大的小屋照得满室光明。
李明翰听得一阵簌簌声响,见是齐笙起来,便伸长胳膊将桌子中央一只蓝色的大海碗推近她跟前:“先喝杯水。”
齐笙摇摇头:“我要解手。”
李明翰先是没听明白,又问了句:“要干什么?”待明白过来她的意思,顿时闹了个大红脸。腾地站起来,手都不知往哪放,手足无措地将蒲扇从左手递到右手,又从右手递到左手,最后想要放到桌子上,却险些丢进旁边的水盆里,“我,我带你去。”
他住在江府的前院,因身份有些特殊,得以独自分到一间小屋。他在周圈围了道围墙,砌出一个单独的小院子来。幸亏如此,否则他真不知道被人看见他堵在女孩子解手的茅房外会怎样。
茅厕是他自己砌的,只用了单层青砖和着泥土,连棚顶都没有盖,里面传出的簌簌衣带摩擦声及小便嘘嘘声全部清晰收入耳中。他觉得尴尬,两人多年未见,虽然从前亲密无间,但那毕竟是小时候的事,他心思高傲,她不谙世事,都不曾将彼此当成不一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