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先生!”他说道,“告诉您,不管我是从多么远的地方来的,也不能由您来教训我要懂礼貌。”
“也许吧。”阿托斯说道。
“哼!要不是我有急事,”达达尼昂大声说,“要不是我正在追一个人……”
“有急事的先生,您不需要跑就能找到我,听懂了吗?”
“请问在什么地方?”
“加尔默罗-赤足修道院旁边。”
“几点钟。”
“正午时分。”
“正午时分,成,我一定到。”
“别让我等候。我事先告诉您,十二点一刻不见您来,我可就要去找您,半路上割掉你的耳朵。”
“好!”达达尼昂答道,“我十二点差十分到达。”
说罢,他像被魔鬼驱使着,又跑起来,希望还能找到那个陌生人,因为陌生人走路不紧不慢,估计不会走得太远。
但是在大门口,波托斯正与门卫在聊天。两个聊天的人之间,只有可以通过一个人的空当儿。达达尼昂以为通过没有问题,便箭一般从两个人之间冲过去。偏偏在他正要过去时,风刮得波托斯的长斗篷鼓了起来,恰巧把达达尼昂罩住了。波托斯大概自有道理,不肯让身上这件主要的衣裳落到地上,所以他抓住前摆的两手不仅没有松开,反而往身边一拉,结果把达达尼昂裹了进去,而且他本来就一副倔脾气,又拉得那样猛,使达达尼昂在斗篷里打了一个滚。
达达尼昂听见这个火枪手骂娘,想从斗篷底下钻出来,但眼睛看不见,便想从斗篷褶子间找出路。他尤其担心把那条我们已经见过的漂亮肩带弄脏。可是,当他胆怯地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鼻子贴在波托斯的双肩之间,就是说正贴在肩带上。
唉!就像世界上大部分东西只讲究外表一样,这条肩带前面是绣金的,后面却只不过是水牛皮做的。难怪波托斯自命不凡:他虽然没有一条整个儿绣金的肩带,至少有一半是绣了金的嘛。不过,现在我们总算明白了他为什么伤风了,为什么非披上斗篷不可。
“活见鬼!”波托斯嚷道,他想尽力摆脱在他背后乱钻的达达尼昂,“您疯了吗,这样往人身上撞!”
“请原谅,”达达尼昂从大个子的肩膀底下钻出来,“我有急事,正追一个人,所以……”
“您追起人来难道忘了带眼睛吗?”
“那倒没忘,”达达尼昂被激怒了,“那倒没忘。正因为带了眼睛,我看见了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这句话波托斯是否听明白了不得而知,不过他总是和以往一样,发起火来就控制不住。
“先生,我告诉您,这样向火枪手挑衅是自讨苦吃。”
“自讨苦吃!先生,”达达尼昂说,“这话未免太凶啦。”
“对于一向敢于正视敌人的人来讲,这话恰到好处。”
“啊!这还用说!我知道您不会背朝着您的敌人。”
小伙子对自己这句俏皮话很得意,哈哈大笑着抬腿就走。
波托斯怒不可遏,准备向达达尼昂扑过去。
“稍许等一等吧,稍许等一等吧,”达达尼昂说道,“等你不穿斗篷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