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一点钟在卢森堡公园后面。”
“很好,一点钟见。”达达尼昂说罢转过了街角。
可是,无论是他跑过的街上,还是他现在举目搜寻的街上,都没看见那个陌生人的影子。那人即使走得慢,也该走远了,也有可能进了某所房子。达达尼昂逢人就打听是否见到过那个人。他一直下到渡口,然后又沿着塞纳河街和红十字街往上走。没有见到那人,连影子都没有见到。然而,这阵追赶对他还是有益处的:他跑得满头大汗,心里渐渐冷静下来了。
他开始考虑刚刚发生的事。刚发生的事不少,而且件件不吉利。现在才上午十一点钟,可是这个上午使他失去了特雷维尔先生的信任,因为他离开他的那种方式,肯定会使特雷维尔先生觉得有点粗鲁。
其次,他自找了两场地道的决斗,而那两个对手,每个都能杀死三个达达尼昂。总之,两个对手都是火枪手,就是说,都是他非常尊重的人。在他的心目中,他们是超乎一般人之上的人。
情况不妙。这个年轻人肯定自己会被阿托斯杀死,倒是没怎么把波托斯放在心上,这是不难理解的。然而,希望是人心灵里最后熄灭的东西。达达尼昂还是希望自己在两次决斗中能够幸存下来,当然会受到重伤。想到能够幸存下来,他便为未来而自我责备道:
“我真冒失,真鲁莽!那个正直而不幸的阿托斯肩膀受了伤,我却刚好撞在他肩膀上,像头山羊那样顶着头撞过去。唯一令我诧异的事情,他没有不由分说杀了我。他本来有这种权利的,我那一头撞得他肯定疼得不得了。至于波托斯!呃!至于波托斯,老实讲,情况就比较滑稽了。”
小伙子情不自禁笑起来。然而,想起独自一个人这样笑,会使看见他笑的人感到莫名其妙,所以他抬眼打量一下四周,看他的笑是不是会伤害什么行人。
“至于波托斯,情况则比较滑稽,但我也鲁莽得可怜。有那样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的吗?没有!有那样钻到人家斗篷底下去看他不愿意让人看见的东西的吗?他肯定可以原凉我,他本来已经原凉了我,如果我不对他提那条讨厌的肩带的话,不错,只是含沙射影地提到;是的,巧妙的含沙射影!咳!我这个可恶的加斯科尼人,总是爱开玩笑,将来难免自讨苦吃的。行啦,达达尼昂,老伙计,”他以这种自认为应有的礼貌态度,继续对自己说道,“这次你要是能逃出条性命——这不大可能——,那么将来无论对谁都要彬彬有礼。要做到让世人敬佩你,引你为楷模。为人和气、礼貌并不是怯懦。瞧人家阿拉米斯多么温文,多么尔雅。那么,是不是有人说阿拉米斯是个懦夫呢?肯定没有。以后无论在哪方面,我都要以他为榜样。哈!说阿拉米斯,阿拉米斯就恰巧在这儿。”
达达尼昂一边走,一边独言自语,到了离埃吉翁公馆几步远的地方,看见阿拉米斯正在公馆前面愉快地与王室卫队的几个绅士闲聊。阿拉米斯也看见了达达尼昂,但是他没有忘记,今天上午特雷维尔先生正是当着这个小伙子的面,对他们大发雷霆;一个亲眼看见火枪手们受申斥的人是不受欢迎的,所以他装作没有看见达达尼昂。达达尼昂正相反,一心想着要和解,对人要礼貌,便走到四个年轻人跟前,笑容可掬地向他们深深鞠一躬。阿拉米斯只微微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四个人立即停止了闲聊。
达达尼昂并不傻,自然看出了自己是多余的。不过,他也缺乏经验,不了解上流社会的处事方式,不懂得遇到眼前这种尴尬情形,即碰见几个不大认识的人,在一起谈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应该巧妙地回避。他心里正琢磨用什么法子退走,而又不使自己显得笨拙,正在这时,他看见阿拉米斯把手绢弄掉了,显然自己还没有发现,一脚踩在上面。达达尼昂觉得补救自己举止不当的时机到了,便弯下腰,极殷勤地把手绢从阿拉米斯脚下——尽管他踩住不放——拉出来,交到他手里,说道:
“先生,这条手绢我想您是不愿意丢掉的。”
那条手绢绣得很精致,一个角上绣有一个花冠和一个勋徽。阿拉米斯顿时满脸通红,像抢似的一把将手绢从达达尼昂手里夺了过去。
“哈哈!”一位卫士叫起来,“一向小心谨慎的阿拉米斯,这回您还说您与布瓦特拉西夫人合不来吗?这位迷人的夫人连手绢都殷勤地借给您用啦!”
阿拉米斯恶狠狠瞪达达尼昂一眼。这一眼足以让人明白,自己刚刚结了一个死对头。然后,他恢复了温和的神态说道:“你们误会了,先生们,这块手绢不是我的。不知道这位先生受什么怪念头支配塞到了我手里,而没有交给你们之中哪一位。我的手绢在我口袋,这就证明我说的不假。”
阿拉米斯说着掏出自己的手绢。那块手绢也很漂亮,是用细亚麻布做的,尽管当时亚麻布很贵。不过上面没有绣花,也没有绣勋徽,只绣了物主姓名的起首字母。
这回达达尼昂一声不吭了,明白自己又做了傻事。可是,阿拉米斯的朋友们根本不相信阿拉米斯否认的话,他们之中的一位装出严肃的样子问道:
“假如您所说的是真话,亲爱的阿拉米斯,那么就请您把那块手绢给我,因为正如您知道的,布瓦特拉西先生是我的朋友,我不愿意让别人拿他妻子的东西作纪念品。”
“您这要求不合时宜。”阿拉米斯答道,“我虽然承认您的要求从实质上讲是正确的,但从处理方式上讲,我拒绝把它交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