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设东西监院二员,分任经理两省诸生,其一切院事,仍公同商办,以归划一,诸生须听两监院约束,不得
过分畛域。
分斋。每一斋十舍,设斋长一人,由院长择品行老成,学业较优者充之,优加膏火,以便分斋稽察课程,奉行院长教法,转相指授,无其人则暂阙。
恤远。东省外府暨西省各属,视其道里远近,加给盘费,按月匀给。
给假。乡闱(乡闱:闱,科举考试的地方,叫试院、贡院。乡闱即各省举行乡试的场所)、岁科试及有事故者,须禀明监院,转禀院长给假(乡试给假一月,岁科近者一月,远者两月,切身要事故,给假一月至四月)。假内不扣膏火。
敦行。入院诸生,先行后文,务须检点身心,激发志气,砥砺品节,率循礼法,理求心得,学求致用,力戒浮薄,归于笃厚,谦抑谨饬,尽心受教,由院长暨监院随时考核,察其行检是否修饬,分别劝惩。
专业。诸生各尽一业,以期专精一经学(小学属焉),一史学(《通鉴》、舆地属焉),一理学(宋、元、明及国朝诸大儒文集、语录及历朝学案皆是,不仅《性理》一书)、一经济(国朝掌故属焉)。凡四学各随性所近者,择而习之,各门皆令兼习词章以资着述,而便考校。子部书随人自为涉猎,毋庸专习,如才力过人,能兼及数门者听,不在考校之列。
日记。各生各立课程日记,按日注明所业于簿,诵习抄录记其起止,解说议论有得即记,以便院长按业考勤。
习礼。春秋定期,院长率诸生致祭濂溪先生祠、岭学祠,每月朔望均须随同院长诣两祠行礼,毕,齐集讲堂,公揖院长致敬。
考核。朔望行礼后,各携所业日记簿,呈院长听候考核询问。
听讲。人数众多,必须分班讲授,方能受益,其如何分班及讲期疏密,由院长酌定。
课期。每月官课一,斋课一,官课于初旬,斋课于中旬。东西各为一榜,每榜前七十名,皆有奖赏,以名次为等差。每年自二月至十二月,皆有课,官斋共二十二课,遇闰加课。
课题。每课即就所习经、史、理学、经济四门发题考校,各觇所业,缴卷以三日为限,勿庸考试时文。
给书。诸生每名各皆发给切要书籍数部,以资肄习。
掌书。设掌书生二人,经管收藏冠冕楼书籍,诸生领阅缴还,随时记簿,领阅藏书者,不得污损遗失,及携出院外。
人役。每斋设斋夫二名,专管洒扫院宇、启闭门户、典守器具一切杂物。
门禁。诸生每日必宜早起、院门每日限定更时扃锁,诸生不得夜出,责成监院切实稽查。
限制。院内不得容留闲人住宿,未调人院之诸生,亦不得阑入。
院规。院内禁止赌博、酗酒、吸食洋烟。
守法,院内诸生不得干预词讼、造言、低讪、滥交北匪、恃众生事、为人作枪。
正习。院内诸生,不得恃人傲物,夸诞诡异,抵毁先儒,轻慢官师,忌嫉同学,党同伐异,以及嬉荒惰废。以上三条如有不遵,即行屏斥出院。
附课。调取咨送,有溢于定额者,到院面试,取录者准作附课候阙,不领常膏火,有额即补。
外课。未经调取咨送者,亦准应课作为外课,别为一榜,有奖赏无膏火。
杜弊。诸生膏奖盘费,俱发银票,监院及科书不得扣减分厘。
学成。三年学成甄别,以定去留,学不进益者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