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们知道关于自己的起源的一些材料,这是靠参考他人所保存的偶然记录而得来的.除了上帝自己直接干涉的犹太民族之外(他们根本不赞成父亲的统辖权)
,世界上任何国家的起源都显然是像我所说的那样,或者至少有着这种明显的迹象.
假如有谁不承认罗马和威尼斯的创建是由彼此自由和独立的、没有自然的尊贵或臣属之分的人们的结合,那么,我们就只有说他在他的假设与明显的事实不符时,如果我们可以引证阿科斯塔的话硬要否定事实的奇怪想法,那么他告诉我们说,在美洲的很多地方从前完全没有政府.
他说:“基于有力而明显的推测,这些人(指秘鲁的土着)在一个很长一段时期内,没有国王也没有国家,而是过着军队的生活,像今日佛罗里达的人、巴西的吉里夸纳人和其他很多民族那样,他们都没有一定的国王,只是遇到和平或战争的关头,他们的领袖才会被随意选出.”
(第一卷,第二十五章)
假如说,那里的每一个人生来就隶属于他的父亲或家长,那么前面已经
证明,孩子对父亲的隶属并不能剥夺他加入一个他认为合适的政治社会的自由.不论怎样,实际上这些人显然是自由的.无论有些政治家现在怎样想要给予他们中间的若干人以某种优越的地位,他们自己却没有这种要求;而是基于同意他们是一律平等的,直到他们基于同样的同意在他们之上设置了统治者为止.
所以,他们的政治社会都起源于自愿的结合和人们自由地选择他们的统治者和政府形式的相互协议.
但愿我们应该承认查士丁所记述的那些跟同巴兰杜斯一道离开斯巴达的人曾是彼此独立的自由人,他们曾基于自己的同意而建立了一个统治他们的政府.
这样,我已从自由的和处于自然状态中的民族的历史中举出了一些例子,他们由于聚在一起而联合起来并创建了一个国家.
假如说可以拿缺少这种例子这一点当作论据来证明政府不是和不能这样开始的,所以我认为主张父权帝国的人们还是放弃这种论调而不要用它来反对自然的自由为妙.
因为,假如像我所举的那样多的例子他们也能从历史中举出,来证明父权是政府起源的话(虽然这种充其量是用曾经有过的事来证明应当有的事的论据并不十分令人信服)
,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对他们让步不致会有多大危险.
但是,如果能让我在这一点上对他们有所建议,那么他们最好没有必要去寻找事实上他们已经开始找寻的政府的起源,省得他们发觉在大多数政府的基础上,有些东西是很不利于他们所提倡的方案和所主张的那种权力的.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论证显然是有道理的,人类天生是自由的,历史的实例又证明世界上凡是在
和平中创建的政府,都以上述基础为开端,并基于人民的同意而建立的;所以,对于最初建立政府的权利在什么地方,或者当时人类的意见或实践是什么,怀疑的余地是不多的.
我并不否认,假如我们根据历史的线索尽量追溯国家的起源,我们一般地会看到它们总是在一个人的统治和管理之下.
我也能相信,当一个家族成员很多,可以自给自足,并继续聚居而不与其他人混杂(像地广人稀的地方往往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经常通常起源于父亲.
因为,父亲既然基于自然法而与其他一切人享有同样的权力,即在他认为适当时可以处罚违反自然法的任何罪行,所以也就可以处罚他的犯过失的儿女,即使他们业已成人,脱离了他们的被监护期;他们一般也会甘愿受他的处罚,并且全体会和他一起来对付犯罪者,这就授予他以执行处罚任何犯罪的权力,从而事实上使他成为所有那些仍与他的家族结合在一起的人们的立法者和统治者.
他是最适宜于被信任的人;父亲的慈爱使他们的财产和利益在他的照料下得到保证;他们在幼年时对他服从的习惯使他们比对其他任何人更容易顺从他.
在群居的人们中间,既然政府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假如他们要有一个人来统治他们,除非疏忽、残忍或其他任何的身心缺陷使他不适于这种地位,还有谁能像他们共同的父亲那样合适呢?
可是,或者父亲死了,由于留下的嗣子尚未成年,缺乏智慧、勇气或者任何其他品质而不适于统治,或者有几个家族集合一处,同意继续聚居,这时他们便行使他们的自然自由,选举他们认为最能干和可能最善于统治他们的人为统治者,这是无庸怀疑的.
同这情况相符的,我们看到那些还没有受到
秘鲁和墨西哥两大帝国的武力征服和扩张统治的影响的美洲人,仍然享有他们自己的自然自由,虽然从另一方面讲,他们通常推戴他们的故王的嗣子;但是,他的软弱无能如果被他发现的话,他们就另立最坚毅和最勇敢的人做他们的统治者.
由此可见,虽然我们查考最早的记载所提供我们的有关聚居的材料和各民族的历史,我们通常发现政府是在一个人的支配之下的;但是我所肯定的意见仍不能推翻,即:政治社会的创始是以那些要加入和建立一个社会的单个人的同意为依据的;当他们这样组成一个整体时,他们可以建立他们认为合适的政府形式.
但是,既然这种情况会引起一些人误解,以为政府本来自然是君主制的和属于父亲的,我们就不妨在这里研究一下,为什么人们开始一般采用了这种政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