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为什么这样说呢,阿奎那解释道,首先,如果没有家庭、城市或国家的幸福,个人的幸福就不能存在;其次,因为一个人既然是家庭或城市的一部分,当然就应该根据他对公共幸福审慎考虑的结果来考虑他个人的幸福。对个人幸福来说,有两件事情是必须做的: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事情是行不逾矩,只有通过德行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第二,个人①阿奎那:《阿奎那政治着作选》,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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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观的历史考察931幸福存在于德行所必需的充裕的物质利益中,这是获得幸福的手段。在这里,阿奎那所说的个人幸福是尘世的幸福,但是,他虽然肯定了个人幸福,却认定尘世的个人幸福是不值得人们追求的,也不是真正的幸福,只有在天堂中才能实现真正的幸福。阿奎那以现实存在的尘世幸福为出发点,最终又把幸福归于神秘的天堂幸福。
阿奎那还分析了个人幸福实现的条件。他认为,人的幸福必须在一个安宁的社会环境中才能获得,而保证社会安宁的条件是:第一,社会必须融洽无间地团结一致;第二,这样团结起来的社会必须以行善为目标;第三,必须依靠统治者的智慧,以保证那些为幸福生活所不可缺少的物质福利的充足。
在说明公共幸福的实现条件时,阿奎那强调正义的作用。
他认为,正义的目的就在于调整人们彼此的关系。组成社会的所有人与社会的关系,如同各个部分与一个整体的关系一样,部分属于整体,任何局部的利益从属于整体的利益。因此,无论就一个人对他自己、或者就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而言,任何有益的行为和善行都涉及作为正义目标的公共幸福,只要正义能够导致人们为公共幸福而努力,那么,一切德行都可归入正义的范畴。阿奎那如此看重正义,是与他对法律的看法相联系的。他认为,法不只是一个政治法律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伦理学问题,法关系到人的幸福与否。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①①阿奎那:《阿奎那政治着作选》,第109页。
041第五章
西方基督教幸福观而德行是使有德之人享受幸福的行为,因而,在法律的保证下,人们通过德行就能达到幸福,并处理好个人幸福与公共幸福的关系;法律的首要的和主要的任务是对公共幸福的合理安排。
在阿奎那看来,实现公共幸福的条件是正义和法律。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阿奎那反复说明公共幸福的重要,但是,他所说的公共幸福与我们现在所说的“集体利益”有着本质的区别。他指的是封建统治者所谓的国家利益,而不是全体公民的实际利益。他认为,只有在一个充满智慧的统治者管理下,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才能实现、也才能得到保证。
因为,在他看来,许多人在一起生活,除非其中有一个人被赋予权力来照管公共幸福,否则就不可能有社会生活。如果有一个人比其余的人聪明和正直,那就应当让这种天赋为其他人发挥作用。阿奎那还断言,宇宙是由一个人统治的,所以,最好的政体是由一个人执政的政体,而且这个人所实施的政治行为能够引导被统治者达到某种目的,也就是获得幸福。由此可见,阿奎那把实现公共幸福的最终希望寄托在某个具有比其他人更高天赋的人身上。他没有看到全民的道德努力和道德实践对公共幸福的巨大作用,这就为统治者的利益作了有力的辩护,他对公共幸福的论述实际上导致了人统治人、人奴役人的结论。我们还可以看到,阿奎那所推崇的那个超凡的统治者就是上帝的人格化,他以上帝一人统治整个宇宙为前提,推出了最好的政体是一人执政的政体的结论,这就明显地表达了阿奎那幸福观中的宗教特征。总之,虽然阿奎那在论述个人幸福与公共幸福关系时,提出了含有某些合理性的观点,但是,他对幸福的本质和实现幸福的保证等第一编
幸福观的历史考察141问题的理解,仍然没有离开上帝这个中心。
三热爱上帝就能获得永恒幸福
马里坦的幸福观永恒幸福就是瞻仰上帝爱是达到永恒幸福的途径上帝能给现代社会带来幸福基督教神学伦理学在欧洲中世纪占据了绝对统治地位,但是,经过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对人类自身理性能力和道德尊严的认识逐渐成为思想界的主流。
从16世纪到19世纪,欧洲思想界呈现出空前繁荣的景象,产生了一大批对人类文明和思想进步有着重大贡献的思想家,基督教神学及其幸福观被冷落了几百年。
岂料时光流转到20世纪,特别是二次世界大战后,基督教思想的影响在西方世界居然又有不断增长的趋势,这自然有其社会原因。在经济发达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物质较为丰富,但也随之出现了诸多的社会弊端。例如,犯罪率的上升、失业的威胁、战争的恐怖、肉欲的横流等等,在人们的精神中造成了深深的压抑和苦闷,而失望和空虚的心灵需要寻求精神上的支撑和慰藉,于是,许多人想到了基督教,再一次唤起了对基督教的情感。他们试图从基督教教义中、从对上帝的信仰中找到一条精神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