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得无厌的欲望,是混乱滋生的根源。狂妄怪诞的想法,是混乱生成的原由。这些是统治者应该极为警惕的。
加强严格的法律制度,应该在三个方面注意:一是与民众的感情融通,二是诚挚地热爱民众;三是不能够以公徇私。如果能够做到这三点,那么就是对犯罪的人处以极刑,人们也不会怨恨的。
帝王首先应该做的事情是热爱百姓。帝王以赤子来看待百姓,民众以父母来称呼帝王,那么只要看父母对于赤子的态度如何,就知道统治人民的道理了。即便是愚昧顽固不化的人,也必须耐下心来逐渐驯服了。帝王必然要先得到天下才能够实行仁义,那么考虑一下自己的品德是否曾经一度使用过不当的手段呢?对于那些积累了很多坏习惯的人,马上服从自己就高兴,而有一次教育不被听从,难道就勃然大怒么?这是做官最应该警戒的事情,总归有不可以被教化的民众,同时也有没经过教化被杀掉的罪过。这只是许多罪中的一种,这样是不能确立统治的。
天下对于圣人所期望的,就是安宁。圣人能够安定天下的,就是平静。没有平静就没有安定。
在太古时代,没有上下的界限,即便没有言谈话语也会有信任。中古时代,上下相互求得信任。以后的时代,上下相互对付;上面的统治者用法律对付下面的民众,下面的民众以欺骗来避开法律的约束;下面的民众以各种方式对付上面的统治者,上面的统治者以智慧来防止下面的民众的各种方式。像这样不以诚挚恳切获得民众的信任,反而实行苛酷的法律,那么又怎么不使人感到失望,哪里能够恢复三代(夏、商、周)那样相互以诚相待的境界呢?
治理的方法应该光明,战争的方法应该诡秘;治理的方法应该正直,战争的方法应该圆通就。这样,要么不说,一旦说了就必定采取行动;要么不采取行动,一旦采取行动就必定会成功。简洁、明达的人,是治理的栋梁。人有只说不干的,有说了就干的,有先干了后说的,有干了之后也不说的,有干的并不是所说的。随机应变,不厌其诈,是战争运用的策略。如果无论何时都将用兵的方法和治理社会的方法混杂使用,就很少有不失败的。
让人们自己管理而不制定法律,这种事情只有帝尧、帝舜作为统治者,五臣(禹、稷、契、皋陶、伯益)作为臣子的时代才能够行得通。以后的任何时代像那样放任他人,都没有不产生混乱的。二帝(帝尧、帝舜)和三王(夏禹、商汤王、周文王)并非不知道法度有宜于民众,权力有易于处理事物,而是认为自己既然长久统治天下,那么自己就是法律的化身,又何必制定法律呢?只是因为后代昏庸的帝王和臣子不能够振兴道德,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暴君邪臣敢于肆意作恶,因此才立有详细的纲常法律,以防止和检查,以昭示于天下。然而,当时制定统一的纲常法律,必定会因历史的前进而有不便于后代的地方,而自以为其子孙能够善解其中的意义,并能够永远运用,似乎足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之处,以至于后代的昏庸的帝王和臣子也能遵守不敢改变,这实在只是对了一半而已。残暴的帝王和臣子想变乱,可是周围的人却有所顾忌,而一些坚定的执法者坚持过去的法律,用以匡扶正义,从不妥协屈从,从而使残暴邪恶的帝王和臣子畏惧正义,而不敢过于为所欲为,这样法律不可废除的原因就相当明确了。
善于采取威严策略的人不会轻易发怒,善于运用恩惠笼络手段的人不会随便实施恩泽。
作为统治者最大的危害,就在于对没有功的加以奖赏,对于那些犯了罪的人却给予赦免;就在于对有功之士不加奖励,反而惩罚没有犯罪的人。因此帝王应该按功论赏,不掺杂自己的个人的感情;应该根据是非标准,而不应该根据他人的诋毁或赞誉。这样做是为了天下的民心得以平定,从而防止人心思变,这是国家统治者应该深深注意的地方。
有的事情明知应该改变但不得不因循,这就要靠善于补救,有的人明知道将他斥退但不得不用,这就要靠善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