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离家出走的节奏啊?
此时的夏繁星身穿一条淡蓝色裙子,长发原本简单得束在脑后,经过刚才的挣扎已经有些凌乱。右腿小腿到脚背处缠着的绷带已经粘上不少脏污。
再看那张小脸,粉黛不施,五官精致小巧,透着的是备受伤害的疲惫。皮肤白皙,脸色苍白。
此时面对救下自己的恩人正想努力得挤出一丝微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酒窝。
好可爱的女子。可惜……怀孕了……
“怀着孕还离家出走,不要把自己搞的这么可怜吧?”男子无奈一笑:“我叫林朗柯。安仁医院的医生。你受婆家人欺负啦?要么我送你回娘家?。”
“我……我已经没有娘家了……”夏繁星说着低下头,眼里蒙上一层水雾。
林朗柯挠了挠头:“那怎么办咧?有没有什么亲戚朋友的可以去投奔?你这个样子总不能继续胡乱跑吧。脚上还有伤。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夏繁星。还是不麻烦了……就让我……”
“算啦……就去我那里吧。放心,我是好人。有正经工作的。喏,这是我的工作证。放心得跟着我走吧。”
夏繁星接过男子递来的工作证,上面写着“安仁医院,林朗柯”。
思来想去,自己确实没什么去处了。
即使逃到其他城市恐怕一天之内也租不到房子,但是一旦住酒店录入了身份证系统,以程修宇的势力只怕也跟没逃一样了。
还不如暂且留下。
而且,这个林朗柯的证件不像假的。安仁医院是c市最有名的私人医院,这种证件她是见过的。
想到这里,夏繁星便随林朗柯上了车。
林朗柯的房子离安仁不远,属于c市最繁华的地段,看来这医生也不是泛泛之辈。
夏繁星本来还担心自己去了会不会打扰到他的家人,或者会不会有了女朋友被误会什么的,但是一进了门,就瞬间打消了疑虑。
只见偌大的客厅里,沙袋,哑铃,拳击手套凌乱得丢了一地,餐厅里零食饮料随处可见,阳台上枯死的植物,鱼缸里结了一层青苔……典型的单身汉居所。
“如果觉得感激或者过意不去,就帮我整理整理吧。孕妇不宜过度劳累是真的,但是整理房间做做家务还是利于身心的。”林朗柯随意道。
“还有,你住右边那个房间,左边那个是我的书房兼卧室,最好不要进,我怕你给我整乱了。其他就随意吧,我是单身汉。”
夏繁星终于露出了一个放心的微笑:“那就不好意思打扰了。多谢你。”
“还有别的需要吗?”林朗柯递过来一支瓶装饮料。
夏繁星迟疑了一下,从钱包里掏出一叠钞票。
“房租吗?算啦~帮我打扫房间就算做房租啦~”
“不是的。我想麻烦你帮我把这些钱汇进这个账户。”夏繁星又掏出一张纸条。
林朗柯倒是大跌眼镜:“怎么,你不懂什么叫财不外露吗?刚被小混混抢劫就又让陌生人帮你汇款。”嘴上说着,手里接过纸条和钱,只有几百块。
夏繁星有点尴尬:“我也是没办法咯。是我资助的一个高中生,每个月我都会打生活费给她。昨天已经因为一些事耽搁了,今天再不打我怕她着急……钱虽不多,但是对于学生来说还是挺多的……”
林朗柯又看了看账号:“没想到你还挺善良。行吧……你就在这安心住下来吧。”
转眼,已经在林朗柯这里住了将近一个月了,回想以往的种种,夏繁星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自己从未想过,生活可以变得如此舒心明媚。
除了程修宇那源源不断的电话。
所以,夏繁星几乎不把电话带在身上了。
这天夏繁星下楼扔垃圾,林朗柯正在阳台举哑铃,突然听到客厅茶桌上的手机响,走过去一看来电显示的名字,立马露出一脸惊讶。
林朗柯回到书房,开始给大学的一个好友打电话。
“你在找夏繁星?”
电话那端,是程修宇的声音:“你怎么知道?她在哪里?”
“在我家里,下楼倒垃圾去了。”
“你竟然让她帮你做家务?你等着,我这就过去。”
“唉唉唉?等一下!有些话还是咱们俩先私下里说吧。我记得听说过你们俩的事,好像是……你后悔一时发善心娶了她?”
“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她在我这里住一个月了,我感觉我对她日久生情了,连我的第三十二条金鱼都顺利活下来了,它一定也喜欢她。既然你不喜欢,我就要追她了。”
电话那头的程修宇过了几秒才低低地说:“我们现在还没离婚。”
林朗柯一副无所谓的语气:“那又怎样?能让怀孕五个多月的女人拖着被烫伤的腿离家出走,被街头小混混围住都没法反抗,这样的婚姻肯定是维持不下去了。”
“这些不关你的事!还有……你说什么小混混?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什么,也不关你的事的,程修宇。而且,我见到夏繁星的时候,发现她的身体很不正常。宫缩频率也太高了。估计是长时间食用导致宫缩的食物引起的。这样的情况医院查不出来,但是改变了饮食成份就能立刻改观。”
电话那边的程修宇默不作声。
林朗柯接着说了下去:“你是孩子的父亲吗?怎么能让怀孕的妻子遭受这些?!注意孕期饮食,是个男人都该知道吧?
电话骤然挂断。
林朗柯耸耸肩。他知道不出一个小时,这个大学时期的对头就要在自家门前出现了。
程修宇的复式别墅里。罗婶正奉了少爷的指令在厨房里翻箱倒柜。不一会儿一袋薏米仁被摆在了程修宇的面前。
“家里怎么会有薏米?我却从没吃到过。”
“这个……我也不知道啊……家里的食物全是我一个人采购的,自从少夫人怀孕,我就从来没买过。”罗婶也是满脸疑惑:“怀了孩子是万万不能吃薏米的,这个常识几乎人人都知道,我肯定不会做给少夫人吃了。”
“家里的伙食一直都是谁做的?”
旁边一个身穿白色厨师服的矮胖男人立马回答道:“家里的一应三餐,包括果汁饮料,餐后甜点,零食果盘,都是我做的。也从来没用过薏米。不过……孟小姐来了以后几乎每天自己煮粥,用的什么材料我就没问过了。”
程修宇面色阴沉。起身离开。
林朗柯。他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他的家。谁让他们是多年的兄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