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皆谓”至“如饵”释曰:云“煮用其皮,或用角”者,经惟鹿用皮亦用角,今人鹿犹用角,自馀皆用皮。云“饵,色如饵”者,时有饵之色,故从之也。
凡昵之类不能方。郑司农云:“谓胶善戾。”故书“昵”或作“枳”。杜子春云:“枳读为不义不昵之昵,或为<黍刀>。<黍刀>,黏也。”玄谓枳脂膏<月直>败之<月直>,<月直>亦黏也。昵,女乙反,又音职。枳,音职。<黍刀>,女乙反,《尔雅》云:“胶也”,刘沈并音刃。<月直>,音职,吕、沈云:“膏,败也。”
[疏]注“郑司”至“黏也”释曰:子春云“不义不昵”者,按隐元年,郑大叔段为不义,庄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彼不昵为不亲兄,则昵为亲近不相舍离。后郑以为还从古书“枳”音,故转为脂膏败<月直>之<月直>。若今人头发有脂膏者则谓之<月直>,<月直>亦黏也。
凡相筋,欲小简而长,大结而泽。小简而长,大结而泽,则其为兽必剽,以为弓,则岂异於其兽。剽,疾也。郑司农云:“简读为‘扌间然登陴’之扌间”。玄谓读如“简札”之简,谓筋条也。剽,芳妙反。戚,芳昭反,或扶召反,后同。扌间,下板反,或胡简反。陴,婢支反,刘蒲佳反,又房卑反。
[疏]“凡相”至“其兽”释曰:上已相角胶,次及相筋。言此筋之兽剽疾,为弓亦剽疾,故云“岂异於其兽”也。注“剽疾”至“条也”释曰:先郑云“简读为扌间然登陴之扌间”者,读从《左氏传》也。义无所取。“玄谓读如简札之简,谓筋条也”,竹简一片为一札,此筋条亦有简别,故读从之也。
筋欲敝之敝,郑司农云:“嚼之当孰。”敝,婢世反,徐扶哲反。嚼,才略反。
[疏]注“郑司”至“当孰”释曰:筋之椎打嚼啮,欲得劳敝,故云“嚼之当孰”也。
漆欲测,郑司农云:“测读为恻隐之恻。”玄谓恻读如测度之测,测犹清也。隐,本或作忄隐,同。度,徒洛反。
[疏]“漆欲测”释曰:先郑云“测读为恻隐之恻”,此恻隐为痛切义,非漆之善状,故后郑以为测度之测。测,清也,从水义,取漆为良也。
丝欲沈。如在水中时色。
[疏]注“如在水中时色”释曰:言“丝欲沈”,则据乾燥时色,还如在水湅之色,故云“如在水中时色”。
得此六材之全,然后可以为良。全,无瑕病。良,善也。
[疏]注“全无”至“善也”释曰:“全,无瑕病”者,干、角、胶、筋、漆、丝六材,皆令善而无瑕病,然后为善也。
凡为弓,冬析干而春液角,夏治筋,秋合三材。三材,胶、丝、漆。郑司农云:“液读为醳。”液,音亦,下同。醳,音亦,刘、沈音释,下同。
[疏]注“三材”至“为醳”释曰:凡治弓材,各於其时。言秋合三材胶、漆、丝,则干、角、筋须三材乃合,则秋是作弓之时,故至冬寒而定体也。郑知三材是胶、漆、丝者,以经既言干、角及筋,六材之中惟少胶、漆、丝,故知三材谓此也。先郑“液”读为“醳”者,醳是醳酒之醳,亦是渍液之义,故读从之也。
寒奠体,奠读为定。至冬胶坚,内之檠中,定往来体。奠,读为定,下同。檠,音景。
[疏]注“奠读”至“来体”释曰:檠,谓弓<木匣>。至寒胶坚而牢,故“内之檠中,定往来体”,则六弓往体来体多少者是也。
冰析灂。大寒中,下於檠中,复内之。灂,子召反。复,扶又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