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三,一六)
(1)俄皇决定以唐努乌梁海为保护区(即派Mintslon前往)。
(2)交通部请嗣后关于借款修路,从缓筹办。
(3)公布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及吗啡治罪条例。
4.13(三,一八)
(1)增修约法案审查委员会开会。
(2)伍廷芳等在上海发起「华民请求各债权国允让庚子赔款会」。
4.14(三,一九)
(1)公布新闻条例。
(2)昌黎日兵枪杀华警案解,日道歉赔偿。
(3)新任驻英公使夏偕复呈递国书。
4.16(三,二一)
(1)任命雷震春为京畿军政执法处长。陆建章改任第七师师长。
(2)日本大隈重信第二次内阁成立,加藤高明任外务省大臣(山本内阁辞)。
4.17(三,二二)
(1)中英藏西谟拉会议英国代表麦克马洪提出第一回修正案。
(2)云南临安兵变,占领县城。
4.18(三,二三)任命第七师师长陆建章督办西路剿匪事宜,赵倜为会办(时盛传陆将任山西都督)。
4.20(三,二五)
(1)黑龙江第一路防营因改编哗变。
(2)毅军统领赵倜败白狼于陕西凤翔。
(3)中英藏西谟拉会议,中国代表提出第四次让步案。
4.21(三,二六)
(1)任命潘矩楹署绥远城将军(张绍曾辞)。
(2)财政部通布二年度预算书。
(3)广东、湖南水灾。
4.22(三,二七)
(1)约法增修大纲提出于约法会议(第一读,4.25二读)。
(2)处前湖南师长赵恒惕四年徒刑(9.13赦免)。
4.24(三,二九)任命王占元帮办湖北军务,曹锟为长江上游警备总司令,吴光新署陆军第二师师长。
4.25(四,一)任命朱启钤督办京都市政事宜。
4.27(四,三)中英藏西谟拉草约成立(陈贻范擅先签署,而后呈报)。
4.28(四,四)
(1)公布渔轮护洋缉盗奖励条例。
(2)广西省决议仍以桂林为省会。
4.29(四,五)
(1)增修约法案通过于约法会议(三读,议员庄蕴宽请修正「大总统揽统治权」一语,议长不付讨论,庄即辞职)。
(2)广东梅县军讨龙济光,占海阳(旋败溃)。
4.30(四,六)豫匪白狼攻甘肃泾州。
5.1(四,七)
(1)公布中华民国约法(约法会议决议),废止民国元年三月十一日之临时约法。
(2)布告增修约法经过。
(3)废止国务院官制,设政事堂于总统府。
(4)特任徐世昌为国务卿。
(5)特任孙宝琦、朱启钤、周自齐、段祺瑞、刘冠雄、章宗祥、汤化龙、张謇、梁敦彦为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司法、教育、农商、交通总长。
(6)特派戴陈霖往西班牙出席万国邮政会会议。
(7)外交部电令陈贻范不得签字于中英藏西谟拉会议正约,并向英使声明,否认草约有效。
(8)英美德法使馆接外蒙库伦活佛照会,宣布蒙古完全独立,请派代表订约。
5.2(四,八)
(1)任命杨士琦为政事室左丞,钱能训为右丞。
(2)任命梁士诒为税务处督办(梁不见信于袁世凯,至是出公府)。
5.3(四,九)
(1)公布大总统府政事堂组织令。
(2)任命张一?为政事堂机要局长,吴廷燮为主计局局长。
(3)任命许世英为福建民政长(汪声玲辞)。
(4)赦免去年七月附乱人等。
5.4(四,一0)
(1)政事堂成立,裁撤总统府秘书长。
(2)任命施愚为政事室法制局局长,夏寿康为铨叙局局长(5.9改为张元奇),袁思亮为印铸局局长。
(3)命许世英会办福建军务。
(4)豫匪白狼陷甘肃天水(一作4.26)。