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作者所举出的例子,不过是长子享有国家权力和支配权资格的一些微弱的证据,更确切地说,他们倒是说明了与其相反的情况.在前头引用过的一段话中还这么说:“因此,我们见到上帝曾对该隐这样说及他的兄弟亚伯:‘他必恋慕你,你却要制服他’”对于这句话,我可以这样解答:第一,上帝对该隐说的这些话,有很多注释家很有理由地从与我们作者所用的意思的方面去理解;第二,无论这话是怎样的意思,都不能够理解为该隐以长兄的身份对于亚伯享有天赋的支配权,因为这句话是以“倘若你做得好”为条件的,并且是对该隐个人说的,所以不论这话所指的是什么,都要看该隐的行为而定,而不是根据于他的天赋权利,因而,这话决不可能是一般地确定长子支配权.
因为在未说这话之前,照我们的作者的意思,亚伯本来“根据个人的支配权有他自己的土地”
,如果“依据神的规定”
,该隐以继承人的头衔应当承袭他父亲的一切支配权,亚伯就不可能具有“个人的支配权”
,而更不对嗣子的权利构成侵犯;第三,如果上帝是有心拿这话作为长子继承权的特许状,和一般地许予长兄们以根据继承权而取得支配权的诚诺,那么,我们就可以料想,这必然包括他的所有的兄弟们,因为我们可以假定,在那时人类已由亚当繁衍起来,这些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而且所生育的儿子比该隐和亚伯还多,而亚伯在《圣经》中只不过提一提就过去了,原先的词句,依照任何正确的结构,都是很难适用于亚伯身上的;第四,把那样关系重大的学说建立在《圣
经》中.
用如此可疑和含糊的文句,未免过分是了,因为这文句尽可以作别的不相同的解释,甚至还更加稳妥一些,所以只能把它当做一种拙劣的证据,其可疑的程度与要用它来证明的事情不相上下,尤其是在《圣经》上或理性上都找不出别的什么赞同或是支持这种说法的东西.我们的作者接着又说:“因而,当雅各买了他的哥哥名分,以撒就对他这样祝福道:愿你作你的众弟兄的主,你母亲的众儿子向你跪拜.
我想这便是我们的作者提出来证明支配权基于长子的名分的又一例证,并且是一个很值得赞赏的例证;因为,一个替君主的自然权力辩护,而反对一切契约的人说,拿出来做为证据的一个例子,其中所说到的一切权利,照他自己的论述,却完全是基于契约,并把帝位决定给予幼弟,除非买卖不算契约,不然他的这种推理方法,不能不说是异于寻常的.因为我们的作者明明告诉我们说:”当雅各买了他的哥哥以扫的长子名分“
可是,我们姑且置此不论,来考察一下史实本身,看看我们的作者怎样应用它,我们便可以发现他有以下的错误:第一,当我们的作者报道这事时,就像在雅各买了“长子名分”之后,以撒马上就祝福他似的,因为他说“当雅各买了……”
,“以撒向他祝福”
,圣经上说的却很显然不是这样,而在两件事之间,有一段时间的距离,如果从这故事的情节顺序来看,时间的距离还一定很长.
以撒在基拉耳居留的期间,他与亚比米勒王的交涉,(《创世记》第二十六章都在期中,那时利百加以撒之妻)还非常美丽,因此也还年轻;但是当以撒向雅各祝福时,以撒已经老了.
并且以扫也曾埋怨
雅各(《创世记》第二十七章第三十六节)
,说他曾经“两次”欺骗了他;“他从前夺了我长子的名分”
,以扫说“你看,他现在又夺了我的福分”
,这些话,我以为是为了表明时间的距离和两件不同的行为.第二,我们的作者的另一个错误,就是他认为以撒之给予雅各以“福分”以及命他做“他的弟兄之主”
,是因为他有“长子名分”
;我们的作者拿出这个例子来说明只要是有“长子名分”的人,因此就有做“他的弟兄们之主”的权利;但是,《圣经》原文却非常明显地告诉我们说,以撒绝没有想及雅各曾买了长子名分,因为,当他对雅各祝福时,他根本不当他是雅各,而仍当他是以扫;以扫也不以为“长子名分”和“福分”之间有这样的联系;因为他说:“他曾欺骗了我两次;他从前夺走了我长子的名分,你看,他现在又夺了我的福分”
;如果“做他的兄弟们之主”的“福分”是属于“长子的名分”
,以扫不应该埋怨,说是第二桩是欺骗,因为雅各所得的,只不过是以扫在出卖自己的“长子名分”给他时所卖出的罢了.
因此,很明显,支配权——假如上述的话是指此而言的话——并没有被理解成为属于“长子名分”
在那些先祖的时代里,支配权不是指继承人的权利,而仅仅是指较大部分的财产,这从《创世记》二十一章第十节上看是很明白的;撒拉(亚伯拉罕的妻子)以以撒为嗣子,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他的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以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使女的儿子在他父亲死后不可以有承受父亲产业的同等权利,而是应该现在就分得他的份儿,到别处去.因此,我
们便看到这样的话(《创世记》第二十五章第五至六节)
:“亚伯拉罕将一切都给了以撒.亚伯拉罕只得把财物的一部分送给他庶出的众子,趁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这便是说,亚伯拉罕把财物的一部分分给他的所有其余的儿子们并打发他们离开,他所保留的财物却是他的产业的最大部分,由他的继承人以撒在他死后承受;但是以撒不曾因为做了继承人而有“做他的兄弟们的主”的权利,假如他有这种权利的话,为什么撒拉想要用赶走他的办法,来夺去他的一个臣民与奴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