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三实,一区十二实,一亩得二千八百八十实。十亩凡得五万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钱,并直五十七万六升文。用蚕矢二百石,牛耕、功力,直二万六千文。馀有五十五万肥、明烛,利在其外。”
《汜胜之书》区种瓠法:“收种子须大者。若先受一斗者,得收一石;受一石者,得收十石。先掘地作坑,方圆、深各三尺。用蚕沙与土相和,令中半,若无蚕沙,生牛粪亦得。着坑中,足蹑令坚。以水沃之。候水尽,即下瓠子十颗,复以前粪覆之。既生,长二尺独创性,便总聚十茎一处,以布缠之五寸许,复用泥泥之。不过数日,缠处便合为一茎。留强者,馀悉掐去,引蔓结子。子外之条,亦掐去之,勿令蔓延。留子法:初生二、三子不佳,去之;取第四、五、六子,留三子即足。旱时须浇之:坑畔周匝小渠子,深四五寸,以水停之,令其遥润,不得坑中下水。”
《崔》曰:“正月,可种瓠。六月,可畜瓠。八月,可断瓠,作蓄瓠。砖中白肤实,以养致肥;其瓣则作烛致明。”
《家政法》曰:“二月可种瓜、瓠。”
种芋第十六
《说文》曰:“芋,大叶实根骇人者,故谓之‘芋’。”“齐人呼芋为‘莒’。”
《广雅》曰:“渠芋;其茎谓之。”公杏反“藉姑,水芋也,说曰乌芋。”
《广志》曰:“蜀汉既繁芋,民以为资。凡十四等:有君子芋,大如斗,魁如杵车毂芋,有锯子芋,有旁巨芋,有青边芋:此四芋多子。有谈善芋,魁大如瓶,少子;叶如散盖,绀色;紫茎,和丈馀;蝗熟,味长,芋之最善者也;式可作羹,有涩,得饮乃下。有蔓芋,缘枝生,故里次二三升。有鸡子芋,色黄。有百果芋,魁大,了繁多,亩收百斛;么百亩,以养彘。有早芋,七月熟。有九百芋,大而不美。有象空芋,大而弱,使人易饥。有青芋,有素芋,子皆不可食,式可为菹。凡此诸芋,皆可干腊,又可藏至夏食之。又查子芋,出叶俞县。有魁芋,无旁子,生永昌县。有大芋,二升,出范阳、新郑。”
《风土记》曰:“博士芋,蔓生,根如鹅、鸭卵。”
《汜胜之书》曰:“种芋,区方深皆三尺。取豆萁内区中,足践之,厚尺五寸。取区上湿土与粪和之,内区中萁上,令厚尺二寸,以水浇之,足践令保泽。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践之。旱,数浇之。萁烂。芋生子,皆长三尺。一区收三石。
“又种芋法:宜择肥缓土近水处,和柔,粪之。二月注雨,可种芋。率二尺下一本。芋生根欲深,其旁以缓其土。旱则浇之。有草锄之,不厌数多。治芋如此,其收常倍。”
《列仙传》曰:“酒客为梁,使民益种芋:‘三年当大饥。’卒如其言,梁民不死。”按芋可以救饥馑,度凶年。今中国多不以此为意,后至有耳目所不闻见者。及水、旱、风、虫、霜、雹之灾,便能饿死满道,白骨交横。知而不种,坐致泯灭,悲夫!人君者,安可不督课之哉?
崔曰:“正月,可菹芋。”
《家政法》曰:“二月可种芋也。”

种葵第十七
《广雅》曰:“,丘葵也。”
《广志》曰:“胡葵,其花紫赤。”
《博物志》曰:“人食落葵,为狗所啮,作疮则不差,或至死。”
按今世葵有紫茎、白茎二种,种别复有大小之殊。又有鸭脚葵也。
临种时,必燥曝葵子。葵子虽经岁不,然湿种者,疥而不肥也。
地不厌良,故墟弥善,薄即粪之,不宜妄种。
春必畦种、浇。春多风、旱,非畦不得。且畦者地省而菜多,一畦供一口。畦长两步,广一步。大则水难均,又不用人足入。深掘,以熟粪对半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铁齿杷耧之,令熟,足踏使坚平;下水,令彻泽。水尽,下葵子,又以熟粪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馀。葵生三叶,然后浇之。浇用晨夕,日中便止。每一掐,辄杷耧地令起,下水加粪。三掐更种,一岁之中,凡得三辈。凡畦种之物,治畦皆如种葵法,不复条列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