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原则怎样应用,也许纯粹是一件在经验上要加以调查的事。很可能这种看法会解决绝对运动的自相矛盾。因为,除去这个整体以外,现在是没有物质,并且这永久是不受力的影响。但是不受力的影响的物质正是我们解决这个自相矛盾所需要的。我们的辩证原则似乎是在于逐渐使整体更为明显。我们的分离的粒子先是显得和别的粒子有关系,然后显得必和所有别的粒子有关系,最后就显得,以为完全是分离的粒子,就错了。讲到这里,我们进而来讲“充实”。关于充实,有一种粗略的看法,即,在不同的地方,真是有物质的不同的部分,只是在部分与部分之间不分而已。这种关于充实的看法显然是没有希望的。正确的看法是,同一物质(必然是一个整体)是在空间的每一点上存在的,并不是通常所说的那样是扩展的,而是包含所有的扩延。(“光是在灵魂里,她的全部是在每个部分中”,《士师比赛》。)那么,我们的运动原则就是在整体的永久性中,不是在单子的习性中。所以,从头到尾,整体的明显性是逐步增加。但是,怎么把这个过程延续到力学之外,我是不知道的。
注意。关于一个充实中的运动的运动学,和关于绝对运动(或第一定律)的问题,要紧的是考虑可能不可能有一种运动,这种运动不是一种变化。如果变化只因运动的变化而发生,这就能说明第一定律,并允许在一个均一的充实中有运动。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整体并不真是扩展的,空间是在它里边,不是它在空间里边。空间必须看做仅仅是它的分化的一个方面。时间也是这样。这就会出现质上不同的形容词,附着在空间和时间的每个点上。但是实际上空间和时间是从这些质的形容词抽象而来的,不是反过来那种情形。象这样,就会有由时间或地方的变化而来的差异。为运动的出现,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有趣的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整个宇宙存在于空间以及时间的每个点上。(这是来自我们以前对物质所下的定义。一件东西存在于它所活动的地方,物质处处都活动。)
论科学的逻辑
每种科学都用有限的一些基本观念来进行研究,这些基本观念的数目比所有基本观念的数目要小些。那么,每种科学可以看做是企图全用它自己的观念来构成一个宇宙。因此,在科学的逻辑里,我们所应做的是,用适当的一套观念来构成一个不包含矛盾的世界。(只包含由于这些观念不完全而有的不可避免的矛盾。在任何科学里,凡不是这种不可避免的矛盾,在逻辑上都是应该受到非难的。)从广泛的知识论的观点来讲,整个科学如果看成是形而上学,也就是说,独立自存的知识,就是应该受到非难的。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把科学的假设安排一下,这样才能留下最低限度的矛盾;然后对这些假定或观念加以补充,这种补充可以去掉该科学的特殊矛盾。然后进而走到另一科学,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对待。
举例来说,数(算术的基本观念)包含某种可以数的东西。于是就有了几何学,因为空间是感觉上唯一可以直接测量的元素。而且,几何学包含某种可以定位的东西,和某种能动的东西,因为一个位置是不能动的。于是就有了物质和物理学。
但是,我认为两个类型的辩证的过渡是必须加以区别的:
一个类型的过渡(象自数目到可加上数的东西的过渡、自空间到物质的过渡)只是对一个抽象的观念提供其必要和真实存在的补充,而对这个抽象的科学留给它本身的充分的确实性。在这件事上,几乎没有矛盾,只是不完全而已。另一种过渡(象自连续过渡到分离,自物质过渡到力)是真正黑格尔意义的辩证。这说明,该科学的观念基本上是自我矛盾的。若在形而上学上构成真实,非彻底代之以另一个观念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