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民间传说故事里说的那样,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仅把自己的生命同无生命的物体以及植物互相交感地联系在一起。据说这同样的联系也存在于人和动物之间,病者祸福与共,动物如死,人也偕亡。习俗与传说故事所说情况更为接近,因为两者中所说从人体移到动物体内的灵魂,都是由男女巫师运用特殊法力进行的。譬如,西伯利亚的雅库特人相信每个巫师或男巫都把自己的灵魂或自己几个灵魂中的一个附在一个动物身上,并把这个动物小心地隐藏着,不给世人知道。一个知名的巫师说过:“没有人能够找到我的体外灵魂,我把它藏在遥远的埃兹干斯克多岩石的丛山里。”仅仅一年一次当山间冰雪融化、大地转青的时候,这些巫师寄放在体外的灵魂才化作动物的形象在人们的住处出现。它们到处漫游,除巫师之外,谁也看不见它们。那些强有力的灵魂喧嚣着疾驰而过,其弱者则悄然来去。它们有时相互殴斗,如某巫师之体外灵魂被打败者,则该巫师本人便卧病或死亡。最懦弱的巫师,其灵魂幻化为狗形,它使其人形之身不得安宁,总是挠他的心神,撕碎他的躯体。最强悍的巫师,其灵魂则幻化为雄马、角鹿、黑熊、老鹰或野猪。此外,图鲁金斯克地区的萨莫耶德人认为每个巫师都有一个自己熟悉的幻化为野猪形象的鬼魂,用一根魔带拴着牵了到处走动。野猪一死,巫师本人也就死亡。有些故事说到巫师们之间的争斗,他们先将自己精灵遣出战斗,最后才亲自出马相搏。马来人相信“人的灵魂可以进入别人身上或动物身上,或者更确切些说,认为二者之间可以形成一种神秘关系,即一方的命运完全依赖于另一方的命运”。
新赫布里底群岛中莫塔岛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体现出灵魂存在于体外的概念。在莫塔语里,“塔曼纽”(tamauiu)一词意思是“某种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东西,有人以为自己和这件东西之间有着亲密关系并非每个莫塔人都有自己的‘塔曼纽’;只是有些人想像自己跟蜥蜴、蛇,也可能某块石头有这种关系。有时这件东西要经过寻找才能发现,其法是喝下某种树叶的浸液,把浸过的树叶堆在一起,在该堆上或堆内最新发现的任何活的东西,便是喝那浸制叶液的人的‘塔曼纽’。对‘塔曼纽’只是观察,并不要喂养或敬奉它;当地土人相信只要召唤,它就会来,与它有此种关系的人,生命就同这东西的生命(如是活物,便同它的生命;如是无生命的东西,便同它的安全)紧密连在一起:若该活物死了,或该无生命之物受损坏或丢失了,其人也就死亡。因此,若某人患病,就要查看那‘塔曼纽’是否安全无恙”。
把灵魂拿出体外存放在某一动物身上这种理论,在西非似乎非常流行,尤其在尼日利亚。那里的人们相信巫师带头把他的生命同某种特殊的野兽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其做法是进行一种歃血为盟结为兄弟的仪式,从野兽耳朵、从自己臂上各抽出少许血来,把自己的血注入野兽体内,把野兽的血注入自己体内。于是这一对人兽之间的血的联盟便确立起来,一方的死亡便要导致其盟方也要死亡。据说这种同盟可大大增长巫师的法力,以多种方式为自己的利益效劳。首先,像神话故事中的妖巫把自己的性命从体内取出藏在某个安全的地方一样,他也可自诩为不会被伤害致死的。尤其那头与他歃过血的野兽成了他的血肉相连的兄弟,能听从他的一切役使,他可以指使它去杀伤自己的敌人。从这点看来,可以想像凡他选择与之建立这样关系的动物,决不是温驯的野兽或家养的牲畜,而总是凶残的猛兽如斑豹、黑蟒、鳄鱼、河马、野猪或秃鹫。在所有这些野兽中,河马是最常为优先选择的,其次是黑蟒,鹫是最少选用的。女巫同男巫一样,也有这样经过歃血供她们役使的野兽,不过选择的野兽不同。她们从来不选黑豹,却经常选用分泌毒液的蟒蛇,有时选带触角的毒蛇、黑蟒或栖息在香蕉树上的青蟒,或者也选秃鹫、猫头鹰及其他夜间出没的鸟类。凡男巫女巫所选禽兽总是单独个别的兽或禽,决不选整个种属。这血盟的单个禽兽一死,这种血盟关系也就自然终结,因为兽死,人也就亡了。
