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知觉底梦,组成我们最普通底睡眠经验的大部分,它们便是那些我们寻常所记得的;但有时候这潜意识底建造者,能充分印入我们的睡眠知觉性,将他的活动钤记在我们的醒时记忆上。倘若我们发展我们的内中有体,比般人更内向地生活,则这平衡转变了,较大底梦的知觉性在我们面前展开;我们的梦便能有潜意识底性格,而不复有下知觉底性格,能擅有真实性和意义。进者,甚至在睡眠中全般知觉是可能的,且自始至终或在大段上贯追寻我们的梦的经验的各阶段;已发现于是我们觉识自己,从知觉性的境界度到另境界,直到短时间的光明底、和平底、无梦底休息,这乃醒时自性的精力的真恢复者,于是又从原路回到清醒知觉性。正常是当我们这么从境界度到另境界,让先前底经验从我们溜脱;在回转时,只有最生动底或那些最近于清醒底表面的,皆记住了:但这也可以挽救,较大底保留为可能,那种权能可以发展,在记忆中从个梦回到个梦,从境界回到境界,直到全部又再度在我们面前出现。睡的生活的有联贯底知识,虽很难成就或保住确立,然是可能。我们的潜意识底自我,不是像我们表面底物理有体样,为‘无心知者’的能力所生出的;它是交会处,以外发而自下出现的知觉性,为内人自上而降的知觉性,二者交会于此。其中有我们自己的内中心思,内中情命体,内中底或微妙底物理体,大于我们的外在有体和自性。这内中底存在,是隐藏了的渊源,几乎凡在我们的表面自我中之非最初无心知底‘世界能力’之形造者,或我们的表面知觉性的自然发展了的功能,或其对从外间宇宙‘自然’的打擎的反应,其渊源皆在于此,而且,甚至在这构造,这些功能,这些反应中,潜意识参加,在她们上面施展巨大势力。在此,有知觉性,它有与宇宙者直接接触之权能,不像我们的表面有体所保持的间接底接触,由识感心思与诸识,与宇宙间接相接。在此,有内中底诸识,潜意识底见,触,闻;但这些微妙识,毋宁皆是内中有体的直接知觉性之港道,而不是他的通报者:潜意识不依赖其绪识以得其知,它们只给它于对象的直接经验以形式;他们不那么像在清醒心思中样,传达对象的形式,以备心思存为档案,或作为间接底构造性底经验之起点或基础。
潜意识有权进入宇宙知觉性的心思底,和情命底,或微妙物理底诸界,它不限于物质界和物理世界;它有交通工具,与那些下降到内入作用而在其过程中所创造的有体诸世界相通,且与切相应底诸界或诸世界相通,皆是可能与起或建造出,以作从‘无心知’再度上升到‘超心知’之用的。是到这内里底存在之广大境域,我们的心思和情命体退休,时当其从表面活动退出,或以睡眠,或以内歛底集中,或以定境内返。我们的清醒境界,不觉识其与潜意识体相联,虽它从之收到但不知其发源处,诸多灵感,直觉,理念,意志提示,识感提示,作为的迫促,起自我们的表面有限底存在之下或后方的。睡眠,像人定样,向我们开了潜意识之门;因为在睡眠中,如在定中,我们退休到这有限底清醒人格的隐障之后,是在这隐障之后,潜意识有其存在。但是,我们接收睡眠经验的记录,是经过梦,且在梦的形像里,而不是在那状态中,可谓为内中底醒觉者,亦即是最容易达到的人定境界的形式,且不是经过超正常底视见之清明,和其他更光明底、更具体底交通方法,为内中潜意识底认识所发展的,时当其与我们的清醒自我发生了习惯底或偶尔底知觉底联系。潜意识,以下知觉为其自体的附庸,因为下知觉也是隐障后的部分元体,是内中事物的、和超物理底经验的见者;表面底下知觉只是钞写人。是为了这理由,奥义书叙述潜意识体为‘梦中自我’,因为寻常我们是进到梦,视见,内中经验的凝定诸境,且是其经验的部分,正如其叙述超心知者是‘睡眠自我’,因为寻常切心思底或识感底经验皆息,时若我们进到这超心知中。因为在较深底定境中,超心知者的接触将我们的心思体投入的,寻常没有从它的记录或其内容的钞写能达到我们;只是以特殊底或非寻常底发展,在超正常底情况中,或透过我们受拘束的正常性上的破缺处或罅隙,我们乃能在表面上知觉‘超心知’的接触和使信。
但是,不论梦境和睡眠境这些假像名词,这两知觉性境界的原地,皆分明地被认为真实性的疆域,不下于醒境的,其中我们的知见底知觉性之运动,皆是物理事物的,我们与物理世界的接触的记录或钞写。无疑,凡此三境,皆可类分为虚幻的部门,我们于她们的经验,皆可列为虚幻底知觉性的构造,我们的醒境之为虚幻,不下于我们的梦境或眠境,因为唯真真理或实真实,是那不可交通的‘自我’或‘存在’,(‘阿图门’,‘不二者’),即韦檀多学所叙述的第四境。但是,也同等可能将其并列,视为‘真实性’的三等,或知觉性的三个境界,其中包含了我们与自我经验和世界经验的三个不同等级的接触。倘若这是梦的经验的真实说明,则梦不复能类分为不真实底事物之单是不真实底形影,暂时加在我们的半非知觉性上,当作真实;然剔虽作为宇宙‘虚幻’论的比譬底支持,这同喻不成。虽然,也可以说,我们的梦本身不是真实,只是真实的钞写,系象徽底形相,而我们于万事万物之醒中经验,同样也不是真实,只是真实的钞写,系象微底形相之汇聚。这是甚为确实的,原本我们只由系形相,印上或加到我们的诸识上,而见到此物理世界,到这地步这辩驳是正当底;也还可以承认,在某义度下,从某观点看,我们的经验和活动,皆可认为真理的象微,为我们的人生试欲表白的,但现在只局部成功,表现的不完善相联贯。倘若那便是切呢,则人生可说为自我和事物在‘无限者’的知觉性中之梦的经验。但虽则我们的宇宙间的事物之初原证明,只在于识的形相之结构,然这些皆已完成,认为有效,整理有秩序了,是知觉性中的自动底直觉所为,它直接联系形相、与从而取此形相的事物,取得此事物的可触知的经验,以致我们不是徒然看或读此真实之翻译或识的钞写,而是经过识的形相以观此真实。这适当性是更由理智的作用而放大了,它探测而且了解所识的事物的律则,且能明智地观察识的钞写而修正其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