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亟,疾也。属有小君之丧,邾娄子来加礼,未期而取其邑,故讳不系邾娄也。上有小君丧,而下讳取之,则邾娄加礼明矣。未期年从加礼数者,犹王子虎从会葬数。亟,去冀反。未期,音基。
[疏]“根牟者何”。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属有小君之丧”。解云:即上八年夏,“夫人熊氏薨”是也。注“邾娄子来加礼”。解云:谓上八年冬十月葬顷熊之时,邾娄子使人来加礼,但例不书之,故不见也。注“未期”至“娄也”。解云:去年十月来加礼,今年七月而取邑,故言未期也。加礼者,或是赗襚之属,皆是葬前之事,而要系会葬言之。言未期者,欲取讳亟之义强故也。必知过期之后,不复讳之者,正以定十五年夏五月定公薨,“邾娄子来奔丧”,至於哀元年“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注云“邾娄子新来奔丧,伐之不讳者,期外恩杀恶轻,明当与根牟有差”是也。注“未期年”至“葬数”解云:此文欲取未期之义,而从加礼数之;若取薨之时,则过於期矣,若似僖三十三年冬十二月,“公薨于小寝”;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葬我君僖公”;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传云“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新使乎我也”,注云“王子虎,即叔服也。新为王者使来会葬,在葬后三年中卒,君子恩隆於亲亲,则加报之,故卒,明当有恩礼也”。然则王子虎之卒在文三年夏,若数来会葬之时,则在三年之内;若数公卒时四年矣,与此相似,故犹之。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扈者何?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据陈侯鲍卒不地。晋荀林父帅师伐陈。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扈者,何晋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据陈侯鲍卒不地
[疏]“扈者何”。解云:若言晋地,不应书之;欲道外地,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据陈侯鲍卒不地”。解云:桓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传云“曷为以二日卒之?怴也。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是其卒於封内不书地,故难之。
卒于会,故地也。起时衰多穷厄伐桑霦而卒於诸侯会上,故地,危之。未出其地,故不言会也。左右皆臣民,虽卒於会上,危愈於竟外,故不复着言会也。出外死有轻重,死於师尤甚,於会次之,如人国次之,於封内最轻。不书葬者,欲篡也。
[疏]注“出外死”至“最轻”。解云:时衰多穷厄伐丧,师者用兵之处,而君死焉,故言于师,着其危甚,即襄十八年“曹伯负刍卒于师”是也。是以僖四年“夏,许男新臣卒”,何氏云“不言卒於师者,桓公师无危”,是其义也。云於会次之者,与人交接之处,或相劫诈未可知,若柯之盟曹子劫桓公之类是也,而君卒焉,故言次之,即定四年夏,“杞伯成卒于会”是也。云於人国次之者,正以时多背死向生,而君卒於竟外,似有掩袭之理,但於主国有宾客之道,是故又以为次矣,即襄二十六年秋,“许男甯卒于楚”之属是也。云於封内最轻者,正以左右皆民臣,危少於竟外,是以不言於会矣,但有外国之人,亦有危理,故书其地,即此文书“晋侯黑臀卒於扈”是也。若不聚会,直卒於封内者,仍自不地,即“陈侯鲍卒”是也。若然,昭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不与人会而书地者,彼注云“封内地者,起祸所由,因以为戒”是也。而云起祸所由者,案彼传云“灵王为无道,作乾谿之台,三年不成,楚公子弃疾胁比而立之,然后令于乾谿之役曰:‘此已立矣,后归者不得复其田里。’众罢而去之,灵王经而死”,是其致祸之由。注“不书”至“篡也”。解云:《春秋》之义,篡明者书葬,即小白之属是也。篡不明者,即不书其葬以见篡,即此黑臀之属是也,云云,已说于上。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不书葬者,杀公子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