喀麦隆境内的十字河流域土人也有类似的信念。成群的人,一般都是同一村庄的人,选定各种动物作为他们歃血为盟的亲密友谊和性命与共的关系。这些动物有河马、大象、斑豹、鳄鱼、猩猩、鱼、蟒等,所有这些动物都是要么非常强大有力、要么极易潜藏水底或丛林。据说选择这类动物时不可或缺的条件是该动物必须具有隐藏自己的能力。因为选择这类动物为友或作帮手,是期望靠它悄悄地伤害敌人,例如,如果选择河马,河马可以突然跃出水面倾覆敌人的乘舟。由于人兽之间的这种交相感应的关系,如兽一死,其人也亡;其人如亡,该兽即死。因此,对这类亲缘野兽决不容射猎侵扰,恐怕株连杀伤与这些野兽性命相连的人。不过这却并不妨碍村里以象为盟友的人猎象,因为他只选某个别的动物(如象),并不尊奉象的全体种属,他们以为自己任何时候都能认出与自己结盟的象兄象弟,而其他的象都只不过是一般的象,仅此而已,更无其他。这种认识据说是相互的。如某猎人以象为盟友,一旦遇见这只象友(我们可以这样称呼它)时,这只高尚的动物就举起自己的前爪伸到他面前,好像是说:“别射。”假如该猎人竟无人性地开枪射击打伤了这只同自己性命相连的象,自己也要病倒。
喀麦隆的巴隆人想像每人都有几个灵魂,其中一个在自己身上,一个在某个动物身上,如大象、野猪、斑豹,等等。如果某人回到家中,感觉有病,说:“我快要死了。”便真个死去,人们断言是此人在野猪或斑豹身上的那个灵魂已被杀死,是体外灵魂的死亡导致他体内灵魂的死亡。尼日尔三角洲一个重要部落伊博人,也同样相信活人的灵魂可存在于体外。他们以为人活着在世时自己的灵魂可以有一段时间离开自己的身体住进一只动物的体内。有一个人想获得这种能力,从巫医那里讨得一种药剂,同自己的血混合在一起。从那以后,他的灵魂便脱离了他的身体而进入一只动物体内。如果那头动物被杀而这人的灵魂正好还寄住在它体内,这人也就要随之而死;如果这动物受了伤,这人身上立即就布满了疖疮。这种信念扇起了许多阴贼的行为:狡诈的无赖有时偷偷地把巫药放进敌人的食物里面,使敌人吃后灵魂转入某动物体内,然后就设法杀死这头动物从而也就杀死了这位敌人。
尼日尔河口卡拉巴在南尼日利亚,是尼日尔河出口处,这一段河流名叫卡拉巴河,其城市亦名卡拉巴。的黑人相信一个人有四个灵魂,其中一个灵魂总是脱离自己的身体以野兽的形态寄居在森林中。这个体外灵魂,或林中灵魂(像金斯莱小姐金斯莱(1862~1900),英国旅行家,人类学家。)所称呼的那样)几乎可以是任何一种动物,如斑豹、鱼、乌龟,但从来不是家畜,也不是任何植物。如果没有超人的法眼,人是看不见自己的林中灵魂的。只有占卜者能够告诉人们他的林中的灵魂是什么动物,并要人们注意切莫杀伤任何这类的动物,也不许别人杀伤。父子的林中灵魂常常是同类的动物,例如,父亲的体外灵魂是斑豹,所有他的儿女的体外灵魂也都具斑豹的形态。另一方面,子女也有常依妈妈的体外灵魂形态为自己体外灵魂形态的。例如,妈妈体外灵魂的形态是乌龟,她的儿女的体外灵魂也都是乌龟形态。人的性命同他认为是他的体外或林中灵魂的动物的性命紧密相依,该动物的伤亡必然也导致此人的伤亡。反过来,人亡,其林中灵魂便不再有安息之处,结果变得疯狂,或冲入烈火,或冲向人群,头部被击而结束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